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二孃、張青開的黑店有三不殺,古代的土匪真的這麼講道義嗎?

醉墨客


孫二孃、張青開的黑店有三不殺,這個故事情節發生在《水滸傳》的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

孫二孃對武松下藥,被識破之後,武松對孫二孃一番“非禮”,弄得她大聲嚎叫,幸在張青及時出現,才化解了尷尬。接著張青倒也“老實”,說他的黑店有三殺。



第一、不殺雲遊僧道,他又不曾受用過分,又是出家的人。

張青說得好聽,但孫二孃依然曾經對魯智深下手,原因是魯智深牛高馬大,是做人肉包子的好食材,至於張青定的規矩,在銀兩利潤面前,皆是浮雲。在孫二孃眼中,一切不以賺錢為目的的道義,都是耍流氓,雖然他倆就是流氓。

所以,孫二孃曾經殺了一個頭佗,雖然張青萬分痛心般責怪這賊婆娘子壞了規矩,但都是演戲給武松看的。

第二、不殺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臺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張青貌似挺有仁慈心的,對行院妓女懷有憐憫情懷,說她們賺錢不容易,其實,張青夫婦最擔心這些行院妓女傳播他倆的壞名聲,讓他倆在江湖立不了足,這明顯是既想當婊子還要立牌坊啊。

說到底,還是想賺錢又想有好名聲,名聲壞了,那可就賺不到錢啦,他倆的算盤打得叮噹響,但給的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的。

第三、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說是不殺各處犯罪流配之人,那為何還是想殺武松?還不是見武松的肉質好,用孫二孃的話說,就是可以充當黃牛肉,依然是為了賺錢哩。

再者,張青說中間有好漢在裡頭,擔心殺錯人,實際上是他倆擔心這些犯罪流配之人,有個別聰明又武藝超群的好漢識破黑店的伎倆,反過來毆打,一旦打不過,會傷了自家的性命,武松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孫二孃、張青開黑店的本質,就是殺人越貨,但用所謂的三不殺掩蓋起來,實際是維護自己的利益,是一種生存的奸詐手段。

世道人心中,無論好人壞人,做事都想有個好名聲,因為名不正言不順,所以古人打仗,即使是非正義,也要無中生有弄個理由以能師出有名,像三國劉備“恢復漢室”,曹操“心懷蒼生”,而唐代安祿山造反,理由是“清君側”,《水滸傳》中的宋江則是“替天行道”等等。

古代的土匪流氓亦然,乾的是殺人越貨之事,卻冠以道義之名,實則一切都是為了自身的利益,一切都是人性深處的善與惡交戰使然。



對這種乾的是黑暗的事,卻冠之美名的言辭,也是所謂的盜亦有道,諷刺最深的是《莊子·肢篋》:

故蹠之徒問於蹠曰:盜亦有道乎?蹠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知(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

大家看,明明是流氓土匪去偷人家的東西,偏偏把聖、勇、義、智、仁給扯上了。

古代的土匪流氓,盛傳得最多的是十不搶,它的性質與孫二孃、張青的黑店規矩差不多:

一、喜車喪車不搶;二、郵差不搶;三、擺渡的不搶;四、揹包行醫的不搶;五、耍錢、賭博的不搶;六、挑八股繩的不搶;七、車店不搶;八、僧侶、道人、尼姑不搶;九、鰥寡孤獨的不搶;十、單身的夜行人不搶。



如果仔細看,土匪流氓真的做到十不搶,那他們都無人可搶了,除非是搶官府大戶,但往往官府大戶他們又搶不起,實質上只能搶平民老百姓,但定的規矩如此好聽,都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

再舉一個盜墓行業的勾當事例,也是規矩定得非常好聽,他們去盜墓前,先在墳墓的入口處點一根蠟燭,立下的規矩是:若蠟燭滅了,就代表鬼魂、神靈發怒了,為表對先人、神靈的敬重,必須馬上停止偷盜行為。

事實上是蠟燭若滅了,代表著墳墓裡面氧氣不足,會導致窒息身亡,他們得撤離,否則會死在裡面。當然了,古代盜匪不知道是缺氧,但他們依經驗行事,知道得離開。

一言以蔽之,由古至今,土匪流氓就是土匪流氓,沒有什麼道義可講,若真講道義,他們也不會幹這傷天害理、人神共憤的勾當,很多貌似非常道德的規矩,都是在掩蓋、淡化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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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竹韻


想多了,有些話僅僅是說出來好聽而已。

張青和孫二孃約定“三不殺”:出家人不殺、娼妓戲子不殺、罪犯不殺。

這怎麼能算“道義”呢?說不殺這三類人,是不想惹麻煩。更重要的是,張青和孫二孃也沒遵守這規矩啊!

張青什麼來頭?光明寺裡種菜的,就因為一些小事,就提刀把寺裡的和尚全殺了,一把火燒了寺廟,才來到大樹十字坡當了強盜——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殺人放火,你能指望他講道義?

