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別人的錢,哪怕是一份外賣,也要及時還”,對此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一般的朋友的話應該這麼做,但是對於真正的好朋友來說,如果也是這樣的話,他可能會覺得你太過於客氣,所以還要做個區分。


燚哥在深圳


我朋友結婚,跟我借五萬,我二話沒說從銀行取出來給了他,說的第二年還,第二年開春,自己拿著五萬和一條煙過來,後來,我家開工,我沒說話,自己跑過來幫了半個多月,一分錢沒要。

你幫我,我幫你,人與人之間就是如此!將心比心,我對你好,只要你有良心,相信不會太差。

有人說,借錢使人變性、借錢就是買敵人。

有人說,親戚朋友處事不處財,處財斷往來。情義在利益面前會變味,這些話確實有一定道理。

借錢一直是個敏感的事情,其他的事真的都好說,唯獨借錢讓不少人難為情。

肯借錢給你的,就算賣血也要還,這是人和畜生的區別。

無論是親戚還是普通朋友,這個世界上沒有誰幫你是天經地義的,就算自己撿破爛借的錢也要還,真的!

別輕易找人開口借錢,也別輕易借給別人錢。

那些借錢不主動還的人,能遠離就遠離,不值得再交往。

珍惜真感情,拒絕假交情,你的生活才會過的舒暢。


冰戀秀色


我曾經欠過一個小商店一包煙錢,記得那時候是夏天,穿的衣服也沒口袋,沒帶錢出來,手機也沒電了,商店老闆還是把煙給我了,我跟老闆說明天給他送過去,結果,第二天下大雨,我是頂著雨把錢送過去的!我認為欠別人,承諾別人的一定要做到,這談不上什麼高大上的品德,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


onilyone


你能欠別人的錢,不管是多少,都是別人對你的一份信任,還錢是對這份信任要承擔的義務(???)。

記得以前做生意,沒錢進貨,找人借不到錢,後來找我大舅借了些錢,沒有按照約定時間返還,當時想方面還方面謝,所以晚還了幾個月,到內心一直過不去,一直到了大年三十才回到家,就去找的還錢,結果大舅有事不在家,就揣的錢到了年初一還的,我特別感謝大舅,錢不多就是兩萬塊,但也是我舅的血汗錢,一分一毛積攢的,借給我就是一份信任,必須要還


對酒一笑醉清風


這個事兒我覺得是蠻有意思的。

先說如果我是欠的人,如果和對方沒有那麼要好,那麼無論如何欠了什麼我都會盡快還,但如果和對方是好友,錢是一定要還,其他的東西就沒太所謂了。

如果我是債主,對方和我關係一般般,欠我的你必須要還,無論是什麼;如果對方和我是好友,錢的話,如果我比較寬裕,那麼我不急要,你能還就還,還不上就算了;如果我也不寬裕,那麼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我們一起來想辦法;如果你欠我一頓飯,又一定要回請,那麼也許我會不開心。

可能也是因為我是北方人,我把你當朋友,那麼我給你花錢我開心,你要還我就是不給我面子。但對於不熟的人,我可是很小氣[大笑]


喬喬先生


說實話真心不喜歡借別人錢和別人來向我借錢,我臉皮薄,真到找別人借錢的時候就有兩三次吧,要借也是玩得好的朋友,出去逛街看上衣服了卻沒帶夠錢,回家馬上就還她了。第一次借朋友錢我也很爽快,人家借的時候說幾天就還,可一個月過了都沒提,沒法和我一起借她錢的朋友一起提的才還,人家還不太高興,後來有幾次朋友借,也是拖拖拉拉的還,所以我很煩借錢這事


妖妖baby333


這個其實得分情況。

如果不是很熟的人,當然要算的很清,但要是很熟的人,並且關係很好那其實不必錙銖必較。

我大學同學就是這樣一個人,和他老公原來談戀愛的時候就分得很清,你買電影票,那我一定買爆米花可樂。你請我吃飯,我一定給你買衣服。這種我覺得其實過於刻意。

有時候適當的你來我往,你欠我點,我欠你點,其實是感情的催化劑,沒必要太過較真。



草莓酸奶奶


欠別人的不管是什麼都要還,這體現一個人的人格,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如果是這樣,以後人家就會對你扔石頭,或者丟炸彈。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看你是自覺的還,還是遭報應,又或許是遭強制執行,總而言之,天眼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因果報應總在循環。


亦溪不雪


你好。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

1.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哪怕是一頓飯,一飯千金,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2.如果欠錢了,我們要想法設法及時還別人,在當下,能夠借給自己錢的人,都是我們的真心朋友,我們不能傷了朋友的心,有時是一頓飯,我們也要禮尚往來,加倍奉還。

3.還有,就是我們的父母,養育之恩,定當永生難忘,孝敬到永遠。再難,不能苦了父母,懂得報恩,才能贏得尊重。








我愛天中


我們民間有句俗話叫“好借好還再借不難”,說的是借別人的東西要及時償還,別人才更願意再次把東西借給你。

一份外賣也好,幾千上萬的錢也好,但凡借了就要及時償還,東西不在貴賤,關鍵從一件小事中看出一個人的品行。你講誠信,別人願意與你合作,你的路就越來越寬,否則,將是寸步難行,“誠信是立人之本”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記得初中學過一篇文章叫《送東陽馬生序》,裡面有這麼幾句:“餘幼時即嗜學。家貧,無從致書以觀,每假借於藏書之家,手自筆錄,計日以還。天大寒,硯冰堅,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錄畢,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餘因得遍觀群書。” 主人公宋濂正是及時歸還別人家的書,才得以接到更多的書,才得以“遍觀其書”,才能夠最終成為明朝著名的大文學家,被朱元璋稱之為“開國文臣之首”。

可見,即使一份外賣也要及時償還,更何況是貴重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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