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狗”,你的冤屈如何去訴說?

生與死的距離,對於一條狗來說,它無法參透,它只相信,他的主人會回來.它的生命如一注流水,一點一點在車站的青石臺上年復一年地流逝.作為一隻狗,它有它的原則,不離不棄,不論生老病死.它臥在那裡,十年,透徹成一種風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忠犬八公的故事

“星期狗”,你的冤屈如何去訴說?

315維權日

平時在面對當事人諮詢時,購買“星期狗”的事情就屢見不鮮,很多人為此搭上自身感情,也搭上大量金錢,長久以來,似乎買了“星期狗”似乎就變成一種認栽,正因為這種認栽,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不良商家的囂張氣焰。

“星期狗”,你的冤屈如何去訴說?

星期狗

何為“星期狗”呢?

“星期狗”:從不良商家手裡買來的小狗,買的時候非常的精神、活潑可愛,可是多數7天左右就會出現問題,嘔吐、咳嗽、便血,甚至死亡。嚴重的並且可能傳染主人疾病。多數攜帶人犬共患疾病。通常不良商家把所有的小狗全放在一起,沒有任何的隔離措施,一般不會給小狗做任何的免疫程序,只要有一隻小狗有病,其他的狗會全部傳染,現在發病率最高的是:犬瘟熱、犬細小病毒等,特別是對3個月以下的小狗,是高度的烈性傳染病。3個月以下的小狗免疫力非常低,染病之後的救治率也很低。

但是真正讓我們厭惡的並不是這些要寵物命的疾病,而是無良的商家有意而為之坑害消費者的行為及其處理問題極其不負責的態度,更有甚者在出賣患有致命疾病的寵物時,已經做好了預防消費者維權的準備,百般抵賴、推脫、甚至出現威逼、恐嚇消費者的情形。

面對“星期狗”法律沒有辦法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條規定可謂是最大程度的的保護了消費者,多數不良商家為了使消費者購買自己的寵物,大多數都會宣傳自己的寵物不存在傳染病並且身體健康,這時候消費者一定將其作為證據進行保存或者在購買合同中將此體現出來,如果後期一旦實際情況於商家承諾不符,或出現欺詐的情形時,可依法要求其進行購買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

總結一句話:敢騙我?賠三倍!

“星期狗”,你的冤屈如何去訴說?

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瑕疵履行:“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不要看法條字數多,其實總結下來就是,商家應對消費者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若出售的寵物出現傳染病或者常見的強烈疾病,商家亦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例如更換寵物、減少價款、退貨還款等行為。又因商家將患有嚴重傳染病的小狗出售給消費者,導致消費者因必要治療所支出的花費的,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提出進行合理賠償。

總結一句話:

賣我病寵能退換,合理治療費你賠償!

消費者:“那麼法律法規我已經熟悉了,是不是我絕對就能贏了?”

其實有一說一,法條是固定的,人是靈活多變的,很多當事人認為自己瞭解法條,便能打贏訴訟案件,其實不然,美國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雖然美國是普通法系或稱海洋法系,但是無論代表哪個法系,其確實說出了法律的某些本質,每一位愛寵物的消費者多少年都不可能遇見一次購買寵物的經歷,可是不良商家每天都會遇見很多消費者,他們的“經驗”不是看一兩個條文就能戰勝的,購買寵物的消費者本身就處於弱勢,又因對法律的陌生,導致讓最有愛心的一群人,倍感委屈痛苦,所以大家如果正在處於想買寵物或者已經購買完“星期狗”的階段,我想提出幾個建議。

第一、確定適格訴訟主體。查詢且記錄商家工商登記信息或者店主信息,為以後訴訟維權立案或申請執行做必要準備。

第二、如果出現問題,一定要諮詢律師,因為每個當事人情況及其解決方法不一樣,律師可以幫你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省時省力,而且不良商家“經驗”豐富,律師能夠幫你做出具體的方案。

第三、保存好購買寵物期間的紙質材料。例如購買合同、消費小票、發票等等,因為您要證明你已經實際履行購買合同,並支付相應價款,如果到法庭上面,你需要向法官一一出示的。

總結一句話:“能拿的材料全找齊,查漏補缺問律師

“舉證和證據蒐集真的那麼重要嗎?”。

例如上述講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但是這欺詐如何去認定呢?是不是愛寵到家之後死亡就可以直接認定商家欺詐呢?如果不是的話,那又要如何證明欺詐呢?諸如此類的法律認知地方非常多,其中還不乏涉及舉證責任的問題,所以咱們在法院訴訟維權過程中,切勿想當然去和法官溝通,法律是嚴謹的,讀懂理解法條同時,多做準備。

因為從一個我有“理”,到讓法官認為我有理並支持訴訟請求是兩個維度的事情,法律是嚴謹的,根據《民訴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便是當事人遭受到極大的不公,如果不加以舉證法院很可能就是不認可你的觀點,也不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所以務必做足準備。

總結一句話:“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多多做準備

“星期狗”,你的冤屈如何去訴說?

買到星期狗如何維權

總結:

筆者從訴訟維權的角度簡要列明常見法條和解決方法,但理論和實踐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由於很多消費者維權的經驗較少,感覺維權之路漫長且困難重重,但其實不然,可以先和律師溝通支持可能性高的訴訟請求及其常見風險,再圍繞著訴訟請求,根據證據的證明目的去搜集證據材料,避免風險,將案件掌握在可控制的範圍內。畢竟國家的法律是正在健全發展中,立法者的目的,也是通過立法手段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矛盾,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眾不得暴寡。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正視“星期狗”的問題,此類糾紛並不是解決不了,也不是維不了權,只是大家接觸不多而已,本文拋磚引玉,希望能在大家維權路上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

——高爾斯華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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