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好心捎同事上下班,結果出了車禍,同事的家人跟弟弟要鉅額賠償,合適嗎?

7度風


你弟弟開自己車帶同事上班,那是生活中很小、最正常不過的事。如行途中都正常,那一切都沒事,還能正常生活。

偏偏不正常、出交通事故,同事受傷了。

老古話說“把好關”,你把好關,後邊沒麻煩。老古話還說“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你弟弟和同事翻臉了。

有人買了自己心愛的車,有親戚或好友同事等要借,他乾脆一個字“不”。他把好了關,沒給自己找麻煩。又幫了他,萬一出事那不是害了他。

你弟弟開的車發生意外同事受傷是事實,既已發生,就要商談解決問題。

比如醫藥費、影響工資的生活費,我認為大家各半為好。

具體多少你們商量、都認為合適為更好。

如同事因為此事提出鉅額賠償,只考慮自己不考慮他人、那有失人情味。

若頑固堅持自己觀點,那最後只能上法院,讓法官判、定。


汪旺886


不管法律是怎樣規定,蹭別人車出了車禍,堂而皇之要車主賠償,是一種無恥。前提車主沒有從中謀利,只是出於善意,幫助別人,惹了一身騷,他不同於借車給別人,自身有過錯。照此下去,沒人敢幫助別人,世界將更加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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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收錢沒有經濟關係就可以拒絕賠償,不過法律可能回支持對方,法律和道德之間的事最考驗人性。

我曾經坐同事的車受傷致殘,當年醫藥費就花了七萬多,我同事問我要賠償我多少錢,我說我出事受傷也不是你的本意,我不要錢,至今我們關係特別好。


清泉


講講我身邊的事吧,一個朋友車借給朋友,把人撞死,那哥們窮的加油錢都沒,最後湊了十萬,車賠給亡者家,朋友說,車不借傷感情,借了,出事故傷心。我的公司,從老闆的車,到給我配的車好幾輛,我開那輛都行,鑰匙我都有,朋友戰友來玩,開老闆的車,有面子。一個關係般的戰友借車回老家。果斷拒絕。公司的車,我用那輛都行,送你回老家也行,決不外借


張一185460252


給你們講個真實的故事吧,我們農村有集市,我親戚開三輪車從山溝裡岀來趕集,非讓捎帶他們,不然走四里山路,結果翻車了。再結果就是醫藥費誤工費,再結果就是我親戚挺好的日子傾家蕩產了。我認為醫藥費可以給,誤工費不應該要了,畢竟人家是好心好意。總之好事也不能做太多。


落葉知深秋4


以前我也不懂冬天送孩子上學鄰居沒車就一起把鄰居孩子一起送學校,有一天突然急剎車兒子的鼻子被撞了一下,之後我就開始後怕了,如果鄰居坐我車如果出了車禍傷了人家我這得賠多少錢啊,從那以後就不怎麼載鄰居孩子了,怕好心辦壞事


未發芽的竹子


賠償是一定的,具體多少不知道。反正很多年前是,我堂叔捱過。不懂現在法律在這方面怎麼變更。我堂叔那個比較嚴重,他司機,帶了朋友,好像朋友又帶了朋友,全車4人,車禍副駕沒了,他是司機重傷,後排一個重傷一個輕傷,好像都賠了,特別副駕那個賠了不少,我堂叔家那時又沒什麼錢,都不想活了。


羅小黑的比丟


有私家車的朋友們,別好心帶同事上下班啦,出了事就麻煩啦!我就因為這,賠了4000多。咱買車是為了自己舒服,不是給別人做嫁妝。


手機用戶61231159967


正常。就好像扶不扶的來由一樣,這種事情告誡車主們,以後不要隨便讓人搭便車。


洞庭湖邊聽雨


弟弟應當對同事的損害,予以適當賠償。

1.弟弟未盡謹慎駕駛義務,其違法行為導致車禍發生,如存在重大過失,對損害後果於理於法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同事搭乘弟弟車輛,並不意味著同事甘願冒一切風險。弟弟對於同事的注意義務並不因為有償與無償而加以區分;同事雖未付費,弟弟也不能置其生命財產於不顧,同事的民事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

3.弟弟順路搭乘同事未收取車費,雙方不構成合同關係。同事搭車時,即應預見可能存在的事故風險,而其仍然搭乘,自應承擔一定風險,且弟弟同意其無償搭車系出善意,屬於好意施惠行為,符合善良風俗,如無重大過錯不應賠償,如屬全責或主責則可酌情減輕弟弟的賠償責任。司法實踐中,減輕幅度在30%-40%範圍。對此,最高法院有指導案例(2018年公佈的全國交通事故50件精選案例中第45個陶繩亮道交一案,減輕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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