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企業上市獎勵提高至1200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上市公司的數量和質量已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蚌埠市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進企業上市掛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擴大獎勵範圍,提高獎勵標準,簡化獎勵程序,提升服務效率,提高企業上市掛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打造資本市場“蚌埠軍團”。

在政策獎勵的具體範圍上,《通知》規定,為註冊地在蚌埠市的滬深港交易所上市企業(含擬上市企業),“新三板”或省股交中心掛牌企業,具體包括已向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報送上市輔導材料並獲批備案的輔導企業、上市申報材料經滬深港交易所審核通過的企業、首發上市融資及再融資企業、新三板掛牌及轉板企業、省股交中心成長板掛牌企業等五種情形。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和省股交中心科創板、專精特新板、農業板等板塊掛牌的按照省市制定的現行政策執行。外地上市公司將註冊地遷至蚌埠市的實行一事一議。

獎勵標準上,《通知》規定了對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及轉板、省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融資獎勵四類情況的獎補標準。

較以前的上市掛牌文件,將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獎勵由原來文件的50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

考慮到新三板增加了轉板上市的新通道,進入精選層實際上相當於小規模IPO。《通知》將新三板掛牌獎勵由原來的14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進入精選層再增加獎勵400萬元,轉板上市再獎勵500萬元。

省股交中心成長板掛牌獎勵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與已經出臺的省股交中心科創板精選層掛牌省、市、縣三級共獎補60萬元保持一致。

企業上市掛牌後,在滬深港交易所、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首發或增發股份融資的,按照募集資金總額的2‰給予融資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為提高上市公司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積極性,以上獎勵涉及募集資金投向的上市獎勵和融資獎勵,其投資項目應在本市,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在本市的部分,不予獎勵。

為強化服務效果,改進上市掛牌服務,市政府成立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將通過聘請證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對擬上市企業進行專門培訓和業務指導,進一步提高上市掛牌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各縣區、各有關部門也將堅持問題導向和便利企業原則,強化服務意識,開闢綠色通道,創新工作舉措,提升服務效能。

張婷婷 和鵬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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