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韓講故事:自來水筆的故事

老韓講故事:自來水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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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韓講故事:自來水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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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韓講故事:自來水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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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韓講故事:自來水筆的故事

自來水筆Fountainpen,國人多稱鋼筆。就英語詞意來看,其實與鋼並無多大關係。《荀子·正名》:“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因此,以下皆稱鋼筆。

兒時,我非常羨慕有一支好鋼筆插在中山裝口袋裡的人,那是知識分子或幹部才能有的行頭。如果看到有人在鋼筆上刻著運動會獲獎或參軍留念等字樣,更是兩眼放光。那時,還有這樣的說法:“一支鋼筆小學生、兩支鋼筆中學生、三支鋼筆大學生、四支鋼筆是修理鋼筆的。”當然這是戲說而已,但中山裝的左上口袋真的留有插鋼筆的口子,至少可以插兩隻鋼筆。

聽父親講,解放前的鋼筆大多為舶來品,且以派克金筆為多,在政府衙門做公事的人都以擁有一支派克筆為榮。那個年代的派克筆,手感極有分量,筆尖鑲有微量黃金,書寫起來圓潤舒暢。

父親說,派克筆的創始人——喬治·派克曾經是個打工仔。他本來在一所學校裡工作,為了貼補他可憐的工資,後來幫助一家鋼筆公司銷售鋼筆給他的學生。這些筆總是有技術問題,包括漏墨水和供墨故障等。在接到許多同學的抱怨後,喬治.派克開始義務為學生修筆。後來他憑藉其在機械方面的經驗,設計並製造出了自己的鋼筆——派克筆,並創立了派克公司。


  派克筆一直伴隨著世界上的許多重大活動,見證歷史,傳播文明。柯南道爾用派克筆塑造了福爾摩斯;富豪亨利用派克筆簽下了購買帝國大廈的合約;二戰結束時麥克阿瑟將軍在日本受降,無不是用派克筆記下了歷史上濃重的一頁。

聽母親講,在解放初期,鋼筆在得勝堡可是個稀罕物,一個村一百來戶人家找不出一支鋼筆。只有吃公家飯,身穿制服的下鄉幹部胸前的口袋上,才能別一支鋼筆。那是有文化、有身份的象徵,代表著時髦。

我剛唸書的時候寫字用鉛筆,好像所有的學校都是這樣要求孩子的。一來廉價,二來不易損壞,三來寫錯了字可以用橡皮擦掉。一次,我用父親的圓珠筆寫作業,第二天被老師狠狠地批評了一頓。說用圓珠筆寫出來的字沒有字體,象蚯蚓一樣爬來爬去。五十年代,圓珠筆不叫圓珠筆,叫原子筆。美國在日本扔了兩顆原子彈,聲威遠播,美國商人立即藉此大作廣告,聲稱原子筆的油和原子彈的鈾是一回事,裡面的油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其實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直到三年級,我才終於可以拋棄鉛筆了。鋼筆成了寶貝,握在手裡擺弄來擺弄去,打開文具盒拿出來又放進去。先不說字寫的效果如何,就是寫起字來的感覺都不一樣了。剛開始用的是塑料外殼的鋼筆,好像是幾毛錢一支的吧,寫字時稍微用力,就把筆尖頂進鋼筆裡頭了,還得用手或者鉗子拔出來。相信和我一般大的孩子都有拔筆尖拔到一手鋼筆水的經歷。記得那時我常和同學進行吸鋼筆水的比賽,皮膽外面有個金屬套,捏一下可以把鋼筆水抽上來,看誰能抽的又滿又快。當然也不會忘記,鋼筆突然沒水了,同桌筆對筆,擠出那麼一滴來相互解圍。

那時,家窮買不起墨水,墨水是用那種二分錢一片的墨水精自己兌的。墨水精是安乃近那樣大小的藍色片劑,一片可以兌一瓶墨水,是天空一般的純藍色。一次課間時,我對一個同學說墨水不夠了,那個淘氣的同學拿過瓶去,面對牆往裡給尿了一股。我氣不過,告了老師,老師把他好生責罵。

我非常喜歡老師用的紅墨水,覺得鮮豔的紅色尤其漂亮,特別是打上90多分,當然最好是100分的時候,看著滿篇的紅勾,心裡愜意極了。

印象中的鋼筆尖兒特別愛壞,有時弄不好使了點勁,或掉到地上、戳到桌子上,尖就劈了。弄壞了鋼筆,還得找地方修理,車站南馬路有個修鋼筆的櫃檯,是一個小玻璃櫃,櫃內擺放著筆尖、筆桿、掛鉤等零部件。修筆的工具通常有小鉗子、小榔頭和油石等。修鋼筆大都立等可取,維修中以換筆尖、筆桿和皮膽等最為常見。一般收費不高,幾分錢、幾分鐘工夫,一支損壞的鋼筆就獲得“新生”了。修完後,修筆師傅會拿出一張紙,讓顧客試試手感,以作驗收。

那個師傅有個絕活,就是在鋼筆身上刻字,當初刻的最多的是“毛主席萬歲”。記得他開玩笑說,他的字雖然寫得不好,但刻的字甚至比寫自己的名字都好看。

有時候,鋼筆即使壞了,也沒錢修理。一次,文具盒被打架的同學打落在地,鋼筆被踩上一腳,黑色的筆管裂了縫。當時大家都很窮,我不好意思索賠,只好用膠布將筆桿纏起來,湊乎著用。只是筆頭也鬆動了,皮膽處也擰不緊了,中指和食指處經常沾染很多墨水,下課就得找地方洗手。

