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保險就是騙人的,你怎麼看?保險真的無用嗎?

五月裡的溫暖


“保險是騙人的”這種想法在50、60甚至70後的人群中還挺有市場,原因可能要追溯到2000年左右,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爆發式增長的時候,從業人員激增,素質參差不齊,銷售方式有待商榷,大眾對保險的認知落後,導致很多人被騙。

近10年間,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大眾對於保險的認知越來越清晰,在80後成為社會主要勞動力之後,他們對於保險接受度還是蠻高的。不排除有個別從業人員利用信息的不對稱欺騙消費者,這種情況還是越來越少。

我從事保險行業的時間並不長,對於保險也有自己的一些理解。我覺得保險更多的是一種風險轉移的手段,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疾病、意外是最普遍的、也是受關注度最高的風險,而購買保險就是以確將這類風險轉移給保險人(也就是保險公司)來承擔。以確定的保費支出,代替風險帶來的不確定的損失。疾病和意外對應的保險險種就是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等,那保險公司的分紅型的保險又有什麼作用呢?其實分紅型的保險最常見的就是教育險、養老險和壽險,這些險種對應的其實就是家庭生活中容易被忽視的孩子的教育、未來的養老規劃、子女的婚姻風險、還包括一些高端客戶面臨的財產的保全、繼承等風險。所以,作為三大金融工具之一,保險的作用還是不容忽視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保險要是沒有用,中國這麼多大型的保險上市公司是怎麼做起來的?大家都知道保險公司有錢,這些錢不都是賣保險得來的嘛。


國字號壽險規劃師


保險肯定是有用的。

10年前吧,我剛上班,覺得保險是騙人的,但是這些年經歷的多了,才知道,保險是每個人都需要的。

說騙人,是前些年保險公司野蠻生長,保險業務員亂說亂賣造成的。

我的一些經歷吧:

  1. 孩子2歲的時候,發燒厲害,幾天高燒不退。醫生一查反應蛋白過高,要求住院,住了7天,花費3900多元吧。給孩子買過一個800多一年的醫療險,給報了3500多。

  2. 有個同事,34歲的時候,查出來宮頸癌。還好她當年有保險任務的時候,覺得一款重疾險不錯。保險公司直接賠付30萬。但是這件事情,直接讓我們單位的同事全部認識到自己應該買一份"重疾險",基本上大家或多或少都買了一點。

  3. 同事的一個閨蜜,2013年的時候吧,查出來甲狀腺癌,但是切了就沒事了。同事閨蜜為了幫助同事完成任務,買了一份保險,一個月繳500元,繳了16個月了。但是保險公司賠給她16萬。。。

  4. 有個客戶,買了一個兩全險22萬,其實是一種一次性繳費(躉交),5年之後收益5%的產品。沒想到大概8個月後,客戶的對象打電話來,說客戶出車禍掛了。聯繫保險公司,賠了44萬。

總的來說吧,保險騙人,是忽悠的結果。要根據需求,買產品,不要被忽悠。


視頻娛樂王


我兼職過保險,大概半年,後來因為業績不好被撤了,為什麼兼職保險,本來想買保險正好可以兼職,保險不是騙人,但是沒有業務員的側重點不同,我每次推薦都會推薦重疾險,為什麼?以防萬一,萬一得了重病你有多少錢可以拿出來呢?因為重病你會損失多少啊?對於很多業務員為了業績推薦教育險分紅險其實我是不認同。我一開始沒自信,拉了我的主管去談保險,他一上來就是分紅險,後來還是我自己把那單拉回來,本來就是萬一得病才怕,所以重疾險應該買,最好能買交錢少,保額多的,後來我推薦了一次性的,感覺一次性的便宜,保額多



幸運雨smile


現在的人總覺得保險是騙人的,其實這是對保險的一種誤解,加上過去保險在銷售過程中的確存在一些問題。所以,我們今天要重新認識保險。

保險的原理就是根據大數法則建立的,字面意思是把大家的錢集中起來,對少數人有意外的時候,幫助受害人都過危機。

我同事他們夫妻兩都是打工族還是都生子女,收入來源比較單一主要都是靠工資,父母年齡都大了,還有小孩,他們還有日常的生活用品要買,最主要兩口子還有房貸要還,每月的小日子過得都非常緊。有一次,他們在在網上了解了一些保險,就給雙方的父母都配製了一份意外險和養老險,給小孩配製了一份意外險。理賠的範圍大概在10萬以內,每個月的保費還是能接受的。

這樣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誰也難免父母有一個什麼意外事件發生,小孩有個發燒感冒等等,現在的醫院的收費也是很厲害的,所以有保險的情況下,可以幫助你渡過難關,不至於對夫妻兩人的生活造成比較大的影響,也不至於相互埋怨。

