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如果市公安局長趙東來和光明區區長孫連城都命令程度,程度會聽誰的?

三碗不上班


趙東來,京州市副市長(正廳長級)兼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漢東省公安廳副廳長

孫連城,京州市光明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副廳長級)

程度,京州市光明區副區長(正處長級)兼市公安局光明區分局局長、京州市光明區政法委副書記

程度是光明區政府班子成員,要接受區政府工作主持人孫連城對工作的協調,但孫連城命令不了程度,是同級正副職的關係,只不過分工不同。

同時,程度是市公安局“光明區’分局’局長”,是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的直接下級,趙東來可以命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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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政府系統的我,這次又有了發言權。哈哈。

如果是現實生活中,程度應該會聽光明區區長孫連城的,因為地方的局長實質上是由地方委任,人事權並沒有歸上級管,上級對地方只屬於業務指導工作。所以,你想想一個是管錢管人事的老大,一個只是業務指導老大會聽誰的呢?當然有人會說這不是地方,這是區,區和地方小政府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有一定的人事權和管轄權的。

當然,上面說的是現實生活,在影視劇中我覺得程度會聽趙東來的。原因很簡單,光明區區長孫連城是一個心懷宇宙的人,他頓悟了,不想要什麼業績,什麼功勞,只要不出錯就可以,所以這樣的人在平場工作中應該是缺乏微信的。但趙東來就不一樣了,他在警隊的威信可見一斑。

其實,劇中還有一個事可以支持我的觀點,那就是李達康和趙東來,趙東來和祁同偉的關係。很明顯趙東來不是很買祁同偉的賬,只買李達康的賬,這是一樣的道理的。


底層故事


首先都是領導,而且公安局屬於雙重領導,指示吩咐都會聽的,至少形式上是這樣,如果非得分個先後順序,也是根據情況不同,具體問題具體解答。以我所在的濟南市為例吧,濟南市公安局局長,任命權在濟南市市委和人民政府,山東省公安廳只有業務上的指導權,頂多多一點推薦的權利。您說濟南市公安局局長按順序來的話他先聽誰的?到區縣就不一樣了:先說區,歷下區公安局,全稱是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看名字大約就能明白了吧,它是濟南市公安局的直屬單位,人事權肯定在濟南市公安局,不在歷下區政府,不過從慣例上來說,歷下區分局局長想要升遷,也需要區委書記的意見,再一次體現了雙重領導的特點。至於縣公安局,比如濟南市平陰縣公安局,人事權就在平陰縣委政府了,濟南市公安局只有業務指導權了,這有幾層理解,第一它不是分局,是平陰縣公安局,第二,區要比縣高半格吧,比如歷下區委書記是副廳級,平陰縣委書記是正處級,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縣要撤縣劃區。放在本題目中,程度會聽趙東來的。 看了很多朋友的留言回覆,感謝交流,不過有一些事情可能有些朋友不瞭解,在此探討一下縣市區一把手的級別問題,還是以濟南市為例吧(包括其餘14個副省級城市,當然其餘省份省會城市,直轄市,自治區等不在討論範圍),副省級城市內部架構是這樣的。

(副部級):市委書記、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

(正廳級):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紀委書記、市委組織部部長、市檢察長、市法院院長等。

(副廳級):市公安局、建設局等局局長、各區區委書記、區長、區人大主任、區政協主席等。

(正處級,又稱副局級正處)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紀委書記、區委組織部長,區法院院長、區檢察長等。


樂是快樂的樂


作為光明區公安分局局長,程度是被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區政府雙重領導。光明分局作為光明區政府的下屬職能部門,光明區政府對光明分局有人事調動、任命的權力。同時,光明區區委、區政府對市局有建議權(譬如:程度的調動)。

劇中,趙東來作為市公安局(副省級市)局長,他是正廳級(警銜也可以看出)。通常,市公安局局長由副市長兼任。劇中雖未提及趙東來為市政府黨組成員,但是,劇中也可以看出李達康召開市委常委會時趙東來都悉數參加。而且,每次的座次都靠前。由此可見,趙東來極有可能為市委常委。那麼,趙東來對程度的影響力遠遠大於身為副廳級的孫連城。

劇中,陳清泉嫖娼被抓(高育良曾經的秘書)、老肖(市中院院長)被省紀委帶走、程度(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被逮捕、祁同偉最後自殺身亡、高育良被中紀委帶走。漢東省(漢大幫)政法系統生態嚴重破壞,勢必會被大換血。趙東來自身的級別、工作能力、與李達康的關係、受沙瑞金的賞識,他很有可能接任漢東省公安廳廳長。孫連城雖被市委書記李達康免職,但是,他有可能被調到同級別的“冷衙門”。畢竟,孫連城並不是腐敗分子而受到違紀處分。劇中,李達康有可能任漢東省省委副書記、代省長;趙東來任省公安廳廳長、侯亮平有可能任漢東省高檢常務副檢察長(他老婆鍾小艾家庭背景強大,同時,侯亮平工作能力突出。)。


L思偉


聽區長的,公檢法的上級單位只有業務指導權,在人事任免上只有建議權。實際上公安局長,這類職務也不例外,人事,編制,包括工資都是當地政府管。想環保局,水利局,教育局,統計局,旅遊局這樣的單位,上級局和廳幾乎沒有任免權力,全部都在當地黨委。公檢法性質特殊,所以上級廳局會有些發言權。

你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趙東來敢跟祁同偉對著幹?實際上他的前途是在市委書記李達康手裡,而祁同偉是不能直接免掉一個公安局長的,李達康卻能。這也就是程度不怎麼怕趙東來的原因。要是光明區死保程度,趙東來也沒轍。可惜,孫區長不保程度,他只對望遠鏡感興趣