嘴裡說著不殺出家人,那頭陀呢?照樣殺了,搶了雪花鑌鐵刀和人骨念珠。說不殺出家人,因為大多數的出家人,尤其是雲遊僧人,實在是沒什麼油水。

不殺娼妓戲子,因為她們都是最底層的人,而且有一項強大的能力:四處遊走,登臺表演,一旦把這事兒編成戲詞傳出去,那這兩口子的黑店就開不下去了。

不殺罪犯,嘴上說大家都是罪犯,不要互相難為。實際上呢,還是想弄死武松。他們這麼說,怕的是遇到等級比他們高的罪犯,害怕被反殺了。

你看這“三不殺”,就沒說貧苦百姓不殺、鰥寡孤獨不殺、小孩老人不殺……好欺負的,有油水的,該怎麼殺怎麼殺。

可見,張青和孫二孃,根本沒有什麼“道義”。


古代的土匪盜賊很講道義嗎?想多了,咱們隨便從《清稗類鈔》裡找幾個盜賊的故事聽聽吧。

(山賊土匪)

淄川有個窮人某乙,窮的揭不開鍋了。所以一咬牙一跺腳,乾脆搶點東西吃吧。於是他瞞著妻子,抄起一根棍子就來到了附近的墳地,等著過路人。沒過多久,還真路過一人,是個瘦骨嶙峋的老頭,扛著一個袋子。

乙立刻上前,要搶這個袋子。老頭哀嚎著說,自己家早就沒吃的了,這是剛剛從女婿那求來的米,不能搶啊!乙才不管這麼多,搶了糧食,還要扒了老頭身上的破棉襖。幸好老頭苦苦哀求,才扛著米回去了。

第二天,乙再一次來到這裡躲著,沒多久另一個拎著棍子的強盜也來了……兩人相視一笑,決定合夥搶劫。於是,他們趁著村子裡某戶人家嫁女兒,半夜偷摸過去準備撈點東西。結果,乙鑽進大箱子裡,剛把東西遞出來,就被另一個強盜直接鎖在了裡面……

你看,這算什麼道義?為了活命,為了錢,啥都做得出來。


《清稗類鈔》裡還有一個黑店的故事,也比較有意思。

(《清稗類鈔》)

說是江西浮樑某鎮,有一對夫妻開了一家黑店。一天,有個販豬的客人來了。他雖然身上穿的破破爛爛,但是藏了不少金銀。沒過一會兒,又來一個販燈草的,兩人還認識。

他倆住在店裡,販豬的住樓下,販燈草的住樓上。到了晚上,販豬的偷偷來到樓上,對販燈草的說自己睡不著。販燈草的覺得怎麼說也是朋友,於是安慰說:“別瞎擔心,估計你是睡不慣樓下,這樣吧,咱倆換,我去樓下睡。”

結果到了半夜,黑店老闆夫妻倆,拎著刀輕輕推開了樓下客房的門,以上就是一頓猛砍,弄死了販燈草的。而樓上販豬的趴地板上看到這情況,也不敢動,第二天趕緊跑了(告官去了)……

為什麼說這個故事有意思呢?販豬的可能住進來之後,就感覺到了這個店有問題。但是到了晚上也不敢隨便跑,於是心生一計,和販燈草換了房間,保住了一命。

不是盜賊尚且沒有道義,更何況盜賊呢?

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喜歡給自己臉上貼金。土匪山賊最關心的其實就三件事:撈錢、享受、保命。除此之外,沒啥規矩。


七追風


開黑店的原則是看客人有錢沒錢,他有本事一眼看出好人壞人。小說是這樣寫,但小說裡馬上打他們的臉。魯智僧經過小店差點被做了。有個頭佗被害,兵器給了武松。武松經過不是精細,差點他做成人肉饃頭,被圖財害命。前2個是出家人,武松是配軍,說風塵女子是一句空話,古代什麼女子也不出門住店。官宦人家的家眷,也不住這樣的酒店吧!現實生活中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偶爾有點善心可以多數是黑。醫托掙的就是別人倒黴時的錢。棺材鋪掙的就是死人錢!


快樂的鋼絲


不是道義,是誠信。

人無信不立,不立則廢,這是古人的立身處世原則。

無論你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躬耕於牧野,誠信聲譽是最重要的。

即便你是貪官賣官粥爵,你也要講信譽,收錢不辦事,誰還再給你送錢?

江湖上也是如此,求財不索命,才會有人送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有出的從林規規,也自有它的江湖道義,社會使然。


狐說歷史


當然不是了。

既然提到張青孫二孃,咱就只說水滸傳。

張青開店,有三種人不害:雲遊僧道、江湖上行院(唱戲的,也指妓女)、流配罪犯。

這麼一來,顯得張青夫婦這對搶劫殺人犯多少還有點道義。但是——

首先,並非所有土匪都像張青那麼有“道義”。

不是誰都遵循這“三規則”的。對比一下,宋江在到江州服刑的路上。到揭陽嶺上吃酒,被李立的蒙汗藥放倒了。李立可沒管什麼“不對流配罪犯下手”。

渡江的時候遇到張橫,又差點被扔到江裡餵魚。張橫也沒管什麼“不對流配罪犯下手”。

其次,張青定這三條規則,對他自己的影響有限。

僧道、唱戲的、罪犯,這三種人都不是“肥羊”。

僧道不用說了,出家之人,一般來說身上沒啥銀子——你看唐長老一路上是要飯去的西天。

流配的犯人,都淪落到罪犯的下場了,除非是大戶人家,否則身上能有啥錢。就算真有銀子,也優先孝敬給各路官老爺了。

唱戲的這職業,在古代屬於社會底層,大多數人生活也不富裕。除非你混到行業頂尖,屬於名角大腕之類的。

所以這三種人,本來能榨出來的油水就相對不多。劫什麼人最合算?當然是出門做買賣的啊!本錢都帶在身上,放倒了就是一筆銀子。

張青孫二孃不對這三類人下手,對收入的影響有限,自己還能得到一點良心上的安慰。何樂而不為呢。

最後,就算孫二孃自己,也沒嚴格遵守規矩。

魯智深從十字坡過,他是僧人,被孫二孃放翻了。

武松從十字坡過,他是犯人,孫二孃又對他下手了。

可見所謂“道義”,就是嘴上說說而已,實際操作中,執不執行,全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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