所以小編覺得,保險今後是生活中的一種必需品,幾乎人人(特別是打工族)都需要配製一點的,不要以為自己沒有事或者暫時用不上,就認為保險沒有用。

普通的保險可以分散風險,不至於危機對家庭、個人的衝擊力過大;當然有些保險是投資性的會有些收益,一般人還是建議謹慎對待。


莊周曉夢迷蝴蝶


首先肯定的是保險不是騙人的,保險作用很大。

為什麼有很多人覺得保險是騙人的呢,原因有幾點。

1,保險是一種理念,我們買保險就是買的一種理念,除了保險合同,其他的什麼也看不到,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商品,所以很多人買了一份保險,但是最後沒有出險,健健康康的,沒有用上保險的理賠,因此覺得錢白花了,覺得保險是騙人的。

2,保險是客觀存在的,騙不了人,騙人的是保險業務員。之前很多保險都是業務員通過電話銷售的,業務員有業績壓力,因此在和客戶宣傳的時候,把一份保單誇的天花地墜,說買一份保險就什麼都可以保,但是當客戶出險後,卻發現自己買的保險不能理賠,所以覺得保險是騙人的。

3,客戶自己的專業知識不夠,現在互聯網銷售保險流行,相信很多人都在支付寶,微信等上面買過保險,但是我們買保險的時候,只看到宣傳廣告,連合同條款都看不懂,什麼等待期,猶豫期,免賠額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就胡亂給自己買一通,有的人甚至給自己買了多家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但是最後只能報銷一份。因此當理賠出現問題後,就覺得保險是騙人的。

商業保險的作用

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手段,當風險來臨時,可以通過保險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保險是為了保護家庭財務不受重大風險影響。財務安全應該優先於財務成長,沒有保險的情況下,疾病或意外都有可能徹底摧毀辛苦積累的財富。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合同安排;

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穩定器”;

從風險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來看一個保險案例,就知道保險有多重要了

一個1歲2個月大的孩子發熱氣促2天,2019年11月26日被送至兒童醫院,確診患麥克爾憩室伴穿孔、休克、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呼吸衰竭等,醫護人員當即使用呼吸機搶救併入住ICU。

孩子的父母親本以為是普通感冒,卻不曾料到病情如此兇險,這般打擊讓孩子父母難以接受。眼看一個月過去了,花費已近40萬元,病情沒有好轉,可是家裡已沒有積蓄了,父母一籌莫展,心急如焚。

在業務員小張的幫助下,向保險公司遞交了理賠申請材料,最終,客戶成功獲賠“少兒福疾”重大疾病保險金40萬元、重大疾病陪護金1萬元、豁免餘期保費12.8萬餘元、“少兒福保保疾”重大疾病保險金40萬元,共計獲賠保險金81萬元。




魔力K線圖


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可見,正規合法的保險不是騙人的,就是說,保險本身不是騙人的,騙人是人為利用保險進行詐騙,而非保險本身。下面是我回復的一個關於保險的問題,現照登如下,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標題:《本人買了一種保險,說交費滿20年後就百分百全額返還,靠譜嗎?》


我不否認你的合同的真實性,尊重你的意思表示。

問題的關鍵是合同內容,不要光聽他說,要看承諾或者約定。現在的疑問是,你與保險公司有書面合同嗎?你手裡有這份合同嗎?看合同具體內容了嗎?空口無憑,立字為證。千萬不要聽代理人滿嘴跑火車的承諾,呼風喚雨的大話、吹毛求疵的空話往往可信度不高。所以,任何承諾的內容都要寫在紙面上。

現實生活中,大多都經歷過推銷保險的吧,他們“老兄老弟叔叔阿姨”喊著,美麗的話語說著,目的不言自明,……。悔不當初者不乏其人,此不贅述。

依據題乾的內容,這份保險應該是人身保險合同。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所以說,這份合同是否靠譜,還得綜合考慮,要看保險代理人的素質和資質,保險公司的信譽,投保人的承受能力和預期等。


陳景軍律師


個人觀點,一句話總結就是:不是說保險產品騙人而是保險營銷人員為了業績或者提成誇大產品宣傳,忽悠了購買者!

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為什麼很多富人很有錢還購買那麼多保險,很多窮人明明需要保障卻不願上保險?因為買保險需要花錢,而窮人缺的就是錢。

首先,我們需要樹立正確的保險觀念!

