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違建強拆全面叫停!不是誰想拆就可以拆,維權有4個原因

最近,我遇到了一個名為“非法建築”的社會熱詞,我們經常收到有關“非法建築”的法律意見。但是,是否有可能拆除非法建築是一個應該充分考慮的問題。行政機構正在執法行動中拆除非法建築物,

在涉及物質利益的公民利益時,應當在糾正事實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地判斷和解決問題。

對於執法機構,提出以下四項要求:

首先,堅持“法律不會回到過去”的原則。眾所周知,我們不能用新的法律來規範以前的行為,這是一個基本原則。由於《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起生效,在此之前,它已於1990年《城市規劃法》應用。事實上,在1990年以前有很多老房子。如果根據《城鄉規劃法》它們都被認定為非法建築物,那麼這是不合理的。即使是無證件的農村老房也不能違反規定處理。

2020年違建強拆全面叫停!不是誰想拆就可以拆,維權有4個原因

二是堅持信任保護原則。

如果是政府通過“邀請投資”或政策支持的商品房引入的重點建設項目,則不能拆除為非法建築。

2020年違建強拆全面叫停!不是誰想拆就可以拆,維權有4個原因

第三,拆遷不是調查非法建築的唯一方法。

對於採取糾正措施,消除違法建設影響的行為,應當按照法定額度對罰款進行查處,無需責令拆除或者直接沒收。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不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部門責令。施工要停止;採取糾正措施消除對計劃實施的影響的,應當在限期內進行修改,並處以不低於建設成本5%或10%以下的罰款。因此,如果你遇到一種萬能的“拆遷和非法建築”方法,每個人都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2020年違建強拆全面叫停!不是誰想拆就可以拆,維權有4個原因

第四,由於存在實際需要,一些非法建築不需要完全拆除。

出現了一些違規行為,因為人們確實需要使用它們。拆解會引起矛盾,處理起來會非常謹慎。根據《關於加強違法建設治理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行政機關不會調查和處理現實中存在的非法建築,並且具有實際使用要求。下面介紹幾種可以更好理解的情況,例如:

1,集成洗車設備,設置在加油站,停車場等的商業區域;

2,住宅樓外牆空調框架,雨棚,防盜窗,單層太陽能設備等設施;

3,建築物內部裝飾(不包括損壞或未經授權改變承重結構,主體結構);

4,無煙爐,戶外菸道,中央空調室外機組隔音改造設施;在專有使用權範圍內設立的寵物棚,閣樓,圍欄和其他設施;

5,簡易通信天線,車輛通道閘門,交通信號燈,護欄,電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各種標誌,標誌,邊界樁,監測和監測設施;

6,大型和中型或保護建築物外立面裝飾,建築物外部翻新;

7,簡易公共自行車亭,公交亭,大門等。

8,街道小巷改造,庭院改造工程,社區內部(包括平坡)綜合整治,雨汙分流,市政建設委員會確定的管網改造工程以及市房屋保障和房地產局確定的破舊房屋的改善。市商務局確定的屋面改造工程和市場改造改造工程不屬於違法建築調查範圍。

最後,律師應該給你兩個提示:一方面,如果你遇到非法拆遷,被徵收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和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後60天內提起行政複議,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請務必在強制拆除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以捍衛自己的權利。不要使用報告,請願等手段來錯過訴訟時效;另一方面,如果您的房屋被確定為非法建築物,您必須首先了解該房屋是否確實是非法的。如果您不確定,可以諮詢該領域的專業律師,以尋求準確的法律建議。如果違反建築物和徵地,不要拆除涉及的房屋。否則,可能難以獲得賠償。

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徵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相關問題,可以

私信聯繫我,提供免費諮詢!點擊文章尾部“瞭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