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女性穿著可以自由嗎?有女性被侵害後你會想是這個女生的原因嗎?

元氣滿滿的嗚呼拉黑


如果有那個男人犯罪了,侵犯女性了,以此為藉口,在法庭上尋找理由,我想檢察官嗤之以鼻,法官不僅不會認可,還會指責狡辯,罪加一等!女性打扮漂亮,穿著性感,不否認有吸引男性,展示魅力的意識,但絕非為了誘惑犯罪!在當今社會,尤其夏天,不要說走入特定的服務場所,就是在平常的公共場地,穿的短衣短裙的女孩子們有的是,沒有人認為這是男人犯罪的因素!如果這種假設成立,那麼海邊游泳的美女豈不是倒黴透頂?據說在西方國家,海濱裸遊的男女也不乏其人,你可以想象這種誘惑力多大?!好像也沒有聽說有人藉口這個犯罪!話又說回來,女性穿著自由是肯定的,但也不是沒有邊際,也應該適度約束自我,以唯美為前提,守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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