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能否享受獨生子女加發5%退休金?

網絡問政| 再婚家庭能否享受獨生子女加發5%退休金?

【市民問題】

丁先生從修文一事業單位退休,再婚但只生育過一個孩子,能否享受加發5%退休金的政策?

【部門回覆】

修文縣衛生健康局:自1979年6月11日以來,凡生育過一個子女,並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

修文縣人社局:若再婚重組家庭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喪偶或離婚後,撫養子女一方再婚,另一方生育過子女的,不加發5%的退休金。


市民丁先生日前向貴陽市網絡問政平臺反映,自己從修文一事業單位退休,再婚但只生育過一個孩子,能否享受加發5%退休金的政策?


網絡問政| 再婚家庭能否享受獨生子女加發5%退休金?

市民提供的獨生子女證內頁


“加發5%退休金,屬於獲得《獨生子女證》家庭可享受獎勵和優惠待遇的其中一項。”修文縣衛生健康局工作人員鍾慧對此解釋,根據黔人通2002年4號文件增發退休金的範圍和標準中規定,自1979年6月11日以來,凡生育過一個子女,並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對於滿足規定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可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等資料交由退休前的單位進行統一辦理。


那麼,對於再婚重組家庭夫婦的子女數量如何計算?“黔人通2002年4號文件第三點中規定,有兩種情況不加發5%的退休金,一種是一對夫妻生育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另一種為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喪偶或離婚後,撫養子女一方再婚,另一方生育過子女的。”修文縣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工作人員曹鷗說。


若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辦?對此,貴陽市衛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處工作人員陽燕回覆:“若該證丟失,可找以前的發證機關查找證件號並出具證明即可。”



記者:呂崇玲

統籌:陳穎

編審:謝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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