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泰國的防疫措施又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泰國終於宣佈——將在2020年3月26日,正式啟動《緊急狀態法》!
一旦《緊急狀態法》生效,泰國政府將有權實施封城、禁足、宵禁等一系列嚴厲的防疫措施,這標誌著泰國抗擊新冠疫情的戰鬥,將進入最艱苦、最關鍵的“決戰階段”!
箭在弦上:26日泰國啟動《緊急狀態法》
3月24日據多家泰媒消息,泰國總理巴育召開內閣會議,會議對是否實施泰國2005年緊急狀態法等一系列防疫措施進行了討論。
會議結束後,巴育總理召開發佈會,公示了內閣會議決策的部分內容:
巴育表示,《緊急狀態法》將於3月26日正式公佈,並強制實行1個月。
泰國2005年緊急狀態法共有19項條例,規定了國家總理有權根據法令制定相關限制政策,其中第9項條例規定,緊急時期總理可提出以下命令:
1.“禁足令”,禁止公民在規定時間內外出;
2.禁止人員在任何場所聚集;
3.控制傳媒,禁止出版、傳播、銷售任何會造成社會恐慌或惡意引導輿論的媒體;
4.禁止使用公共交通;
5.禁止使用、進入建築物,或停留在其它場所;
6.將民眾強制轉移到安全地區,或禁止人員進入某些規定區域;
根據緊急憲法第18條規定,如緊急時期有人員不遵守第9項條例相關規定,將被處以最高2年監禁或不超過4萬銖罰款,或兩者並罰。
此外,巴育總理還表示,法案施行後會禁止外國人入境泰國(泰國公民和擁有合法長期簽證的外國人除外),跨府出行將需要健康檢查,60以上老人和兒童將被要求留在家中。
解讀:《緊急狀態法》為大規模封城戒嚴掃清道路
此次泰國政府宣佈實行《緊急狀態法》,並不完全等同於“戒嚴”、“宵禁”、“禁足”。
《緊急狀態法》是這一些列嚴厲措施的法律依據和先決條件,但是不等於當局會100%實行這些政策。
不過,一旦政府實施《緊急狀態法》,意味著當局有極大概率會實施法律權限之內所允許的政策。
磨刀未必會砍柴,但是既然連刀都磨好了,自然八成是要把柴給砍了——26日泰國政府實行《緊急狀態法》之後,必然會有大動作。叫停公共交通,禁止多人聚會,在夜間實施閉門不出的“宵禁”政策,可能性極大。
如果泰國疫情發展形勢更為嚴峻,泰國政府或許會更進一步,徹底實施“封城”,要求全體民眾在住所中自我隔離,僅保留購買食物、就醫、公務需要等特殊情況准許離家。
總之,26號以後,泰國政府實行任何政策,都不足為奇。我們應當為泰國極有可能出現的“戒嚴”和“宵禁”做好物質和心理上的準備,積極配合政府政策,不要驚慌失措。
泰國戰疫進入“正面決戰”,我們要做好準備,與泰國人民共同作戰
泰國政府此前“關閉商場市集”、“不允許餐廳室內用餐”的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也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後患。
十萬名老撾、緬甸、柬埔寨的外籍勞工,以及在曼谷打工的泰國外府人,在長途客運站擠得水洩不通。
這些“外地民工”的逃離曼谷,正在將病毒散佈到泰國各地,貧瘠寂靜,充滿老人和孩子的村莊,以及醫療條件比泰國更為孱弱,在疫情面前更為脆弱的“東南亞鄰國”。
誰又能責怪他們呢?衣食無憂的中產階級可以在安裝了空調和WiFi的家裡宅到地老天荒,但是那些幾個人擠在一間鐵皮工棚,一天拿不到工資就會“手停口停”的曼谷民工,你讓他們用什麼去生存?靠什麼去留守曼谷?
不徹底的政策,一旦跟不上相應的配套手段,便會釀成適得其反的後果。
對於兩個月前剛經歷了一輪的中國人而言,這一幕,太過相似。
泰國衛生部副部長曾經說過一句擲地有聲的名言:“泰國,絕不做英國第二!”
而想要不成為第二個英國,不但要正面迎擊疫情,也要將“委婉規勸民眾自覺防疫”,轉變為“以強制性的雷霆手段控制人流阻斷疫情”。
火苗已經燃起,並從曼谷向整個泰國,整個中南半島散去。
如果泰國再猶豫幾天,再不選擇斷然的措施,將來想要撲滅漫山的野火,就更是要付出千百倍的代價。
如今,泰國終於下定決心動用“緊急狀態法”,從早期西方式的“佛系抗疫”向鐵腕高效的強硬戰疫做出了關鍵性的轉變。
希望泰國能夠抓住寶貴的時機,堅決貫徹嚴格嚴密的防疫措施,大膽地利用緊急狀態法所賦予的權限,在泰國疫情“火勢剛起”的時刻,給疫情當頭一擊,將疫情徹底鎖死捂死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泰國頒佈緊急狀態法,並且實施“禁足”、“宵禁”等措施之後,泰國民眾,以及在泰華人同胞的生活,可能會遭受一些不便。
但是,只要能夠戰勝疫情,我們願意與泰國人民一道,用暫時的犧牲,去換取整個國家乃至世界的平安與復甦!
無論泰國政府做出什麼樣的決定,我們都應該支持泰國的政策,配合泰國的努力,絕不做“戰時”的害群之馬,為泰國人民和泰國政府的戰疫貢獻力量!
沒有任何災難,能夠阻擋中泰兩國人民戰勝疫情,重返繁榮的腳步!
願泰國取得最後的勝利!在泰中國同胞,與泰國人民同在!
閱讀更多 知泰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