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3月6日,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官網發佈情況通報,對如意小學教師胡紅梅學術不端行為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如下:

“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2.撤銷其如意小學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

3.撤銷“龍崗區胡紅梅名師工作室”

4.撤銷龍崗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等榮譽稱號

在本學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中將其定為“不合格”等次

除此之外,對胡紅梅已經獲得其他相關榮譽稱號,將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相關規定處理。

“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事情經過:

胡老師被爆出作品存在眾多抄襲。原因是一個山東的普通女老師王愛玲在其個人賬號“冰淇玲童詩”上發文,指出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副校長鬍紅梅涉嫌抄襲自己和他人出版的書籍內容,王老師表示,2年前就發現自己的作品被抄襲,但是無法投訴,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決定發聲。

“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下圖是胡紅梅照抄臺灣作家林玫玲的《假如要有學習單》(2008年幼獅文化事業公司出版)作為胡紅梅自己的作品《兒童閱讀的導讀智慧——學習單設計實例》(2015年東北大學出版社出版),甚至連作者自序都不願意改,卻直接在落款出改成了胡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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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爆出抄襲之後的道歉更讓人費解:不原諒就把遺書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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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教師來看:

一、“名師”之名在於教學,而非“名譽”

作為教師,應該沉下心來教書育人。因果循環,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要想成為“名師”還是得實實在在的教書,我們的教師之“名”,應該是來源於自己的學生,尤其是將“差生”教育好才是正道。只有得到了學生和家長的認可,同事的認可,站住講臺,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別人,然後,名師的稱號,就算沒有人賦予,我們也可以問心無愧,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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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局處罰是否合適?

有人說,這樣的教師應該直接開除。但是教師也屬於國家幹部,只要沒有嚴重違法亂紀,觸犯刑法犯罪的問題不會被辭退。如果有嚴重違法亂紀,長時間曠職,觸犯刑法犯罪的,縣市教育委通過會議形成文件將其除名(開除)。

“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可以說,此次龍崗區教育局的行動還是比較快的,幾天內,迅速發佈處理結果:撤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而且在年度師風師德考核中認定為“不合格”。並且將配合其他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這也是教育局權力以內的處罰了吧,畢竟該老師是侵犯他人,而不是侵犯學生。

三、抄襲他們用作於獲利這不是道歉就行的

一、民事責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3、賠償損失。

二、行政責任:1、警告。2、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3、沒收非法所得。4、沒收侵權複製品。5、沒收侵權複製品的製作設備。6、罰款。

三、刑事責任:1、侵犯著作權罪。2、銷售侵權複製品罪。

最終,出來混的遲早都會還的。人人都好名利,都想獲得更好的地位,但是我們的還是紮紮實實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名師”胡紅梅的處理結果來了,撤銷職務,調離崗位這麼簡單?

教師的最大榮譽不是什麼“職稱”、“名師”,而是多少年後有多少學生能夠記得你。

各位,你們認為這樣的處罰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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