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检战“疫”进行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互联网公益诉讼初探之实践探索](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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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梁冰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大家好,第二课是从实践探索的角度,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中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进行介绍。
根据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占全部案件的87.9%。其中,全国可查询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45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385件,占比达到94.5%;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17件,占比3.75%;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7件,占比1.55%。检察机关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刑事领域,这与当今中央对检察机关的定位和期望是有差距的。1月27日,最高检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 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基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北京市范围内互联网公益诉讼集中管辖的职能,此次微课是从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角度,来探讨野生动物的保护,分为两部分的内容。
一、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中互联网公益诉讼的现实特点
野生动物保护在互联网上案件与线下案件办理存在诸多不同。
一是案件类型单一、但危害性强。第一课中对该领域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包括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食用等不同阶段,但在互联网上呈现基本仅涉及交易阶段。《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也就是说,在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中,违法行为一般表现为出售、购买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为主。由于线下案件办理的力度不断加强,违法销售者利用互联网的诸多特性,目前不法行为多发生在互联网上。对互联网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非法销售行为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利箭在弦,刻不容缓。
二是信息发布方式多元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不仅仅发布在个别网络交易平台,还大量存在于网络视频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等新型互联网媒介上。比如在直播中介绍并展示某野生动物,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某野生动物的照片,但不提供交易方式,仅在评论中留言了解具体情况的联系方式。虽然交易平台仍存在一定量的一键式交易服务,但为了逃避法律,互联网上的野生动物信息发布与交易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信息发布也呈现多元化、无规则化。收集、筛选、整合不法信息,对互联网野生动物的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来说,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交易手段呈现隐蔽化。与信息公开发布吸引更多人不同,野生动物交易隐于地下。当然在网络交易平台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交易量,但由于私下沟通更具隐蔽性,目前的交易一般多数通过微信、微博私下进行,同时需要熟人介绍。尤其在疫情期间,不法者会谨慎、反复确认购买方的身份,给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二、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中互联网公益诉讼的工作开展
铁检北京院目前在积极、稳妥地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互联网公益诉讼,在疫情期间有效地开展了线索收集和案件调查工作,通过发挥互联网检察职能定位优势,不断推进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首先,通过大数据检索,重点关注各网络平台的野生动物信息。基于之前与互联网企业的共建合作,我们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视频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委托互联网企业进行大数据检索,已经发现了捕猎工具、野生动物销售的不完整信息,后续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北京铁检还对公开发布宠物信息掩盖销售野生动物、捕猎工具违法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追踪,希望能够通过深度挖掘,联合相应行政机关对野生动物互联网交易形成有效打击,从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从源头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其次,利用网络优势,远程查证野生动物销售者及其资质情况。疫情期间案件办理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就互联网案件,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查到案件线索后,线上对所销售的野生动物的信息进行远程查证,通过咨询、行政机关许可查询、网站注册信息查询等方式,快速判断其是否具备出售野生动物所需提供的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检疫证明等材料,缩短查证时效,最大化呈现疫情期间案件办理效率。
再次,谋求专家力量,第一时间对获取的野生动物信息进行初步识别与判断。野生动物的识别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检察人员的判断存在一定的欠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目前正在探寻外脑力量,希望能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在第一时间与外聘相关专家沟通,以便在信息收集和甄别阶段加强专业性判断,增强办案时效。
最后,借助新媒体宣传,向人民群众广泛普及野生动物知识及食用危害。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最初传染源是野生动物。正是人类与可能携带病原体野生动物的非正规接触导致传染,从而引发疫情。向人民群众广泛普及野生动物知识及食用危害是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在借助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优势,筹备通过直播课等方式,从检察工作的角度出发,以法与人民健康的名义,向人民群众广泛普及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与食用风险,在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中多做贡献。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都是检察工作开展实现源头防控的重要手段。也希望通过两次课程,加深大家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尤其是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在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的同时,达到疫情防控的最好效果。
随堂小测试
01(单选题)2020年1月27日,最高检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 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____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
A.积极稳妥探索拓展
B.积极拓展
C.保守探索
D.消极探索拓展
答案 A
02(单选题)当前,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中互联网公益诉讼的现实特点有哪些?
A.案件类型单一、但危害性强
B.信息发布方式多元化
C.交易手段呈现隐蔽化
D.以上选项都对
答案 D
03(多选题)积极、稳妥地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互联网公益诉讼主要工作有:
A.通过大数据检索,重点关注各网络平台的野生动物信息
B.利用网络优势,远程查证野生动物销售者及其资质情况
C.谋求专家力量,第一时间对获取的野生动物信息进行初步识别与判断。
D.借助新媒体宣传,向人民群众广泛普及野生动物知识及食用危害。
答案 ABCD
04(判断题)当前,全国可查询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主。
答案 对
05(判断题)野生动物的识别非常简单,不需要专业人员就能进行
答案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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