青梅煮酒論江湖


如果趙東來與孫連城向程度在同一事件上下不同的命令,程度通常要聽趙東來的。



趙東來是程度的直接上級,程度的單位是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區分局,相當於京州市公安局在光明區設置的一個機構,區公安分局局長的人事權主要市公安局長說了算,大家應該都明白人事任免是頭等大事,所以程度首先要聽趙東來的。



如果沒有衝突的命令,程度除了要聽趙東來的,平時也要聽孫連城的,原因有二:

一是,區裡每年是有經費給分局的,而且相當多,不聽孫連城的,他可以不給額外經費,也可以少撥款,錢啊,哪個分局局長願意跟財神爺對著幹?局裡錢少了很多工作不好開展,福利差了下面的人也會有意見,隊伍就不好帶;

二是,孫連城雖然不能直接任免程度,但是在有理由的情況下他是可以向上反應換掉程度,理由充分的話程度還是會被調離,如果沒有好去處,那程度也會處於很尷尬的位置,何必給自己找麻煩,所以沒有更大沖突的情況下程度也一定會聽孫連城的。



還有一個細節,趙東來的級別通常高於孫連城,京州如果是副省級省會城市,趙東來正廳級,孫連城副廳級,除非光明區是國家級開發區,孫連城兼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的情況才會是正廳級,開發區高半級。但片子中沒有交代光明區的情況,所以孫連城大概率比趙東來要低半級,而且趙東來很可能是市委常委,就算當下不是也很快會是,那在一定程度上趙就有了孫的拿捏大權。


山下木頭


除了垂管單位,比如稅務,海關,銀監局這些,其他就是按級別相應政府組織部提名,常委決定了。副處以上歸市裡,副廳以上歸省裡,副省就歸中央了。

公安局相當於其他局本身就強勢,公檢法這三個單位哪怕跟其他局一個級別,權力上也更大。以前檢察院沒被監委分的時候,檢察長話語權有時候比政府一把還大。我指的是力度。況且檢察院和法院一般都高半級。如果常委兼公安局長,那就更厲害了,現在讓不讓兼不知道了。

所以程度作為區公安分局長,按照一般地級市,怎麼也是個正科,再進一步,以後決定權可就在市裡了。那指定趙東來話語權大。當然現在想進步得靠區裡。但是吧,這也得分領導,一般領導吧,對於這種雙管單位吧,還是尊重直管領導的意見的,畢竟互相都得依靠,照應。而且一般市局跟分局的聯繫,比省廳跟市局的聯繫更緊密。

當然了,升官這個事兒,各有各的道,不是說必須找自己直管領導,怎麼找的的都有。而且有些時候吧,同樣一個位置的官,不同人當,那感覺也不一樣,還得分人。當然也得看領導背後的人,他是誰的人。

所以一般要是遇到領導之間不和,下相反的命令,要不就趁早站隊,賭個大的。要不就隨緣,執行個五成,讓雙方都有個臺階。當然了,如果平時沒什麼把柄,為官正直正派,一般領導也不會太為難你,領導想搞點兒小貓膩也得繞著你。


Damonshui


你這個問題問的很有水平。

首先我們明確一點,如果祁同偉和李達康同時給趙東來下達相反的命令,那麼趙東來肯定會聽李達康的。原因就是李達康直接掌控京州市的財政和人事大權,而省公安廳只對京州公安局只有業務指導等權利。注意這裡和行政級別沒有關係,假設即使祁同偉兼任副省長,而李達康只是普通地級市一把手沒有兼任省委常委,也不會影響趙東來聽李達康而不聽祁同偉的。地級市這一級別往往是區塊大於條線的。

但是我們能不能以此類推程度聽會孫連城而不聽趙東來的呢?我認為是不行的。

地級市會劃分很多區和下屬的縣(縣級市),區和縣的行政級別雖然一樣,但是區高度依附於地級市,而縣級市對下屬局委辦有相對獨立財政人事權。

打個比方,派出所所長會聽當地鄉鎮一把手的還是會聽縣公安局的?答案當然是聽局長的。同樣道理,光明分區程度會聽趙東來而不聽孫連城的。因為地級市是一個相對的整體,而縣也是相對的整體


清蟲仔


省會城市一切人事任免權全在市委書記手上,市公安部門是垂直管理,下設分局的人事權在市局黨委手上,財政可能地方會適當撥付,區人民政府區長作為地方政府一把手(黨組書記)只會做公安分局黨組做業務指導,不干預執法,但正確的工作建議一般情況下公安部門都接受,公安分局嘛主要職責還是給當地政府營造一個好的營商環境。所以說他會聽趙東來的,也會聽孫連城的,關鍵是命令都不違反原則。


岳陽LiB0


這個問題,所有人都沒有回答到核心點,且聽我來解釋。

這要回到我國憲法規定行政級別的規劃,中央-省-市/縣-鄉/鎮。請留意,市與縣其實是同一級別的。雖然現在的現實是市管縣,但在憲法層面是兩者同時規省管。

這就決定了市是一級獨立政府,而縣也是。

市下面的區不是一級獨立的政府機構。有點類似於派出機構。區的行政權限明顯高度依附市,並不獨立。所以,區是公安分局,而不是公安局。

而縣級卻是完全獨立的一級政府,市一級政府必須通過縣級政府才能罷免縣公安局長,而不可以由市級公安局直接任免。

綜合以上回答,

1,趙東來優先聽李達康的,祁同偉只有業務指導權限。因為市與省是獨立的兩個層級。

2,程度優先聽趙東來的,然後才聽孫區長的。因為區不是獨立的一級政府。是依附於市的,程度的人事權在於趙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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