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有效问责凝聚工作合力

湖北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中之重”和“决胜之地”。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在省委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监督机构,印发专门通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调度、下沉全程督战、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舆情快速应对处置等战时机制,带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战时状态迅速投入疫情防控监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追责问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政治责任,突出追责问责重点。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精准追责问责,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紧盯责任落实。及时跟进疫情防控阶段性目标和要求,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部署不力、措施不实、查处不严、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追责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如,针对武汉女子监狱等单位防控不力、监管不严,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刑满释放人员违规离汉抵京的问题,省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省司法厅党委、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包括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9名领导干部受到处理处分。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防控中存在的“四个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投入、不深入、不扎实,敷衍塞责、相互推诿、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以及检查督导过多过频、填表报数多头重复,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如,针对网络舆情反映强烈的“医院防护物资紧缺,红会捐赠款物睡大觉”问题,省纪委监委快速果断出击,查处了省红十字会在捐赠款物管理、分配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漂浮散漫等问题,严肃问责该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等3名省管领导干部。

紧盯“关键少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实施问责。坚持以下看上,对基层防控不力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切实防止以追责问责基层干部代替整改、代替监管、推卸责任等问题。如,武汉市青山区一管委会使用环卫车辆为居民运送集中购买的冷冻储备肉,青山区副区长、管委会党委书记等5名领导干部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武汉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厅3名领导干部在防疫应急物资发放中严重失职失责,分别被严肃问责。

坚持精准规范,保证追责问责质量。立足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政策要求,精准规范追责问责,既注重压实责任,增强震慑,又注意激励保护、关心关爱干部,激发正能量、调动积极性。

把握好力度节奏。针对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适应“时”“势”变化,统筹兼顾、张弛有度开展追责问责工作。在防控初期形势严峻情况下,坚持严字当头,明确对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等5种情形从重从快查处,激发党员干部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在疫情防控胶着对垒和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注重在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同时,立足实际,区别对待,容错纠错,最大限度推动形成防疫抗疫整体合力;在当前疫情形势积极向好阶段,注重在坚持慎终如始、毫不放松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外出务工就业、企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防范化解涉疫情安全稳定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

把握好政策策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四种形态”,把握好度、把握好政策、把握好差异化要求,制定6条从轻从宽处理政策,分别对疫情防控中的轻微过错、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失误、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对工作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情形的处理作出细化规定。如,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太平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擅自转借疫情防控专用车辆通行证给他人使用,经查系其在紧急情况下为帮助患病村民送医就诊,当地纪委监委对其予以容错免责。截至3月17日,全省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约谈诫勉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人数占处理总数的80%以上。

做实后续工作,深化追责问责效应。把疫情防控追责问责同通报曝光、干部心理疏导、以案促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成果运用,着力提升追责问责的综合效能。

精准通报曝光。加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宣传、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审核把关,确保通报曝光案例质量和宣传警示效果。注重选取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典型性和代表性强的案件精准通报曝光,加大领导干部、疫情防控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通报曝光力度;对于情节轻微,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理的案例,一般不予通报曝光,释放精准规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以来,省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29起56人。

注重心理疏导。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全方位,对一线防控人员加强激励保护和关心关爱,帮助其减轻压力、理顺情绪,以良好身心状态投入工作。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加强教育、回访和指导,重情重理、传道传情,疏“痛点”通“堵点”,促其将功补过,重拾信心,继续发挥作用。通山县公安局一名领导干部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力被免职,组织派专人开展回访教育后,该同志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报名参加县公安局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以普通民警身份一直在一线站岗执勤。

深化以案促改。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反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彻底、深度整改。如,针对疫情防控初期基层反映的督查督导、填表报数过多过滥问题,督促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整合各类督查督导工作,规范统一各地数据报送流程和填报内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又如,针对省教育考试院一名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出境旅游,瞒报、谎报疫情感染情况的问题,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向涉事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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