保險就是保障和傳承功能,想靠保險發財的人不需要購買保險,這個產品對你不合適。不同階段的人需求的保險產品是不同的,不能看別人說啥保險好就買啥,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產品。

其次,我們要客觀看待保險,比如下面兩個例子都是不客觀的。

例1:不少賣保險朋友們總是在朋友圈曬,某位患病人士從保險公司順利拿到幾十萬保險金,並送錦旗給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

這叫過分誇大保險,賠錢不是保險公司該盡的義務嗎?有啥好值得炫耀的。

例2:某被保人帶病投保,保險公司拒賠處理,心情憤怒的被保人到處宣傳。

這叫過分貶低保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拒賠不是挺正常的嗎?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的基本原則,誰違背了,誰就要承擔不利後果。

至於未如實告知病情,有可能是投保人,有可能是無職業道德的代理人,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的工作失誤,把這些查清楚,道明白,該誰擔的責任誰擔。

外國人一出事

就找保險公司

中國人一出事就三籌:

輕鬆籌,水滴籌,跪地籌,

有錢時供房、供車就是不供保險

用錢救命時賣房、賣車、丟工作!

保險重不重要,讀懂這段話,很現實!


沐陽沐雨否極泰來


平常發帖的時候經常會見到評論區留言說:

中國的保險就是騙人的!

中國的保險只有兩不賠,就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

為什麼大家會形成這樣一個保險很難理賠的印象呢?

今天我們來客觀的聊一下關於保險拒賠的話題


首先,什麼情況下你會出現保險拒賠?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你出險的原因,沒有達到保險條款規定的理賠範圍或者理賠條件,

我們的4大險種,重疾、醫療、意外跟壽險,

它們每一個都有自己的保障範圍,也都有自己的侷限性,

比如說壽險只有身故和全殘才能賠,

得了大病的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能賠的,只有死亡或者全殘才能兌付;


那醫療險的話只能報銷醫療費,但是它是不會像重疾險那樣,

符合約定條件就給付現金的;


意外險它是保障的外來因素造成的傷害,

自身如果是得病了的話,肯定也是不予賠付的,

再有就是重疾險,它其實是一個理賠門檻相對較高的險種,

比如說被保險人必須要得重疾險條款中規定的疾病,

或者必須要達到它規定的理賠條件,才可以進行賠付。

但是很多人可能買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買了一個什麼險種,

只是代理人告訴她說:你買吧,這個啥都能保... ...

然後到理賠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買的這個險種類型根本就不對,


可能本來是想買一個保障型的產品,結果卻買成了個理財型險,

那到了出險的時候,肯定是沒辦法賠付的,

但這個時候用戶心裡面會很失落,

甚至會罵娘:你當時跟我講的是什麼都可以賠,為什麼我現在理賠不了了呢?



所以第一個原因的關鍵點在於:

你買之前,銷售給你產品的這個人,她沒有跟你說清楚你買的這個險種到底是什麼類型,它的保障範圍、它的理賠條件到底是什麼,

其實把理賠條件跟產品類型梳理清楚之後,我們會對於每個險種它應該賠什麼、不應該賠什麼,自己會有個大致的預判,

這個情況下就不會出現“我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出事兒之後特別失望的一個狀況”,


那麼第二個原因,也是大家特別容易忽略的一點--健康告知,

我們在平常給客戶做方案的時候包括在溝通的過程中,

客戶最經常問的一個問題就是:

我這個醫療記錄只是在藥店或者只是在我們鄉鎮醫院,我能不能不告知?

其實這種有意識或者無意識的不想去主動告知的用戶是很多的,

包括說現在大家可能經常在網上見到那種:

首月兩元、首月零元或者很便宜的一些險種,

很多人可能會完全不看健康告知直接就購買了,

但是大家通常認為的這種 醫學上的健康和保險上的健康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你有高血壓,那麼你的高血壓數值超過一定指標的話,

通常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再去買醫療險的,

但是很多人會說,我忘了,或者說我根本沒有看健康告知我就買了,

那這種狀況到時候被拒賠,其實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大家會覺得很委屈,就是買之前,壓根不知道應該去做如實的健康告知,

但其實這個真的特別特別重要。


第三個就是為什麼大家會覺得保險很容易拒賠呢?

大學畢業後我有一段時間在電視臺實習,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新聞的定義,

新聞的定義是: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所以其實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說一個人買了一份保險,賠了幾十萬,

她不會到處宣揚說我看這個病沒怎麼花錢,保險公司給我賠了幾十萬,

因為中國人講究的是財不外露,低調致富;


但是如果這個人被拒賠了,那麼她一定會告訴身邊所有的人,

包括說新聞媒體,也會大力的去報道這個事件,

因為你保險公司賠是本分,不賠才能叫做新聞,

比如說之前在抖音上很火的那個必須要切腹理賠的那個拒賠案例,

但其實大家不知道的是那家保險公司2019年它整個的理賠額是38.9億!

