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和《烈士褒揚條例》普法宣傳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並於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雄烈士保護法重在宣示國家和人民永遠銘記、尊崇一切為國家和民族作出犧牲和貢獻的英雄烈士,表明捍衛英雄烈士的鮮明價值導向。這部法律的實施對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弘揚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發揮重要作用。

英雄烈士保護法綜合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圍繞國家褒揚、紀念、宣傳英雄烈士,全面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弘揚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和正能量。

英雄烈士保護法主要內容

1、闡釋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勳,明確英雄烈士保護法的保護範圍

★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

★本法保護的英雄烈士,包括近代以來,為國家、為民族、為人民作出犧牲和貢獻的英烈先驅和革命先行者,重點是中國共產黨、人民軍隊和人民共和國曆史上湧現的無數英烈,其中既包括個人也包括群體,既包括有名烈士也包括無數的無名英烈。

2、確定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法律制度

★明確人民英雄紀念碑作為國家標誌以及紀念和緬懷英雄烈士永久性紀念設施的法律地位,也為了激勵人們不忘建立紀念碑“紀念死者、鼓舞生者”的初衷,沿著英雄足跡繼續前進。

★英雄烈士紀念設施包括為紀念英雄烈士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紀念堂館、碑亭、塔祠、塑像、骨灰堂、烈士墓等設施。

★將烈士紀念設施建設和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央財政適當給予補助;烈士紀念碑設施免費開放,保持莊嚴、肅穆的環境和氛圍;不得從事有損環境和氛圍的活動。

3、紀念緬懷英雄烈士,引導公民莊嚴有序地參加紀念活動

★明確9月30日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邀請英雄烈士遺屬參加;在清明節和重要紀念日,全國各地幹部群眾、中小學生、部隊官兵等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紀念活動,前往烈士陵園祭掃、敬獻花圈等。

★安葬英雄烈士時,舉行莊嚴、肅穆、文明、節儉的送迎、安葬儀式。

4、加強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研究;加強對烈士史料、遺物的收集、保護和陳列展示工作;將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鼓勵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蹟為題材的作品創作生產和宣傳推廣;多媒體播放英雄烈士題材作品、發佈公益廣告、開設專欄,廣泛宣傳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5、實行英雄烈士遺屬撫卹有待制度,明確撫卹優待水平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並逐步提高

★英雄烈士遺屬享受教育、就業、養老、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優待;

★定期走訪慰問英雄烈士遺屬,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英雄烈士遺屬。

6、全面加強對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保護,建立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制度

★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網絡部門應停止傳播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榮譽等信息;

★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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