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首例涉黑“保護傘”案件 “雲審理”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首例涉黑“保護傘”案件 “雲審理”

2020年3月20日,由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郭某某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鎮寧自治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疫情期間,為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高位推進及庭審順利進行,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利用“互聯網庭審視頻平臺+微信”設備組織開庭審理本案。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某在擔任某市看守所輔警期間,明知他人從事犯罪活動,仍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首例涉黑“保護傘”案件 “雲審理”

案件庭審中,安順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杜學坤帶領案件指導組臨庭指導出庭工作,公訴人圍繞犯罪事實進行訊問,化繁為簡、突出重點,舉證及質證條理分明,根據案件特點發表公訴意見,圍繞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定罪依據等焦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針對辯護人提出的意見進行了有力答辯,並對被告人進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案件將擇期宣判。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首例涉黑“保護傘”案件 “雲審理”

本案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開展以來,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受理的首例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的案件,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管轄,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楊誠檢察長帶頭辦理,組成辦案團隊,細緻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全面把握案件事實,嚴把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關。針對案件中存在的罪名定性爭議等問題,積極向市級、省級檢察機關請示彙報、充分會商,確保辦案質量。

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首例涉黑“保護傘”案件 “雲審理”

本案的辦理,體現了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堅持打“傘”破網、清除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的態度,彰顯檢察機關除惡務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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