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破產,儲戶最高可賠50萬,但出現這三類情況銀行一分不賠!

一直以來,不少人都認為銀行是個不會倒閉的機構。但是,事實上銀行卻是一個可以被允許被倒閉的機構!不僅如此,我國也已經有過了倒閉的先例,比如1998年的6月21日海南發展銀行,就被中國人民銀行宣佈關閉。

那既然銀行都可以倒閉,那我們存在銀行的錢怎麼辦,是不是會一分錢也拿不回來?

如果遇到銀行倒閉的情況,儲戶最高可賠50萬,但這3種情況不賠!下面細說依據:

銀行破產,儲戶最高可賠50萬,但出現這三類情況銀行一分不賠!

銀行破產為什麼儲戶只能最高賠50萬元?

根據2015年5月1日正式出臺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都要按一定存款比例向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這部分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而當成員銀行機構出現經營危機甚至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會對儲戶50萬元以下的存款進行全額賠付,超出50萬元以上的存款從該銀行清算財產中按比例受償。

也就是說 ,銀行倒閉,儲戶依照《存款保險條例》可以,存款在50萬元以下的可以拿到全額賠償;超過50萬的就得看銀行在清算之後還能補賠多少了。如果清算之後,銀行無能力賠付的,用戶就只能拿到最高50萬元的賠償。

銀行破產,儲戶最高可賠50萬,但出現這三類情況銀行一分不賠!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存款保險條例只能對銀行破產情況下儲戶的存款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出現以下三種情況卻“保不了”。

1.存款丟失

過去一兩年曾發生過多起銀行存款丟失案件,儲戶存款丟失是銀行內部信息系統、管理及監管方面的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銀行“內鬼”監守自盜造成的,並非是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更非銀行面臨破產倒閉。所以,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出臺了,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並無關係。

2.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保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出現本金虧、收益不達標、理財變保險等情況,也不屬於銀行經營問題,這種情況下,存款條例對理財產品無法提供保障。

3.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

銀行通常會代售大量債券、基金、保險、信託等理財產品,如果此類產品出現兌付危機或是資金虧損,存款保險條例也是保不了的。

綜上,想和大家說,銀行不是萬能,它們也會有資不抵債和倒閉的時候。所以,大家在存款的時候,最好將資金分開儲存,以避開銀行倒閉的這種風險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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