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 一碼通行
近來不少網友諮詢
“本地的'健康證'到外地能不能用”
出差多地是否要申請多個當地“健康證”
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全面升級
多地實行健康碼“一碼通行”
巴中(平昌)也不例外
巴中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通告(第13號)
為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復業,滿足居民國內通行需求,抓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精細管理、精心服務工作,根據國、省加快推進“健康通行碼”互通互認的要求,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推廣使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的“防疫信息碼”。
適用範圍
1.市內外城鄉居民(不含境外來巴返巴人員),以持有的“防疫信息碼”作為通行憑證,在巴中市域內服務站(點)、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居住小區、商務樓宇和各級行政服務中心、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定點收治機構除外)、通訊及銀行服務網點等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通行,無需另行開具相關證明材料。
2.對來自與四川省簽署健康申報證明(健康碼)互認協議的廣東、浙江、重慶、雲南、江蘇、海南、貴州、福建、上海、山東等省市人員,持有當地“健康碼”或紙質健康證明的,在巴中市域內也予以認可通行,無需另行開具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方式
方式一:通過微信搜索“平昌發佈”公眾號,點擊“疫情防控”欄進入“防疫信息碼”申領界面。
方式二:通過微信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小程序,獲取申領“國家級防疫健康信息碼”入口,點擊“防疫信息碼”進入申領界面。
有關事項
1.持有“防疫信息碼”、與四川省互認“健康碼”或紙質健康證明的居民均應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印發的《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關於做好湖北省和武漢市入(返)川人員分區分級分類精準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接受分區分級防控技術管理。
2.持有“防疫信息碼”、與四川省互認“健康碼”或紙質健康證明的居民若出現咳嗽、發熱、乏力等異常情況,應當主動報告,並在做好個人防護後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出現呼吸道症狀無發熱者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就診,發熱患者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需隔離醫學觀察或居家隔離觀察的必須隔離,相關機構和社區按規定對其進行管理。
3.對於不如實填報、未主動申報健康異常情況、造假等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按照管理職責和範圍推廣使用“防疫信息碼”,不得附加辦理其他證碼。有關管理人員要率先申領“防疫信息碼”,熟練掌握掃碼登記流程。
5.全市復工復產復業企業和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居住小區、商場、超市等各類公共場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設施,應在醒目位置張貼《“防疫信息碼”申領流程》,鼓勵城鄉居民註冊使用“防疫信息碼”。
6.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停止使用“巴中健康一碼通”。
巴中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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