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了,你怎麼看?

職言心語


1、出現這種情況,一定是公司制定的相關政策有漏洞或者不合理,導致員工“合理利用”了制度上的漏洞或者綜合測算不划算,因此索性請假了。2、至於罰款100元到底算多還是算少,本身就是個相對概念,不能簡單的歸結為罰款太重。3、企業文化上或許也存在問題。基本上可以歸結為這三類原因了。

一、企業制定的制度上有缺陷或者漏洞,很容易讓部分員工鑽了空子。

如果罰款一百塊,當天的工資基本上就扣光了,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導致員工索性請假不來上班。因為遲到後即使來上班,這一天也相當於白乾。

說到底,不能怪員工“會算賬”,而應該綜合考慮制度上的漏洞與缺陷此時管理者的重點!

例如,公司沒有針對員工請事假次數與薪酬獎勵之間的關係性約束,會是個很麻煩的事情。比如一個員工每個月請事假超過兩次,會取消全勤獎500塊!——這種情況下,員工會核算掂量一下的!

二、企業員工工資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遲到早退的罰款額度較大,會導致員工直接請假。

如果一家企業的薪酬較高,而且是以上班實際天數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那很可能如果對方一天不上班損失的是200甚至過多,而遲到了只罰款一百——這種情況下,員工寧可被扣掉100也會來上班。因為如果不上班,會損失的更多的!

而如果一家企業的工資本來就很低,上一天班才和百八十塊錢,這種情況下,盲目的以100元作為遲到早退的罰款標註,必然會導致員工的不滿進而直接請假。

三、企業對於各個部門、團隊的整體績效考核激勵、獎勵政策的合理性、刺激性等等,決定了員工遲到後的表現。

如果、一家企業針對績效、業績的等等的獎勵機制不完善或沒有激勵性,幹多幹少拿到的獎金都差不多,這種情況下,員工不會為了工作業績而努力,自然也會導致員工隨性的請假了。反正我已經被罰款了,即使到了公司好好幹一天,取得的業績也無法彌補甚至超越由此得來的獎勵——這種情況下,不請假幹嘛?!

四、作為老闆、管理者,當企業頻繁出現這種狀況時,絕對不能埋怨員工的積極性、自覺性!而應該站在企業文化、制度設計、績效獎勵政策等等方面彌補不足、調整、提升、改善!

老闆與管理者,是一個“退無可退”的群體,遇到經營管理問題時,將心力、精力用在抱怨員工上是沒有道理的。需要的是站在企業文化塑造、制度合理性、薪酬與激勵政策等等各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與改善。

員工出現消極狀態、鑽政策的漏洞、表現出帶有牴觸情緒的行為等等,歸根結底都是企業出了問題!反思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才是正道!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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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歸來


這個現象背後的本質,就是:如果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健全,只會讓你的管理難上加難。


對於這個公司的員工來說,遲到早退一會兒要被罰款100元,而選擇事假一天都不用來,卻只被扣罰110元,那對於員工來說,衡量兩者之間的得失,員工當然會避重就輕,做出性價比更高的選擇。


這就是規章制度的漏洞,導致公司的管理舉措達不到預期目標,成為失效管理。


因此,公司在制定考勤規則時,一定要兼顧公平與合理,否則,你的管理不僅不會起到任何積極作用,甚至還會起到反作用。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那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其實很多單位,在制定考勤制度時,都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例如:

1.加大事假的扣罰力度:遲到早退罰款100元,但請事假扣罰200元,並扣罰當月績效的10%。


2.加大績效掛鉤力度:當月事假超2天,取消當月全勤獎,扣罰當月績效20%;全年事假超10天,取消年度的全勤獎,扣罰20%年終獎。


很明顯,有了這樣的規定,請事假的成本就遠遠高於遲到早退的成本,員工自然就不會出現遲到變請假的問題了。


同時,強化考核的完備性,也更能凸顯公平性,假如考核和管理不完備,老實的員工、遵章守紀的員工,就總會吃虧,而那些狡猾的員工,就總是會佔便宜。


所以,激勵制度必須要完備、必須要合理,必須要統籌,如果只是侷限於某一點的管理,而不放大到整體管理體系去考慮制度的完備性,那這些看似有用的制度,最後都會變形、無效。


雪天驚雷


這種情況我之前待過的一家公司也出現過,是一個短視頻平臺,公司也有二三百人的規模。規定每天早上遲到5分鐘以上就扣100元,遲到半個小時以上就扣半天工資,但是我們平時每天加班沒有半點兒加班費。

