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是什麼?
王菲的《我願意》裡有一段歌詞:“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如影隨形,無聲又無息出沒在心底,轉眼吞沒我在寂寞裡……”
每個人都體會過思念的滋味,在愛上某個人之後,在失去某個人之後。
思念的滋味,酸酸甜甜,苦中帶鹹。有時讓人笑得像個傻子,有時讓人哭成狗。
往事不可追,相思似海深,想見不能見,想死心又死不了心。
這種糾結心理,想必很多人都曾經有過,或正在經歷著,箇中滋味,難以言喻,只能一個人慢慢消化。
感情裡最幸福的事,莫過於你喜歡的人,恰好也喜歡你。
對於一段早已成為過去的感情來說,最幸福的事,莫過於你放不下的人,同樣也放不下你。
感情的事很複雜,不是隻要“你愛我,我愛你”,就能永遠在一起。很多時候,分手其實是出於無奈。
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因某些客觀原因永遠錯過了彼此,那份遺憾,註定一生難以釋懷。哪怕各自有了新的生活,仍會是彼此心頭的硃砂痣、眼裡的白月光。
若干年後,舊愛重逢,有多少人能做到平靜如水,波瀾不驚?
陳奕迅的《十年》,每次聽都有一種無言的傷感。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情人淪為朋友,那份溫柔依舊,只是再也無法靠近,無法觸碰。這是怎樣一種心酸,怎樣一種無奈?
“想你,卻不敢找你。”
“我也是。”
沒有合適的身份,沒有恰當的理由,縱然彼此想念,也不敢隨便聯繫,怕給對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只能遠遠關注,默默想念。
也許,很多人的通訊錄裡,都有一個特別的人。想聯繫,怕打擾,想刪除,又不捨。時不時打開看一看,又默默關掉,不留下半點痕跡。
有時候,偶然聽到一首歌,會情不自禁想念一個人。
有時候,因為想念一個人,會特地去聽一首歌。
一直聽,一直聽,聽到淚流滿面,聽到心碎一地。
我們都知道,人必須向前看,過去的一頁能不翻就不翻,翻落了灰塵會迷了雙眼。
可是,有些人雖然只相伴了一程,卻是刻入生命的美麗。生命不息,思念不止。
思念,是一種憂戚的美麗。
思念,是一種甜蜜的失意。
思念是一種痛徹心扉的無助
思念是一個人獨自面對的殘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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