鋼筆水使我知道了液體的熱脹冷縮原理。夏天,當要寫字時拔開鋼筆帽,發現流出很多鋼筆水,不但難收拾,還要忍受老師的白眼。當你手忙腳亂換完筆收拾停當後,同學們早就比你多做很多練習了。於是更加著急、冒汗,邊追趕進度邊用手擦汗,結果是一臉的藍墨水。

除了因為天熱漏水,男孩子們都喜歡蹦蹦跳跳、回家時一路上互相打鬧,到家後文具盒裡一片狼藉。但鋼筆的這種劣勢卻使得它成了一件武器,怎麼使用?就是在打架時拔開筆帽,用力甩,鋼筆水會成為暗器飛向對方。不過這種行徑有些卑劣,一般不用,會被人恥笑。

五十年代的呼市,冬天很冷,從家走到學校要一個小時。走到學校,皮膽裡的鋼筆水都凍上了。到了學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擰開鋼筆管,用手的溫度把皮膽裡凍了的鋼筆水焐化,才能不耽誤寫字。後來有了經驗,在出門時,就把鋼筆從鉛筆盒裡拿出來,塞進自己的棉手套裡。有了手的溫度,即使外面再冷,鋼筆裡的墨水也不會凍了。

那時,我還經常丟鋼筆。每次丟失,都會招來母親的責罵。母親常常說:腦袋要不是長在脖頸上,也早就丟了。

我的第一支鋼筆,沒用它寫過一回作業,只是在幾個同伴眼前炫耀了一下,在上衣口袋裡別了一天,就不見了。

還有一次,聯營商店門前圍著一堆人。我擠進去,只見一個賣狗皮膏藥的人,在拍著胸部沙啞著嗓子耍小把戲。當我感到尿急要擠出人圈時,突然發現別在胸前的鋼筆不見了。看了看地面,沒有;把衣服口袋摸了一遍,也不見,我一下子急哭了。好心的人知道我是丟了鋼筆,安慰我說:“娃娃,別哭了,哭也沒有用,哭不回來,偷你鋼筆的人大概早就走了。”

那天,我丟了鋼筆,不敢和大人說。午飯時,淚珠撲簌撲簌地往下掉,母親追問,我只好如實相告。我說出來後,父母竟然都沒有罵我。父親立即放下碗筷,用自行車帶著我去聯營商店買筆。那支筆叫關勒銘,花了兩塊多錢。

陪我時間最長的是父親送我的一支又大又粗的“大金星”鋼筆。筆頭是五成赤金,寫字時非常圓潤、流利。那支筆父親用了二十年,七十年代,他還請修理匠在筆頭上再次點過金。父親過世已經六年了,我只要拿起那支金筆就會想起父親。因為那是最珍貴的紀念。

在鍵盤已成為主流的今天,已經很少有人再用鋼筆了,即便是在校的學生,基本上用的都是中性筆。鋼筆,已經慢慢地消失在我們的生活中。但是對於我,一支小小的鋼筆,擁有了太多的記憶,我一生都不會放棄它。

上週我出去買墨水,有人聽說我要去買墨水,竟然吃驚地張口結舌:“你,你怎麼還用鋼筆呀?太老土了吧?”我說:“咋啦!為啥不呢?”

雖然在這個快餐時代,鋼筆早已退出了生活的前臺。但我一直認為,男人還是應該有一支鋼筆,當你揮筆在紙上記錄人間萬象的時候,你會找回一些已經模糊的心事與體驗。每一支鋼筆,代表一段記憶;每一段記憶,都融入了生活的真諦。鋼筆可以使人擁有溫暖的回憶和令人心動的故事,卑微冰冷的油筆碳素筆會有嗎?

西漢文人楊雄說:“書,心畫也。”這裡的書,意為書寫。見字如面,字如其人,鋼筆書寫的筆跡,印記著書寫者的性格內涵和精神風貌。如善楷書者,心如止水,氣定神閒;善草書者倜儻不羈,豪邁灑脫。清代文人劉熙載在《藝概》中如是說:“賢哲之書溫醇,駿雄之書沉毅,畸士之書歷落,才子之書秀穎。”對書寫之器鋼筆的選擇,也是自身氣質的反映,以及生活品位和格調的體現。

孔老夫子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明代四王之一的王原祁在《佩文齋書畫譜》中寫道:“夫善書者之得佳筆,擾良工之用利器,應心順手是亦一快,彼謂不擇筆而妍捷者,豈通論載!”古人尚對書寫工具的選擇十分考究細緻,何況今人?擇一應心順手的鋼筆,豈不快哉?

後記:

記得那時,我還做過竹筆。竹筆的做法很簡單,取一根與普通筆一般粗細的竹子(也有人取材於廢舊的毛筆筆身),將一頭用小刀削出斜坡,然後在斜坡兩端繼續削尖,筆尖根據需要可以是尖頭或是平頭。最後再在筆尖中央用刀或是鑽子鑽出一個小眼,便於墨水的儲存和流動。有的人還會從這個小眼到筆尖之間輕輕刻一道小槽,當蘸上墨水時,墨水就會沿著這道小槽流向筆尖。

竹筆的原理與鋼筆、鵝毛筆類似,所以有人將之同歸於蘸水筆一類。

網上查知,竹筆在中國古已有之。宋代馬永卿《嬾真子》卷一有載:“古筆多以竹,如今木匠所用木鬥竹筆,故字從竹;又或以毛,但能染墨成字,即謂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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