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被辭退,故意不交接工作,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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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為職場人,要能理解同事被辭退時的心情,不要與之發生直接衝突。

同事被辭退,必然是因為犯錯或者考核不達標,故而被解除勞動合同。這對於他來說,既是人格上、能力上的一種徹底否定,更意味著他將失去工作,成為一個失業者。


這種情況之下,對方當然會有很壞的情緒,所以,在工作交接上耍耍橫、故意不交接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作為他的工作接手人,此時你沒有必要去觸黴頭,跟他糾纏為什麼不交接的問題。你完全可以不用理會他的壞脾氣和惡意表現,你只要找到他原先的上司或者人力部HR,將情況反映給他們即可。


這種情況由辭退他的人來說,恐怕更妥當一些。你不必與之針鋒相對,因為你接手他的工作,又不是你的錯,你去強出頭、惹怒他,壞的是自己的情緒,不值得。


其次,不交接工作只不過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本身改變不了被辭退的現實。

對於你的這個同事而言,他既然已經被辭退了,就必須要離開。哪怕現在賴著不交接工作,不外乎就是表達一下自己的情緒,或者在離職前為自己爭取一點額外的利益,例如,提高賠償金的訴求。


故而這個時候你要表現出足夠的耐心,並且不要站在他的對立面來與之說話或做事,這樣才能讓你的交接工作能夠在上司或HR干預後,得以順利完成。


在與之交流時,你也可以好言相勸,表達自己對他離職的同理心,並用關懷的語氣與之交談,弱化你與他的敵意和對峙,這樣也可以降低他對你的戾氣,讓你們後面的工作交接更為順暢。不過,切記不要附和他,發表任何對單位、對上司的負面言論,這是必須牢記的。


再次,作為單位,有很多方法讓其完成工作交接。

作為單位來說,針對辭退員工不配合的情況,有不少手段可以讓其就範。


例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保險賬戶,如果辭退的人不配合相關的工作交接,HR完全可以警告對方,未來辦理社會保險賬戶遷轉時,也會不配合。


再例如:對於一些體制內單位,職員的個人檔案都是保存在單位人力部的,未來另尋職業,還是需要將這些檔案轉走,這樣才能保證後續的就業不受影響。如果員工被辭退不交接工作,HR一樣可以用檔案遷轉事宜來警告對方。


當然,HR還可以有“背景調查評價”的手段,還可以用賠償金數額作為工具,反正,能夠制約被辭退員工的方法很多很多。


總結一下

同事被辭退不交接工作,作為接手者,完全沒有必要擔心,這件事你不必與對方進行正面交鋒,而是交給人力部HR或這位同事的上司處理比較好。


鑑於這位被辭退的同事有不滿情緒,為了避免交接工作不到位,你一定要列出交接清單,逐項核對,並請對方簽字確認。同時,最好請第三人作為見證,旁觀你們的交接過程,避免對方故意遺漏交接事項,給你後續工作帶來影響。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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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一個員工被辭退的時候,肯定有重大過失或者公司認為他已經不適合目前的崗位。通過被辭退後故意不交接工作的表現來看,辭退的決定還是正確的。

故意不交接工作,分兩個不同的角度區別對待。

1.如果你是HR,被辭退的員工不交接工作,首先要做的是瞭解他的意圖。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在辭退員工時,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經濟補償。如果該員工沒有拿到補償,不交接工作肯定就是在等待公司的回覆。這就需要HR去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然後再判定是都能夠解決。還有一種原因是該員工收到處分,面子上掛不住造成的,HR應收集被辭退人的辭退原因,詳細闡述,一定要結合公司的制度,這是最根本的依據。不排除軟硬兼施的辦法,以達成協議。

2.如果你不是HR,而僅僅是接手被辭退人的工作,在被辭退人走之前,完全和你沒有關係,等待公司處理完即可,無需發表個人意見。


銳度視角


拒接交接工作估計是心裡有怨氣,公司當初決定解僱他的時候,就應事前做好安排,比如把他的工作分配給在崗的人員,做好離職面談,現在請他回來辦理人事手續,結算工資與經濟賠償。

另外要從他的角度與他面談,比如他出去再找工作,新公司知道他是被開除的,對他的職業生涯也不好,解除合同通知書上可以註明是協商一致解除,這樣也不影響他以後出去找工作新公司對他的看法,他該得的工資和經濟補償一併按規定給他。

另外就是有沒有矛盾,吵架,你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麼,公司應加大員工的管理力度,(遇到糾紛和扯皮現象時)比如員工應有有正常的申訴渠道。


小宇宙的vlog


從人事行政管理的角度,工作沒有交接到位的!工資不能保證及時以及全額髮放……當然這是最粗暴的處理方式!領導可以找他們談談心……帶他們回顧一下他們在公司的這段時光,對他們過往為公司的付出做一些認可,以及未來對他們前景的祝願……人性都是善良的,我相信好聚好散並不是那麼難……


採購篇之各抒己見


要我我也不交


ruth872


去找開除他的人處理!


博大精深1492


沒辦法。你開了人家還不許人家有情緒。你黑社會啊


大明白56789


勞動法有明確規定,辭職必須做好交接,如因故意不交接造成重大損失的,可追究賠償!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裡應該也有規定。


YT碧海藍天


首先要看是不是公司處理辭退問題不當,賠償沒有到位,這些都要參考國家法規,如果說處理得當但是不配合,那就好好交流溝通。

但是大部分企業的辭退問題都處理不當,為了省錢。如果你為了省錢搞點灰色,提前又沒有架空對方,那就沒理,只能先把賠償解決,然後再進行正常交接。


識方職場


把欠的錢給了,好好嘮嘮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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