當時就是很多人還在路上的時候,評估一下自己正點兒肯定到不了公司了,就直接請半天假然後掉頭回去睡個回籠覺,當時這種制度實行了不到兩個月就取消了。

後面我見過很多公司有彈性,比如你遲到半個小時,下班你就要晚走半個小時,而且每個月有三次遲到五分鐘的機會,很人性化。


程序員山柱


罰款太重,罰30-50塊錢,可能還不至於導致員工索性請假,100塊錢,還沒上班就已經扣我100,已經失去上班的興致,不如呆在家休息了。

說說我們這個小公司請假制度,不遲到每個月獎勵100塊,遲到5分鐘不算遲到,遲到3次算1次,1次扣10塊,夠寬鬆吧。不過對於有個別不自覺的同事,有一次扣了500塊去跟財務大吵一架,財務說一切按照規矩來辦的,而且還少算了她兩次,這個同事不福,把考勤表打印出來看到後發呆好久,一邊查找證據請假的聊天記錄,一邊嘴上嘟嘟囔囔的說“怎麼會有這麼多?記不得有這麼多啊!”

任何制度都是規範、控制那些不自覺、又沒責任心的員工,對於有時間觀念的人,無需懲罰照樣會遵守規章制度。

所以不要指望著一項懲罰制度真正起到完全杜絕的作用,能夠減少便是起到積極作用。全勤是為了鼓勵大家不遲到早退的,是鼓勵金,不屬於工資範疇。既然違反了,扣完了也是無話可說。


閃亮金星


很有可能公司的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許多公司在管理上都喜歡以嚴苛的手段來執行,幾乎沒有一點人文情懷與溫暖。於是員工也會在管理中權衡其中的利弊,從而做出自己的選擇。

我公司曾經也出現過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當時我公司規定的是遲到早退一次扣2百元,結果好多同事都對此做法不滿,為此還有員工偷偷將指紋打卡機損壞,讓員工上下班都無法打卡。

公司領導經過一翻調研之後,便決定改變一種遲到早退的管理方式,不再做“減法”,而是改做“加法”,改用全勤獎來管理遲到早退的現象。

剛開設全勤獎每月200元,結果還是有少數遲到早退的發生,後來公司將全勤獎提高到每月500元,便再也沒有人遲到早退了!因為此時全勤獎差不多佔了員工基本工資1/6了,所以,每個員工都對此引起了高度重視,也沒有哪個員工敢輕易遲到早退了。

每天員工都差不多提前5分鐘左右到了公司,下班時也是過了幾分鐘才離開,生怕自己出現了還到早退,員工也對公司遲到早退的管理不再懣怨議論了,漸漸大家也便養成了按時上下班的習慣了。

所以,公司管理要善於改變管理的策略與思路,儘量少用“減法”管理,要多用“加法”管理,這樣才能更符合員工的心理想法,讓人易於接受,從而實現公司管理的目標與核心。

由於公司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這需要公司管理者能夠進行系統性的思考與設計,不能片面孤立的去制訂,否則就會形成一個個片面的機械的管理手段,很難發揮出系統的作用。為此,在這裡我將簡單的就遲到早退作一個“加法”管理的說明,以供大家借鑑。

例如:公司在設計薪資時,便可以把其中一部分作為遲到早退的全勤獎來進行考核發放。這便可以改變由扣發員工工資而引起的牴觸心理,更容易讓員工接受和改變自我。假如員工的基本工資為3000元,每次員工還到早退扣一百元或二百元,這便是從員工手裡拿走這部分工資,這無論是誰都不太容易接納。如果我們把基本工資定為2500元,然後500元以全勤獎形式發放,那麼員工會在心理上覺得自已只有2500元,然後自已按時上下班便可以額外多掙500元,此時他們的心理與前面被扣工資,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心理,這也更容易調動起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努力去遵守公司遲到早退的管理要求。這兩種管理方式,在本質上根本沒有什麼不同,但是由於改變了過去做“減法”的管理,採用了“加法”方式,卻產生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效果。

所以,人們常說職場管理,最重要的是管心而不是管人,否則“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管理,只會讓員工離心離德,並不能真正實現公司管理的目的。這就要求我們管理者要多多學習,掌握一些有關心理學的知識與技能,並根據它來制訂出更符合員工心理接受的管理制度與方法,才能更好的搞好公司的管理,增強員工的向心力與凝聚力,提升公司員工的戰鬥力。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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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以前我就是這樣,遲到就請假兩個小時。因為遲到一分錢扣一塊,遲到一小時扣60塊……。還不如請假兩個小時就是玩了,兩個小時的工資也不過30、40塊錢。

