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选手的主要职责是“赢下比赛”,还是“娱乐大众”?

格斗选手的主要职责是“赢下比赛”,还是“娱乐大众”?


格斗选手的主要职责是“赢下比赛”,还是“娱乐大众”?


还记得UFC次中量级有一位名叫米歇尔-佩雷拉的斗士吗?其实,你记得或不记得他都很正常。

  知道的朋友们可能是因他在八角笼内的“大秀操作”而印象深刻。作为一个体型在轻重量级参赛都不为过的次中选手,他具备着过人的敏捷性和身体协调性。在比赛中,他如果不在进行着跳跃、翻滚的花式操作,就是在寻找着做这些动作的机会。在这个各种风格“百花齐放”的格斗时代,他能做到如此“标新立异”也着实不易。

  年仅26岁的他,已经拥有了23胜11负的职业战绩,并在进入UFC的一年里完成了三场比赛。虽然目前的竞争水平与量级顶尖还相差甚远,但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潜力股吧。

  佩雷拉的体型、力量和身体移动能力在这个量级中都称得上是高于平均水平,他也并不是个格斗智商低下的选手,技术多样,也能看出是有些战术头脑的。但他在UFC中的前景却很不被人看好。

  佩雷拉在进入UFC时,以及他之后的每一场比赛,之所以能够受到不少粉丝的期待和瞩目,是因为他那“抛开输赢,只为娱乐”的打法风格。除非是体能见底,否则佩雷拉总是要把不同的击打技术加上一些“辅助”动作:他出腿一定要带上转身,出拳一定得配上跳跃,连缠斗时都要尝试用一个后空翻来过防御。

  不得不说,这样的杂技动作出现在真刀真枪、拳拳到肉的,“严肃”的八角笼里,确实别有一番风味,起码在短时间里可以吸引到粉丝们的关注。但以这种方式获取的关注度需要用什么来交换呢?

  佩雷拉在UFC首秀时的表现确实卓越,飞膝KO了老将丹尼-罗伯特,似乎是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这种杂技式打法也是拥有实战意义的。

  但在之后对阵知名度相对较低的康纳利时,身为赔率在-500左右的他,在第一回合又是各种“旋转跳跃,我闭着眼”,几乎是把所有格斗实战的基础都抛在脑后,尽情“挥霍”着自己本就因减重(他还超重了)而消损了不少的体能。连场边担任解说的科米尔也警示道:“八角笼可不是一个开玩笑的地方。”

  同时,康纳利和他的教练团早已意识到了佩雷拉的特点和缺陷,保持了警惕的防守、扎实的基础进攻和抱摔动作,并不断向前施压,不仅限制住了佩雷拉难度动作的使用,更让不断后退的对手成为更易疲惫的一方。比赛中多次,康纳利甚至对着佩雷拉招手,“鼓励”他多使用那些花哨的技术,似乎是在说着:“来吧都来吧,等你体能殆尽,就轮到我表演了。”

  第二回合开始,佩雷拉明显出现了体能问题,动作开始凌乱,移动速度也慢了许多,那些难度动作也再难用出。在第三回合,佩雷拉甚至疲惫到在被拖入地面后,毫无挣脱束缚的反应,任由对手在自己的上位“操作”,最终输掉了比分。而现在回顾起他在入场时一路跳了6分钟的舞蹈,以及比赛开始前在笼内秀的一套街舞翻滚,还真是讽刺……

  在之后的UFC比赛中,佩雷拉对阵了老将桑切斯。占据着年轻、体型、体质、技术等各种优势的佩雷拉本来已经获得了“无脑秀操作”的所有资本,但却在打出了一场碾压局的过程中一时“上头”,做出了一个很明显的犯规顶膝击头,直接遭到了取消资格,在UFC中打成了1胜2败的“负战绩”。

  不过既然是潜力股,那么初期的坎坷就都不算什么;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从而精进自身,做出改变,才应该是最重要的。可是,除了希望自己的花式打法可以顺利让自己打入顶尖之外,佩雷拉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了:去掉花招,回归基础;升重至中量级,避免再因过度减重而体能不足。

  其实,很多像佩雷拉这样因“杂技风格”而成名的选手都有一个“包袱”,就是他们明白自己能够受到大众关注,能够获得更多的高水平竞技机会,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那独特的、观赏性极强的打法风格——这就是他们的“营销点”。输赢搁在一边,他们知道只要自己如此表现,就可以获得粉丝和赛事官方的青睐。

  渐渐地,这类斗士哪怕在风格对比不合适、战术执行错误、无法保证比赛胜利的情况下,也依然想要往自己的原有形象上靠拢——既然别人喜欢看他们秀操作,那他们就应该在下一场比赛中加倍地秀操作。

  如果选择降重,那么面对体型与自己差不多的高水平对手,佩雷拉还是否能“肆意”地秀出各种动作,而不被直接抱摔或重击呢?我认为很难……

  于是,话题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这篇文章的题目:格斗选手们的主要责任究竟是赢下比赛,还是娱乐大众?

