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難道法官還分不清對與錯,是與非嗎?

凌毅清


為了保障雙方權力對等!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其實一樣的證據不同的呈現方式得出的結果也不相同,這個就是技術活!其次法庭辯論時口才,法理運用不同給法官的映像也不同!就像以前讀書時老師總強調字要寫好,至少也要端正!讓兩個當事人直接上口才差異的影響絕對比兩個律師大,而且說半天也扯不到主題上去!法院不是菜市場給你們吵架的地方,也會嚴重影響效率,法院不是養老部門,天天都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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