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對私、私對公之間的賬戶走款為什麼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前幾年,公對私轉賬行為因為涉及範圍廣、排查難度高,加之監管體系還未成熟。不少企業藉著這個監察漏洞偷減稅,貨款不走公章、不開票、不上賬。

現如今,隨著《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文件公佈,公司賬戶往法人個人賬戶轉私賬,存在著大量的涉稅風險,企業一定需要小心!這裡必須提醒大家一點:

加強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管理


公對私、私對公之間的賬戶走款為什麼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公對私、私對公之間的賬戶走款為什麼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今後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賬形式直接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所以這種走賬方式不管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一旦被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你將可能被清查。

原則上來講,一般的公司賬戶是不可以轉賬到個人賬戶的。銀行對此有規定:通過網上銀行可以給支付個人,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否則銀行有權拒絕處理。

既然對私轉賬有這麼多規定,為什麼還是有很多公司經常出現公司賬戶往法人個人賬戶轉私帳的情況呢?

原因很簡單——避稅!

前幾年,在網上發票勾選認證平臺還沒有開通、金三稅系統還沒有上線的時候,對私轉賬的行為尤其猖獗,就是因為當時涉及範圍廣排查難度高,加之監管體系還尚未成熟,不少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貨款不走公章、不開票、不上賬,以此偷逃稅款。

但如今,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賬形式已經成為了稅務嚴查的重點,不管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一旦被銀行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就很有可能會稅務機關盯上。

案例解析:

我公司有一筆貨款是客戶以個人的名義打到老闆私人賬戶的,老闆又從私人賬戶上打到對公賬戶,後來客戶又從公司賬戶將這筆款打入我公司對公賬戶,要求將以前的那筆貨款退回他個人的賬戶。

這樣一來,必須從我公司對公賬戶將這筆款打入老闆個人賬戶,再從老闆個人賬戶將這筆款打入客戶個人賬戶,可以這樣做嗎?

當然不可以!

金三啟用以來,已經有很多企業因為銀行資金流水不明,被系統通過稅務申報的數據排查出了問題,有虛開發票用來抵稅的,也有壓根沒有入賬的不明收支,被要求補繳稅款幾十上百萬,不補?就要小心稅務局上門來查哦~

重點須知:

公對私轉賬20萬以上面臨嚴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政策,為落實《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 3 號發佈)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機制,提高資金監測有效性,現就非銀行支付機構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根據政策要求,以下四種轉賬行為將受到重點監察: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 20 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 10 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 1 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個人5萬元以上的交易、20萬元以上的轉賬可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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