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賴沒有房產,也找不到人怎麼辦呢?

止與至善1


你好,你會到一個真實的窮人了,那只有不要了,一,難道你還有什麼好辦法想告訴大家?中國有句古語云,不怕你是要債的英雄,只怕他是真實的窮。你都知道他又沒有房產又沒有錢,當今社會又不是過處的那個搞法,過處沒錢還,還可以賣兒賣女來抵債,現在欠錢的人是爺,要錢的人才是孫子,二,你說人找不到了,這個問題我可以告訴你能找到他的人,你發個信息出錢找私家偵探,三天時間就能找到他的人,這個信息非常靠譜,我自己親身體驗過的,他們只管找到人,別的事他們不過問,把人交給你見面了,你負他們的辛苦費,價格很合理,辛苦費百分之3,就是一萬塊錢給300百塊錢的辛苦費,這是我的回答,看對你有沒有幫助?


我的家鄉-魚米之鄉


有很多房地產破產,現在是冰的房地產的實力,哪個實力上舅舅熬到最後?


陳平生307


真正的老賴是有錢不還,既然是沒房沒錢他很可能是賣勞力救生存,然後想辦法還帳吧,找到他做牢也無法還帳的,逼他最多是命一條吧了,用法律對待真正的有錢不還的老賴吧!給一些真正想還而無力還帳人的生存之路!


楠237520960


這是個很爛的問題,也是很難的問題,不是老賴沒錢,最大的問題是轉移資產…………幾十年都解決不了的問題是出在司法制度上了。


吃飽飯撐著


老賴沒有房產,也找不到人!說明這個老賴有保護傘!你只能是用心查找!老賴資產轉移可能性大!


燕郊康佳居


沒辦法……這就是執行無果的藉口之一。


高東東_2008


申請執行


虎爺2730


  如果老賴沒有房產,也找不到人怎麼辦呢?

  別急,人民法院會採取很多辦法的。特整理以下關於執行工作的法律規定,供大家參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百零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規定: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也就是說,如果判決生效後老賴不執行,申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採取一些“窮盡措施”:如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存款,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房地產登記,向法人登記機關查詢股權,向有關車管部門查詢車輛等情況;向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及居住地周邊群眾調查瞭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包括被執行人的經濟收入來源、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等。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和執行法院所屬高級人民法院的“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能夠完成的調查事項;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與財產信息,掌握相關信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

  如果查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則可以中止執行,如在中止執行兩年內查明仍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則可以終結執行。但大家一定要注意,終結執行不是再不執行了。如果查清有財產,可以隨時恢復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也就是說,對未按規定履行生效文書的“老賴”,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商爾夫球場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乘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

  另外,如果情節嚴重,對“老賴”,可由人民法院採取拘留措施。

  構成犯罪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申請人也要積極尋找“老賴”的各種財產線索提供人民法院,以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早日實現。

  

  

  


生命總像一支鉛筆


1、主要是看對方是否有可以執行的財產---如果有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如果沒有財產,法院會下終止執行裁定。但你就可以注意觀察和調查瞭解,一旦發現可執行財產,隨時向法院執行法官報告,等查到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後恢復執行。

4、此外被申請人有轉移財產的行為,有充足證據的話的申請法院追回。

擴展資料:

1、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6)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蒙浪亮


如果經過法院查詢後,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可將被執行人列為失信人。對於失信人也就是老賴,人民法院會限制他的高消費,比如出行受限制,不能乘坐高鐵,飛機,不能上高速。子女不能上私立貴族學校,不能進入需要政審的工作單位。

如果被執行人的財產因為要償還債務,私自轉移,惡意轉移,那麼有可能觸犯刑法,可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找不到人可以進行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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