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做好事會開心?

親子家庭教育指導


有一句至理名言說的好“施與比接受更快樂”!真正懂得愛的人,有感恩之心的人,就會因為甘心付出,甘願奉獻而讓自己得到快樂。

自覺和別人有良好關係的人,比那些只是有好的工作和收入,住在大房子,甚至身體健康的人,對生活的整體滿足感更更。簡單來說,人要有真正的快樂,就必須愛別人和感受到別人的愛。培養愛心和耐心,永遠不會太遲太晚。

做好事的動機是很重要的,不能做什麼事都有目的性,而是要有不求回報不圖名利的心態,“如果一個人走進商店就能買到一輩子的快樂,不是很好嗎?如果你是買給別人的話,這就不是夢想了”,這番話的意思是:為別人獻出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付出的人會得到最大的滿足感。正如作家查爾斯.沃納說:“人只要真誠地幫助別人,自己最終也會得益,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種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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