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案例分析:拆遷遭遇停電怎麼辦?

導讀:在補償安置未到位前就對個人或企業進行停水停電的,影響被拆遷人生活和企業生產的,實施停水停電的徵收部門應依法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下面案例展示的是溫州某地因街道辦擅自違法停電,導致企業正常生產不能,從而引發行政賠償的訴訟。


勝訴案例分析:拆遷遭遇停電怎麼辦?


基本案情

溫州鹿城區某地塊涉及徵收,原告朱某合法房屋在徵收範圍。因為補償問題未達成一致,街道辦在沒有依法通知與法定職權的情況下,強行停止了供電服務,拆走房屋電錶並張貼封條。朱某的藥房、茶館因此不能經營,大部分藥品、茶葉等需要冷藏保存的物品無法再使用,經濟損失慘重。

維權之路

朱某對其遭受的經濟損失,向北京美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豔玲律師諮詢,並委託張主任代理街道辦侵權賠償一案。張主任根據案情,制定了一整套訴訟方案。首先張主任分析,街道辦擅自停電封表的行為,已被法院判決行政行為違法,這對朱某爭取國家賠償是十分有利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可以獲得賠償義務機關——街道辦的行政賠償;然後在張主任的指導之下,朱某向街道辦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但被告卻作出《不予賠償決定書》。案件事實如此之清楚,街道辦給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且法院已經判決了街道辦行為違法的情況下,可街道辦卻不予賠償。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機關違法對財產採取強制措施或有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因此朱某再次對街道辦違法卻不賠償的行為訴至溫州甌海區人民法院。法院認為街道辦作出的不賠償決定,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撤銷,並且對因停電造成的損失依法予以賠償。

勝訴案例分析:拆遷遭遇停電怎麼辦?


美泰律師評論

以上案件的街道辦在補償問題沒有解決前,企圖通過停電的方式來逼迫搬遷。此種行為若不制止,街道辦就會伸出爪牙,下一步很可能採取非法強制拆遷。現實中各地拆遷也出現過,通過類似方式迫使被拆遷人無奈搬遷的,比如停水、斷路、斷氣、封門、堵路等等。此類行為會對人身財產造成直接地威脅,同時也是法律嚴令禁止的行為。因此,當您遇到類似問題,歡迎聯繫美泰律師!

主任張豔玲律師,有著十餘年處理徵地拆遷的經驗,專業性強,應對此類案件非常有心得,處理起來可謂是遊刃有餘。綜上,被暴力逼遷的拆遷戶請謹記:

停電停水不可怕,可怕在於不行動;

制止違法找美泰,依法操作最安全;

律師介入第一步,訴訟非訴齊頭衝;

暴力拆遷同此理,行動才能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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