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法則:光速。人類無法超越它,因為無法打破因果法則

什麼是光速

物理學中有很多我們不能確定的事情,比如什麼時間?空間又是什麼樣子?組成我們身體最小單元的物質又是什麼?

但真空中的光,一秒能跑300,000,000米(精確速度是:299,792,458m/s),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並且無法被宇宙中的萬物所超越。

博爾特的極限速度是12.42米/秒;行駛的動車速度大概是95米/秒;而航天器要想上升到150,000米的高度,進行繞地球的圓周運動,那它至少需要7,800米/秒的速度,但這只是真空光速的0.0026%。

宇宙法則:光速。人類無法超越它,因為無法打破因果法則

30萬公里/秒的真空光速,不僅引發了宇宙中很多奇怪的現象,還打亂了歷史事件的先後順序。

宇宙法則:光速。人類無法超越它,因為無法打破因果法則

直覺是錯的

憑直覺,宇宙空間裡什麼都沒有,對吧?

理論上,只要我們有足夠的燃料、引擎又不會爆炸,就可以一直讓太空飛船保持加速運動。

如果這樣的狀態可以一直保持幾年,那我們一定可以超過光速。

但這種認知,正是問題所在。

加速很長時間後,你會發現加速變得越來越困難。

無論多使勁得踩油門、無論踩多久,永遠達不到或超過30萬公里/秒的宇宙極限速度。

無所謂,光速是多少、宇宙極限速度又是多少,關我鳥事。

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對每個人來說都一樣,對吧?

比如,你只有先被你媽揍,你才知道自己屁股疼。

你只有先開上了車,才知道這車好不好。對吧?

現在,我請你放棄這個觀念,因為你是錯了。

在宇宙裡,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同一件事情的發生順序可以是完全不同的。

這一切都歸因於宇宙的極限速度,光速。

假設,我有兩個手電筒。分別指向屏幕左右兩側,然後同時打開。

那相對於我來說,手電筒發出的光線的速度是光速,這點沒有異議吧?

那我們加大一點點難度,這時我站在了一個勻速向右,做直線移動的小行星上,速度是光速的三分之一,也就是10萬公里/秒。

而你正懸浮在宇宙中,並假設你可以清楚地看到這發生一切。

那我問你:相對於你來說,是不是右邊手電筒發出的光子速度是40萬公里/秒?左邊的光子速度是20萬公里/秒?

也就是說,射向右邊的光子的速度超過了光速!對嗎?

錯!

首先,沒有事物可以比光速更快!連光本身也不行,你看到的右側光束還是會以光速前進。

而且,左側的光束的速度也不會減慢,同樣還是光速。

也就是說:像光子這樣的無質量的粒子,在真空中總是以宇宙所允許的最大速度運動,且永遠不會慢下來。

它不會管是誰在測量它,也不會關心觀測者自身的運動速度。

不管你是誰,你在幹什麼,我出現就是光速,永遠不變。

是不是挺奇怪的?還有更奇怪的。

如果在我和小行星的兩邊各立一個靶子,那麼哪支手電筒發出的光子會先擊中靶子呢?

對於我來說,兩個方向的光子速度相同,而我和兩個靶子的距離不會變化,所以會同時集中靶心。

對於你來說,兩側的靶子和我以及小行星都在向右移動。

因為光速不變,那你是不是可以想象成手電筒發出的光子,它們出發的起點是沒有變的,而我和小行星以及靶子卻是在向右移動。

也就是說,左側的光子會提前擊中靶心,對吧?

因為左側光子的行程更短,在速度不變的情況下,用時一定更少。

你和我誰是對的呢?

答案是:我們兩個都對。

你沒暈吧?

我們再加入第三個人,還有更神奇的事情。

以上的場景不變,如果你的開的那輛小車也參與了進來,它和我都同向的向右行駛,但小車的速度是20萬公里/秒,大於我的10萬公里/秒。

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小車看到的我是在向左運動?

小車的結論一定是:右邊的光子先擊中了靶心。

和你的,正好相反!

那在這個場景下,我們三個人說的不僅全部是對的,而且全部都相互衝突。

回到我們開始的觀點:在宇宙裡,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光子擊中靶心,這同一件事情,有可能不是同時發生的!對吧?

而且,在宇宙中,我們對於自己親眼目睹宇的事情,也不能下定論,它一定就怎樣怎樣!

儘管你說的是真的,是事實,但也要取決於你當時的物理狀態!

因為對我而言:兩個手電筒的光,同時擊中靶心;對你而言:左側的先擊中靶;對小車而言:右側的先擊中靶。

已經發生的事情是真的嗎?

上面這個複雜的情景,其實是在幫助我說明下面的問題。

宇宙中的事件沒有絕對的先後,因為你可以通過不同的運動速度,改變事件的先後順序。

這是不是完全違背了你對歷史的認知?

也就是說:宇宙中沒有統一的歷史,不同速度的物體,看到的歷史不同。


宇宙法則:光速。人類無法超越它,因為無法打破因果法則

打破因果關係

我們還是回到上面的場景中。

小車是最超前的觀察者,對吧?

它看到結果的時間早於你,你又早於我。

那你有沒有想過:假設小車的速度超過了光速,達到了40萬公里/秒,它會看到什麼結果?

對於它而言,我是不是正在以30萬公里/秒的光速向左移動?

那它是不是會看到,我打開右側手電筒的那一霎那,光子同時擊中了右側靶心?沒錯吧?

那,它要是再快一點點呢?

這個時候,因果關係就不再成立了!

因為小車會看到我還沒有打開右側的手電筒,光子就已經擊中了右側靶心!

那對於一個靜止的物體,哪怕你比30萬公里/秒的速度多0.00000000001的速度,

這也會讓宇宙成為一個完全沒有因果關係的世界,太瘋狂了。

你還沒幹呢,活兒完事了。

你還沒點火呢,車就開了。

你還沒花呢,錢就沒了。

你還沒睡呢,就該起床搬磚了!

所以,你明白為什麼不能超過光速了吧!這都是命!

沒有東西能跑得比光還快,因為那將破壞宇宙的因果法則!


宇宙法則:光速。人類無法超越它,因為無法打破因果法則

那為什麼是300,000,000米/秒?

目前,沒有那個理論能給出答案。

這個值對人類來說太快了,從星際的角度講又太慢了。

最近的恆星離太陽系也有4.22光年的距離,我們要想實現星際旅行希望依舊渺茫。

但是!

光速說的是真空中光子的飛行速度,而宇宙中的真空空間並不是真的空。

而這個我們目前還不知道是個什麼玩意兒的空間,是動態的,它能膨脹、收縮、彎曲、拉伸,甚至還可以抖動!

要是我們能擠壓它呢,把兩個星球之間的空間壓縮。

那麼跑的快不快,是不是就不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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