  我能理解对于这个问题的双方不同意见各自的出发点。认为输赢至上的人通常会想,竞技者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赢下比赛,毕竟赛场不是“舞台”,对抗双方不是在比拼谁能获得更多观众的欢呼声和喜爱,而是在比赛结束后,谁是被场裁高举手臂的那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UFC的“胜利奖金”机制(每场比赛的获胜方会得到他出场费的双倍的报酬,而失败者只能赚到基础出场费)就反映了这一逻辑。

  场上的斗士们是在“竞技”,而不是表演,他们是在比谁的格斗实力更强(通过胜负来证明),而不是谁的动作更好看。在任何时期,“花拳绣腿”这个词在格斗圈里都不是褒义词。但另一方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作为竞技者输赢固然重要,但没有那些花钱看比赛的观众和粉丝们,你怎么可能拥有一个让你去比拼输赢的职业生涯呢?所以,场上的斗士也应该要对观众们“负责”。

  MMA规则中的“场裁恢复站立”(如果处于地面的双方长时间无动态,场裁会让双方恢复站立,继续比赛)机制,以及赛事组织(尤其是UFC)的高度市场化运行方式,也反映了这一逻辑。

  如果硬要让我从这两个观点中选一方来支持,那我还是会倾向于前者。毕竟运动,相对于艺术,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运动竞技是用很实际明确的方式分出高低输赢,而艺术才是在比拼哪个人或是哪种作品可以吸引到更多人的欣赏与喜爱。

  再者,连艺术这种如此主观的领域里都可以有“曲高和寡”的道理,那输赢明确的格斗竞技为什么不能容下几位“无聊且无敌”的选手呢?

  况且,有些所谓“无聊”的比赛和选手,或许在另一部分人眼中,就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伍德利与“神奇小子”的二番战,虽然在知道结果后看回放时或许没那么享受,但我不得不承认当初在看直播时,我整半个小时都把心提到嗓子眼,因为我知道哪怕其中一位选手犯下一个小小错误,或者尝试一个小小的调整或爆发,都可能导致局势的巨大改变。

  再比如像玛雅这样的柔术型选手,在有些人看来是“大师级柔术的展现”,但仍然免不了被一小部分人说成是“只会在地上扭来扭去,跟搞基一样”。既然不能满足于所有人的喜好,那为什么不先把自己的成败放在第一位,先能赢再说呢?

  当然,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更合理的回答应该是:赢下比赛与娱乐大众之间并不矛盾,也不完全是对立关系。选手的性格、背景、体质和风格不同,他们最佳的致胜方式也肯定是不一样的。“夜魔”弗格森是无论如何都打不出“无聊”的比赛的,而你如果指望着阿迪萨亚一路前进埋头抡拳,那我只能说你还不太懂格斗。况且,格斗比赛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从宏观上讲“不会无聊”的性质——毕竟,有什么能比两个训练有素的斗士义无反顾地踏入紧锁的铁笼试图赤手空拳地让对手昏迷或是投降更加激动人心的事呢~

  同时,我们还需要懂得区分一点:就是消极比赛和稳扎稳打是完全不一样的。在特定的风格碰撞之下,双方不得不因输赢所带来的巨大后果来谨慎行事,他们也在寻找着致胜的机会,也希望漂亮地赢下比赛,无奈对手也同样怀揣着这一目的,并且不打算让这一切变得如此“简单”。这与破罐子破摔地放弃和逃避战斗,不思输赢只想耗过整场比赛好拿到薪酬的心态,是天壤之别。

  当然,有一些选手本身就是“秀操作”或是热血肉搏的风格,无论输赢,人们都会喜欢看他们的比赛。前者有羽量级的跆拳道高手罗德里格斯,后者有轻量级的“铁头哥”盖基。但即使如此,他们为了让自己的生涯可以有所前进,为了让自己的格斗技艺更加实用、有效,也在不断地删减着自己打法中多余的地方,添加着新的尝试和想法。罗德里格斯可以做到五回合一直做旋转和跳跃的击打毫不疲倦,但是如果他在多数时间里稳扎稳打,骤然爆发出难度技术,那么这一击命中的几率就会更大,他也会变得让对手更难预料。盖基虽然凭借埋头抡拳的打法也能在世界顶尖平台竞争,但他和他的教练包括几乎所有业内人士也会坦然地承认,如果他可以在战术中融入一些抱摔的威胁,那么他的胜率会更高,生涯会走得更加长远。

  总而言之,我认为格斗既然是极其真实的,以分出胜负为主要目的的竞技项目,那么每一位选手首先要关心的,就是取得胜利,然后才是娱乐大众。如果一位选手发现自己必须要让比赛变“无聊”才能获胜,那么他选择拖慢比赛节奏,赢得比分胜的做法也无可厚非,只不过当粉丝们不愿意付出额外关注和金钱时,他也没有资格说观众们“不懂得欣赏”。同理,如果一位选手选择了走“娱乐为主”的这条道路,那么他就必须承受更高败率、更多伤痛的后果。

  自己选路时不用管别人怎么说,但既然选好了路,就要承担着该来的得失,咬牙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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