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竟敢將“禁左標誌”翻轉,這位市民真奇葩

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竟敢將“禁左標誌”翻轉,這位市民真奇葩

近日,有不少省會市民來電或網上留言反映,北二環北路桃園橋西向東方向的“禁左標誌”是不是裝錯了,標誌朝向不對。長安交警大隊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查看,果然該處“禁左標誌”應該面向西面,不知道什麼原因,現在面向東面,民警馬上將標誌恢復到原位。


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竟敢將“禁左標誌”翻轉,這位市民真奇葩


經過調查,原來是2020年3月16日15:00左右,當事人王某琳因駕車違反禁令標誌電子警察抓拍,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將長安區北二環北路桃園橋由西向東方向“禁左標誌”翻轉。


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處罰,竟敢將“禁左標誌”翻轉,這位市民真奇葩

當事人王某琳的行為已構成故意移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和第二款的規定,現決定對王某琳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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