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科技局坚持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两手抓


本报讯(记者孙丰)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激励和支持创新主体科技攻关和复工复产,市科技局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

积极协调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问题。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研究及科学普及工作,密切关注并积极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科技问题,为科技攻关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支撑。

实行高新技术企业在线申报认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和培育服务,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优化入库企业服务,组织专家及时答复企业政策咨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受理申报材料。

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天候开放运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组织开展认定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入孵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网络办公服务,优化工作环境,支持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尽快复工复产。

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便利化。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寄送。组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简化服务流程,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实现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信息化。登录“承德市科技成果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登记成果,所需相关纸质文本可延迟寄送。组织成果登记管理部门做好咨询解答、信息反馈等工作。

实施“互联网+科技特派员”行动。组织科技特派员以视频互动、远程诊断、在线答疑等方式在帮扶地开展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关键技术问题和技术需求难题,及时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共享等科技服务。

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在研项目的执行期、待验收项目的验收期统一延长3个月,逾期未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不再顺延。如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可申请提前验收。确需验收的项目,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组织验收和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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