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錢德勒的傳記,他如何將犯罪小說變成一門藝術?

雷蒙德·錢德勒的傳記,他如何將犯罪小說變成一門藝術?

《罪惡之城的騎士:雷蒙德·錢德勒傳》

雷蒙德·钱德勒的传记,他如何将犯罪小说变成一门艺术?

內容簡介

我們對雷蒙德·錢德勒的瞭解總是摻雜著各類秘聞和真真假假的逸事,他的一生同他的代表作《漫長的告別》一樣撲朔迷離。如今,“文學偵探”湯姆·威廉斯跨越大西洋兩岸,吸納大量新的採訪、此前未曾公開的信件和檔案,幫助我們瞭解這位神秘作家。

雷蒙德從小倍感孤獨,他的童年籠罩在父母失敗婚姻的殘酷陰影之下,父親酒後不斷動用暴力,迫使他和母親離家出走,先去了愛爾蘭,後來去了倫敦。雷二十多歲時為了追求新生活而回到美國。他在腐敗叢生的洛杉磯遇到了畢生摯愛:比他年長十八歲的茜茜。人到中年,雷因酗酒葬送了一份報酬豐厚的工作,直到這時才轉向犯罪小說的寫作,他的寫作生涯喜憂參半。他執著的寫作理念、未竟的文學抱負,以及在茜茜過世後一度輕生的念頭,都讓他漸漸遠離踏入文壇時的初衷。但是,他留下的文學遺產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他筆下的私家偵探菲利普·馬洛激勵著一代代犯罪小說家,奔襲在破敗的街道上。

湯姆•威廉斯(Tom Williams), 1981 年生於英國紐卡斯爾,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學院。現居倫敦北部的肯迪什鎮,並在出版業工作。本書是他的出道之作。

譯者簡介

陶澤慧,畢業於廈門大學英文系,現為圖書編輯,業餘從事文學、歷史翻譯,譯有《奇想之年》《偷書賊》《教宗與墨索里尼》《午夜將至》等。

書籍摘錄

第八章 創作《長眠不醒》(節選)

《長眠不醒》並非雷蒙德·錢德勒本人最青睞的長篇小說,但毫無疑問是他最名聲卓著的作品。後來,《長眠不醒》《馬耳他之鷹》(The Maltese Falcon)和《雙重賠償》(Double Indemnity)成了硬漢派小說的三大代表作。在這三大代表作中,《長眠不醒》又是最為出色的一部。很多人都知道這本書的大名,而且因為它在 1946 年被改編成電影,由亨弗萊·鮑嘉(Humphrey Bogart)擔當男主角,這使得它已經超出了文學的界限,成了一部家喻戶曉的作品。

《長眠不醒》的初稿成於 1938 年 5 月。雷和茜茜在那個月搬到大熊湖畔,打算在那裡度過炎炎夏日,也許還會待上整整一個秋天。雷患上了嚴重的感冒,努力想要康復,他希望山區的空氣能夠對自己有好處。他們在山裡租了一間小屋,那座村莊的名字非常浪漫,叫作“松樹結”。從洛杉磯換到此處的環境,雷的心情大為舒暢,用他的話來說,洛杉磯“太過擁擠,太過炎熱,街道上永遠充塞著車輛”。山間的空氣乾燥、清新,氣候也很溫暖。簡而言之,這正是他們需要的環境。他們的小屋傢俱齊備,卻少了燃氣爐,所以錢德勒夫婦只好用燒柴火的爐子做飯,連柴火也要他們自己撿拾。儘管生活有諸多不便,但是他們過得很愉快。雷寫道:“茜茜(彷彿)浸潤在青春不老的泉水中,像早春的玫瑰一般盛放。我完全無法想象我們兩人也都會有老去的那一天,雖然掰著指頭去數的話,這一天顯然不可避免地總要到來。”

過上了安靜的隱居生活後,雷得以空出許多時間,專注於修改《長眠不醒》的第二稿。故事情節選自他的兩個短篇故事:《雨中殺手》(“Killer in the Rain”)和《帷幕》。雷將它們合併成一個更有力量也更為充實的故事。他對初稿並不滿意,不過既然他連第一篇通俗故事都打磨了很久,修改到自己徹底滿意為止,那麼他顯然也已經做好準備,嚴肅作品該打磨多久就打磨多久。

