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505653684658 主要判斷是否損害債權人利益,導致債務不能清償等。如果存在財產混同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則喪失獨立法人人格,突破公司的有限責任限制,相互之間對外債務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分享到: 關鍵字: 混同 債權人 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