就這麼高的理賠額,但它只要有一個拒賠案例,就會被鬧的滿城風雨,

就會對它的品牌造成一個很大的損失。


其實說這些是因為,我們在被拒賠的時候,有主觀因素在裡面,也有客觀因素。

包括你投保之前,代理人很可能沒有跟你溝通清楚,

或者你沒有了解清楚這個產品它保障範圍的侷限性,或者有哪些免責條款;

也有可能我們用戶自己,她沒有做如實告知的意識;

或者幫你服務的那個代理人沒有告訴你該怎麼去做如實告知等這樣一些工作上的失誤,


其實對於絕大部分人,保險,我還是建議要去科學、合理的配置,

因為保險的本質是風險共擔,對於很多的普通家庭來說,

如果真的出現了一個重大的災害,你是沒有辦法去承擔的,

或者說很可能為了化解這個危機,

你可能選擇去賣房、賣車,這個對於我們家庭的打擊就會很大;

但是如果你科學的去配置保險,把保費和保障控制在合理的預算範圍內,

其實你每年幾千塊錢的保費是可以轉移掉風險的,

我們還是需要有一個風險共擔的機制來應對未知的風險。


玉藍兒


保險行業從最早的地中海腓尼基人發起的海上保險開始,已經存在了三四百年,中國現代保險行業也蓬勃發展了將近30年。尤其壽險營銷體制。光經營主體也從最初的1988年的老三家開始,到1992年“友邦革命”開始壽險營銷體制,以至於到現在上百家經營主體,多家上市險企,從業人員也從當初萬人以內壯大到現在的保守估計的800萬人以上。甚至隨著行業的發展壯大,誕生了一部法律《保險法》,誕生了一個監管機構——保監會,現在和銀行合併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大民眾也從當初不確定保險是不是保險櫃,“人獸”(人壽)保險是不是也給動物保險?成長成熟為能理性為自己,家人甄選比較適合自己的好產品,好方案。甄選優質的代理人。直白的說,保險已經在現在經濟發展中成為了必不可缺的金融工具🧰。這個時候還說保險是騙人的,會讓人笑你沒有文化,沒有見識。讓人大跌眼鏡!對於保險的作用簡單概括為以下幾點,1.保障功能,離開了保障功能談保險是脫離了本源,保險最本質的功用是槓桿原理,我花費一筆少量的資金,撬動一個相對十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保額。萬一被保的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在傷殘,醫療重病,身故情況下,能得到合理的補償賠付。以減少因為天災人禍發生而引起的物質損失,以及對精神傷害起到相應慰籍。這次李文亮醫生🥼的身故,家人就會得到多家險企上千萬保額的賠付。2.儲蓄功能。相對於銀行存款儲蓄的靈活功能,保險可以起到半強迫儲蓄的作用,你在銀行的存款未必能保證每個月,每年都能存上,而你在保險公司的錢少則10年,多則20年,30年都能按約定期限攢下來。這個和保險公司提供的分期支付,立刻擁有的功用是分不開的。還有保險合同因為中短期支取會給客戶少於本金的現金價值,這也會倒逼客戶一直到約定時間才支取。這樣就會達到相應時間點上的剛性需求,比如孩子的教育金,比如老人👴養老金。3.資金保值增值功能。作為國家合理合法的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的總資產已經達到幾十萬億,上百萬億,監管機構也允許險企在合理合法的渠道遵循穩健安全的原則讓資金增值,這樣客戶的錢相當於也會水漲船高,比如購買一些理財類保險:分紅保險,萬能保險,投資連結保險。中長期是會起到資金保值增值的功能的。一定程度抵禦了通貨膨脹。4.其他多方面附加功能:比如身故保險可以起到合理避稅功能,比如一些高端產品和信託嫁接,可以起到資金多層面,多維度傳承功能。比如在所愛的人特殊時間段,(生日,結婚紀念日)通過保險還能起到合理表達情愛,錦上添花的作用。總之,保險理財工具合理的應用,無論是對於企業還是對於個體,都會起到減災防損,雪中送炭,錦上添花的作用。讓你我的人生更加從容美好。








保險哥張帆


談談我個人的看法,我為自己和家人都投保了!為什麼他們要投保?保險是預防風險的一種策略!保險重在保障,所以我們的保險有重疾險、意外線、附加住院醫療、住院補助、不計免賠等等!分紅險不是我關注的,當下的投資理財產品很豐富!

投保需要注意什麼?第一選擇好公司、不一定是大公司?公司做大了保費相對貴!第二就近原則,售後服務便利!第三業務員選擇在行業裡從事多年的,這樣的業務員不容易脫落,售後有一定保障!

為什麼大家覺得保險騙人?首先大家對保險的認知不足,我投保是因為我知道有保險法。其次投保之前我會認真的瞭解保險合同中的條款而不是聽業務員的介紹!第三保險在國內發展的歷史不長,實現理賠的案例不多,其實誰願意用的上呢!第四很多業務員的素質不高、對保險條款不熟悉、為了追求利益片面的誇大宣傳等等!

所以投保是必須的,沒有人不買車險吧?那麼車重要還是人重要?這樣一比較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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