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

3月23日,安徽省委省政府發佈《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紮實推進農村重點改革,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推進2020年“三農”工作各項任務全面完成,確保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

《意見》指出,要紮實推進農村重點改革。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試點示範。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鞏固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成果,健全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有序開展集體成員身份確認、集體資產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等工作,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任務。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中央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在天長市、旌德縣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先行試點。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健全農業水價形成、節水激勵和用水管理機制,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農墾、國有林場改革。

《意見》要求,要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堅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落實鄉村產業發展用地政策,實行分類管理。農業種植養殖配建的保鮮冷藏、烘乾晾曬存貯、農機庫房等輔助設施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根據生產實際合理確定輔助設施用地規模上限。農業設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實行農業設施用地聯動監管,嚴禁以農業設施用地為名從事非農建設。開展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通過村莊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節餘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發展鄉村產業項目。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複合利用,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探索建設用地規模預留和規劃“留白”機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於發展鄉村產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自有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共同參與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審核程序,下放審批權限。推進鄉村建設審批“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

《意見》強調,要優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力度。穩步推進農用地土壤汙染管控和修復利用。開展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推動林業增綠增效,完成造林120萬畝。推深做實河(湖)長制、新安江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建設全國林長制改革示範區,爭創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首席記者:洪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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