後來老闆都知道。當然我是技術人員,要維修機器特殊一點,幫我籤卡,[捂臉][捂臉][捂臉]。


寶馬兄弟


我們公司還好吧,遲到用加班時間頂,半小時之內扣半小時加班,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一下扣一個小時。一個月超過五次扣全勤。一年超過24次績效考核降級。遲到幾分鐘就和管理說一下不要打卡,補一個忘打卡就好了。雖然不是很嚴但是遲到了一定要和領導說一下這是最起碼的尊敬。


散心人


一、一個類似的案例分享

業務同事小劉平時業務能力很強,只是有一點讓領導很頭疼,那就是他紀律性很差,被公司同事戲稱為“遲到大王”。平時遲到看不出來,領導細問起來,就找理由說去拜訪客戶。但是每週一次的週會總結會議,那他就逃不過了,基本都會遲到三五分鐘。
有一次開月度總結大會,老闆親自參加,小劉業績排了前五,老闆親自點名讓小劉上臺分享經驗,名字喊了半天,都沒人響應,主管以為他跟往常一樣只是遲到幾分鐘,一會兒便會趕到,於是藉口說他內急去上衛生間了,沒想到過了十分鐘,老闆又點名問小劉來了沒。
主管只好緊急打電話給小劉,沒想到撥了兩次電話才撥通,迷迷糊糊地回答了主管,說自己生病來不了。主管一猜就知道小劉藉口生病來掩蓋自己遲到可能將面臨的處罰。
主管給他兩個選擇:要麼現在拿著病假證明立馬回到公司;要麼下週就不要來了。
小劉知道問題的嚴重性,用了不到半個小時,回到公司,老闆在會議上嚴厲地批評了小劉,“一個業務員,儘管有再好的業務能力,如果不守紀律,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誰都約束不了,最後不是變成一匹好馬,而是公司的害群之馬!”

老闆當即扣了小劉500元薪資,主管也因為隱瞞真相,相應扣除300。老闆告訴小劉如果不服氣,可以走人。小劉保持沉默,畢竟是自己的錯誤在先,哪還有什麼怨言呀。

二、如何解決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

公司的出勤管理應該具有靈活性,如果早退罰款導致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假不來上班了,那對公司整體的上班氛圍影響很大。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慮:
1.請假必須在上班之前提前說明。每個人都會有各種意外,或者臨時急事,但是必須規定如果有請假需要提前向主管說明,比如提前一個小時說明原因,主管批准後方可生效,那些過了上班時間來補假的行為都屬於曠工。
2.給出規定時間內遲到的次數。比如說公司可以規定員工有特殊情況請假遲到,可以在一個月內遲到兩次,但是不管什麼理由必須接受罰款,並且來公司報到,如果超過規定的次數,一律辭退。
總之,不管制度再嚴密,都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作為公司管理人員,應該靈活處理各種紀律性的問題,不能因為一個出勤制度影響其他同事上班,制度畢竟只是限制一部分人,而不是給所有人帶來困擾和不便。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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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因為還有很多職工可能跟我一樣,幹一天都沒有100塊錢(或者多不到哪裡去),我遲到了10分鐘,你扣了我100塊錢,我還要白乾7小時50分活,我請假了,挨扣完一天的工資,也不過100塊或多一點,那我不請假幹嘛?


柳了


公司因為員工遲到早退就罰款100元,結果遲到的員工都請假不來上班了,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公司的制度不合理,員工選擇了更划算的方式。

員工偶爾遲到早退就罰款,經常加班就是理所當然嗎?我上家公司就是這樣的,加班是家常便飯,可對員工偶爾遲到斤斤計較,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後來,員工因為受不了公司的斤斤計較,好多人都選擇離職,我工位對面的同事一個月換一波,後來我也就離職了。

公司這種苛刻的制度留不住人才,不利於工作的開展,也不利於公司的發展。

我們可以算一筆賬,公司在遲到早退上對員工這麼苛刻,導致離職率非常高。公司又不斷的花費成本招聘新人,新人進來後公司又要花費成本培訓新人,這些成本加起來要遠遠大於公司因為員工遲到早退扣取的罰款。除此之外,員工沒有歸屬感,不會心甘情願為公司付出。

哪個員工因為偶爾遲到一次被扣除100元后,當天還能開心的為公司創造價值?

其實,合理的獎勵比無情的罰款更容易讓員工接受。

比如:一個月內沒有遲到早退過的員工獎勵100-200元,或者將遲到早退納入績效考核等,這種獎勵的方式效果遠遠比罰款更好,會更加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總之,因為員工遲到早退就罰款100元的確不合理,如果用獎勵的方式,效果就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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