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酒駕的代價你知道嗎?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召開視頻會議,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工作,

要求各地加強執法檢查,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依法嚴格處罰

另有統計數據顯示:從今年1月1日至2月20日短短50天,僅廣西南寧因酒駕醉駕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就有70起,共造成10人死亡,32人受傷。近日,在廣西北海、四川綿陽就發生2起因酒駕致人死亡的事故,我們一起來看看:

酒駕逆行4公里,致2人死亡

2月18日21時49分許,廣西北海駕駛人孫某某酒後駕車逆向行駛4公里,沿途連續撞上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電動自行車,致2人死亡。3月6日,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批准逮捕。根據《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酒駕的代價你知道嗎?

圖:駕駛人酒駕逆行,致2人死亡

酒駕撞護欄,駕駛人被護欄刺中身亡

酒後駕車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並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也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3月2日22時50分左右,四川綿陽一駕駛人飲酒後駕車,撞上護欄,被穿破擋風玻璃的護欄刺中,經搶救無效死亡。

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酒駕的代價你知道嗎?

圖:駕駛人被穿破擋風玻璃的護欄刺中

酒駕拖行致人死亡被判死刑

近日,廣西玉林一駕駛人因酒後駕車導致1人死亡,並且逃逸,被判處死刑。肇事駕駛人究竟做了什麼要面臨如此嚴重的處罰?

2017年8月9日21時20分許,吳某某酒後駕駛小轎車先將一名行人撞倒後,又將一輛摩托車撞倒,摩托車駕駛人鍾某及車上載的2個女兒倒地,同時鍾某的腳和摩托車被卡在小轎車前保險槓和前輪處。此時,周圍群眾上前拍打小轎車車門示意停車,但吳某某在稍作停留後,拖著鍾某和摩托車加速行駛。此時,多名群眾追趕小轎車並大聲呼喊,但吳某某仍駕車快速前進。鍾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後從車上脫落,吳某某駕車逃逸,後被警方抓獲。最終,

鍾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檢驗,吳某某案發時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271毫克/100毫升。3月13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酒駕醉駕將會付出哪些代價?

這起酒駕拖行致人死亡的案件,也給廣大駕駛人再次敲響警鐘,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賭注,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那麼,酒駕醉駕後將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 先來了解下“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認定標準: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T19522-2010)》規定:

■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屬於飲酒後駕車;

■ 血液酒精含量閾值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後駕車。

☞ 飲酒後駕車與醉酒後駕車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致人死亡被判死刑,酒駕的代價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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