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九成涉疫犯罪通过微信、闲鱼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疫犯罪,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3月15日,共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42人、审查起诉案件45件49人、刑事立案监督4件、适时介入侦查87件和其他案件7件。

基本情况

01

案发区域集中

在受理的123件审查逮捕和10件直诉案件中,办理数量相对较多的有白云(24件)、天河(18件)等两个区院,合计42件,占31.58%。

广州近九成涉疫犯罪通过微信、闲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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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7件适时介入侦查的案件中,办理数量相对较多的有黄埔(23件)、天河和番禺(各18件)、增城(16件)等4个区院,合计75件,占86.21%,也反映上述4个区院的后续捕诉案件增量有较大空间。另外,花都、从化区院办理有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各2件。

广州近九成涉疫犯罪通过微信、闲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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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涉案罪名集中

在受理的123件审查逮捕和10件直诉案件中,涉嫌诈骗罪95件,占71.43%;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件)、非法经营罪(4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件)合计25件,占18.05%;涉嫌妨害公务罪(5件)、寻衅滋事罪(3件)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各1件)合计10件,占7.52%;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件,占2.26%。

广州近九成涉疫犯罪通过微信、闲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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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涉案领域集中

在案发防疫物资流通环节的120件捕诉案件中,除6件涉及电子测温枪、防护服外,其他114件的涉案物均为口罩,占95%。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闲鱼平台等网络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完成线上交易,实施相关犯罪的有112件,占93.33%。

广州近九成涉疫犯罪通过微信、闲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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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特点

01

突出一个“严”字,批捕起诉率高

在办结的99件136人审查逮捕案件中,批准逮捕125人,批捕率91.91%,没有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对办结的34件37人全部提起公诉,无相对不诉案件;量刑建议均为有期徒刑实刑,并对涉嫌诈骗案件依法提出并处罚金建议。法院已作出判决19件21人,均为有期徒刑判决且无宣告缓刑案例。

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城、李某钦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及以上刑期,均附加罚金刑。

02

突出一个“快”字,当日办结案件多

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推动侦查机关直接移送起诉10件,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捕诉案件办理提档增速。在已办结的99件审查逮捕案件中,1天内办结27件、占27.27%,3天内办结42件、占42.42%。在已办结的34件37人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32人,占86.49%;1天内办结13件、占38.23%,3天内办结19件、占55.88%。

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宋某均诈骗直诉案件,该院受理审查起诉后,利用刑事拘留期限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同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同日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

03

突出一个“准”字,案件办理质效好

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1人不捕不诉,确保不是犯罪的一个不凑数。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候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涉疫情典型案例。坚持把诉讼监督融入捕诉业务,确保办案、监督两不误,精确区分犯罪与违法、此罪与彼罪,先后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各2份,确保是犯罪的一个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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