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摩托車用報廢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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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搞清楚報廢的目的,並不是考慮摩托車的使用安全性,而是為了消化摩托車的產能,就跟汽車排放標準一個道理,以前叫報廢現在改名了。


王人慶


取消限制摩托車政策,取消報廢制度,本來可以用10萬公里的摩托車,由於強制報廢,才跑2.3萬公里就報廢了。太可惜了。






聊城聚源


什麼時間報費都是國家的事,老百姓沒辦法。


清晨陽光151051032


不管是摩托車還是汽車,電車。只要是私有財產。按道理國家就沒有權利強制報廢。因為它是私有財產。不是國家財產。只要它符合要求,什麼時候都有權上路行駛。


毛草堂靜觀


肯定會的,但是可能會有變通。比如對到報廢年限但車況良好的車實行加買保險的政策。


長河_落日


反正我是不會報廢我的車。7年摩托跑了1萬多公里,目前摩托性能良好,到期報廢這是浪費,這是不負責任的。


一街不一


不會


姚增賢


近兩年關於摩托車的利好信息陸續公佈:摩托車可能真不用報廢了

參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現行標準5-11):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12年,其他摩托車報廢標準為13年。參與營運的摩托車報廢週期分別為正三輪10年,其他摩托車為11年;不過在“摩的”已經成為過去式之後,基本只屬於“騎士”的代步型偏三輪和兩輪機車只需要關注13年標準即可。

除車齡標準以外,同款規定的“7-10”還說明了里程標準:正三輪摩托車報廢里程為10萬公里,其他摩托車是的報廢里程為12萬公里。假設摩托車強制報廢規定真的會取消,那麼里程標準規定也會同步解除。不過摩托車取消強制報廢與放寬年檢規定的訴求已經討論多年,這一次是基於什麼因素分析的呢?


空穴不來風:摩托車強制報廢或將取消的信息出處

在2019年末的一次交車意識中,中汽協摩托車分會李姓秘書長公佈了一則振奮人心的好消息:摩托車有可能將來會與汽車(指非營運一類車)一樣取消報廢年限,2020年初既有可能敲定。

目前雖然還沒有確定,不過這也只是因為特殊階段的特殊情況造成了延遲,理論上中汽協釋放的信號基本不是“試探”而是實錘。所以摩托車在2020年很有可能取消強制報廢規定,屆時很多年均行駛里程不過數百公里的機車不用再擔心保值率的問題了。這一規定體現出了汽摩領域相關規定的人性化調整,尤其是針對不在主要充當通勤工具的摩托車需要這種變化。

現階段的摩托車只有極少數踏板車或跨騎車還在充當“腳力”以外,大部分排量≥250cc的機車都轉型為“玩具車”的角色。而上述兩種代步車的自然報廢週期也很難達到13年或12萬公里,所以此類車並不需要討論;但是這些中大排量的機車價格動輒數萬元,部分合資或進口車價格並不比一般代步汽車低。那麼這些一年只跑幾千公里的車應該被強制報廢嗎?

綜上所述,摩托車取消報廢既不是空穴來風,也不是基於行業發展規劃的預測。這種變化應是基於汽車保有量的趨於飽和,以及消費升級對通勤工具多元化的要求分析得出的結論;在因道路擁堵造成汽車通勤效率降低的前提下,與城市化擴展對日常通勤里程長度延伸的影響下,有一定可玩性的優秀摩托車很有可能成為介於電動車與汽車之間的過渡類型,其市場潛力是非常大的。所以解除報廢規定極有可能落地,參考年檢規定的放寬也可以做出同樣的結論。


摩托車年檢頻率的調整

現階段摩托車的年檢規定比六座以下的載客汽車還要寬鬆,為車齡六年內免檢三次,而且可以全國通檢不用開具異地檢車的證明。不過年檢對車輛的要求仍舊沒有變化:車輛違章信息需要處理,車輛交強險需要在有效期內;已購入車輛如超過五年沒有辦理登記手續,或者在用車過程中出現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車輛,六年內仍按照原規定執行檢測。總結:只要正常使用且安全行駛的摩托車至少可免檢三次,這對於曾經高頻率的摩托車檢測已經是非常理想的調整了。所以摩托車很有可能迎來第二個春天,在汽車最終達到保有量的極限臨界點後,相信摩托車解禁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且禁摩的原因不單純是為刺激汽車消費,曾經摩托車的難管理也是重要因素,在摩托車用戶有面對摩托車和駕駛汽車一樣的敬畏之心後,摩托車也許連加油也會輕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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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Auto


摩托車報廢年限為13年。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第是一款報廢年限規定: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七條第十款報廢公里數規定: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關中五環


看排量,看質量。20多萬買的車13年報廢,質量比汽車都好,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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