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

自然資源部發布關於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近日發函,公開《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歡迎各有關單位及個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凡需要評審備案礦產資源儲量的企業和單位,應在礦業權有效期內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申報表和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備案範圍包括探礦權轉採礦權、採礦權變更礦種與範圍,油氣礦產在探採礦期間探明地質儲量、其他礦產在採礦期間資源儲量發生重大變化的(變化量超過30%或達到中型規模以上的),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

徵求意見稿提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自收到評審備案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查。受理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視為受理。不屬於評審備案範圍或權限的、材料不齊全或無效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內容不全的,以及上次評審備案不予通過且未完成相應修改再次申請的,不予受理。自然資源部負責本級已頒發礦業權證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其他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涉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的,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評審備案,油氣和放射性礦產資源除外。

徵求意見稿提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委託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組織開展評審備案工作,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不含申請人補正修改時間)內完成審查,向申請人出具評審備案告知書。申請人對評審備案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徵求意見稿提出,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大型的或評審備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的,應組織現場調查,並形成現場調查報告,作為評審備案的重要依據。

根據徵求意見稿,以下情形評審備案不予通過:申請資料失實、弄虛作假;報告採用的工業指標不合理;地質勘查及研究程度達不到相應勘查階段要求;開採技術條件、礦石加工技術性能研究或綜合勘查綜合評價不能滿足相應階段工作要求;資源儲量估算結果嚴重錯誤;補正修改時限超過20個工作日或補正材料不合格;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認為不予通過的其他情形。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制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服務指南,建立專家庫,健全工作規程和業務質量管理體系。應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信息化建設工作,實現全國數據互通共享。

編輯整理:中國非金屬礦信息平臺(chinan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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