長篇小說是雷必須要走的下一步。他已經在短篇小說的形式上竭盡所能,儘管並未放棄這一體裁,卻再也沒能超過他在 20 世紀 30 年代的《黑麵具》雜誌上達到的高度。他發表在《一分錢偵探故事》雜誌上的故事毫無疑問也都是他最好的短篇小說,但是它們沒能展現出他更為深刻的才能,更多隻是重複過去的樣式而已。1937年,他嘗試將故事發表在《科利爾》(Collier's)、《星期六晚郵報》等“上流社會”雜誌上,可到了 1938 年,他就改了主意。因為他明白過來,登上高檔雜誌的版面給他帶來的壞處要多於好處;在他看來,此類雜誌所登載的文章有著“最欠缺自由的寫作形式”。他擔心成功會招致“一整套新的拘束”,這可不是他的初衷。一個從小到大都被教育要拒絕矯揉造作的人有這種想法毫不令人意外。在古典學所受的薰陶令他對任何故作姿態都保持警惕,而他也開始意識到,通俗中篇小說的語言在表現力方面要遠遠強過傳統的“文學”語言。他仔細研究了《馬耳他之鷹》和《郵差總按兩次鈴》,發現自己不僅能夠寫出和它們類似的作品,而且最後還能在其力所不及之處超越它們。雷開始努力“耕耘自己的文學風格”,並相信這麼做能夠使他創造出一種使用語言的新方式,寫出他自己也愛看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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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長眠不醒》取材於雷的早期作品,但他還是決定將故事徹底推倒重寫,僅憑藉記憶將早期片段植入新的小說中。他還放棄了特德·卡馬迪、薩姆·德拉圭拉、馬洛禮,以及其他角色,創造出全新的第一人稱偵探:菲利普·馬洛。我們並不知道這一名字有何緣起。有觀點認為,它源自達利奇的一個學院,不過雷在那裡讀書的時候,分院制尚未引進。另一種理論認為,偵探的名字來自菲利普·西德尼爵士和克里斯托弗·馬洛,但就算如此,雷本人也從來沒有承認過此種觀點。雷在給早期人物取名時用了很多的心思,而我們卻沒有辦法確定馬洛名字的緣起,這多少讓人覺得有些遺憾。不過,也許這正是關鍵所在。馬洛的名字暗示著嚴肅的劇作家和英雄主義的舊時代,但是這一關聯從未變得確鑿,始終撲朔迷離,和角色本身一樣。無論真相如何,馬洛都已經從通俗故事的陣地向前邁進了一步:他是一個人格豐滿的角色,而不是驚險動作的載體。雷希望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來,馬洛是個風趣、人性飽滿的硬漢。他的出場畫面如下:

10 月中旬,一天上午 11 點,太陽不曾露面,丘陵地帶的上空顯現出暴雨將至的氣息。我穿著淺藍色西裝,內著深藍色襯衫,打著領帶,西裝胸前的口袋裡插著手帕,腳上蹬著黑色布洛克鞋和黑色羊毛襪,襪子上繡著深藍色的時鐘圖案。我把自己收拾得整潔、清爽,臉颳得乾淨,人也清醒,至於有沒有人注意到,我不在乎。總之,衣著得體的私家偵探該有什麼派頭,我就有什麼派頭。我正要拜訪一位身家四百萬美元的客戶。


在這部小說的開篇段落裡,我們立即能夠感受到馬洛的形象。他腦袋靈光,口才了得,而且從“我把自己收拾得整潔、清爽,臉颳得乾淨,人也清醒”這一句中,我們也能猜到他是個酒鬼。我們還能看出,他為人風趣,儘管大多數時間不拘於禮數,但有必要的時候,也懂得在公眾場合表現得文雅有禮。這段文字很有力道,大聲朗讀能夠予人以出色的節奏感和平衡感。

節奏感對他來說很重要,為了確保小說的節奏感,他有個不同尋常的方法。他會將 8.5 英寸×11英寸的黃色信紙裁成兩半,將它們“豎著”捲進打字機的紙筒裡。然後使用三倍行距打字,這樣每張紙上就只能打 125 個到 150 個單詞。他認為這樣急促、簡短的寫作方式,能夠使得他的文字樸素而有力道:“如果不在每張(紙)上都寫出點真材實料的東西,那麼寫作就有問題。”如果仔細審視《長眠不醒》的文本,我們有時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它是由不到 150 個單詞的豆腐塊組成的。評論家們已然指出,《長眠不醒》與作為素材的兩個短篇故事有許多差別,這清晰地向我們證明,雷在處理大體相同的材料時,在寫作上較以往更有野心。這種見解確實不假,與此同時,它也顯示出,雷在重寫的過程中其實做了非常多的處理,因而簡直是在“錦上添花”。他充實了舊作的元素,補充了新鮮的內容,而在套用基本上現成的劇情時,他也有精力去關注對他而言更為重要的方面,比如角色塑造和故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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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開始寫犯罪小說的年代,大部分懸疑作家都把心思放在劇情上,用故事吊住讀者的胃口。就連注重角色塑造、探索現實主義寫作路線的達希爾·哈米特,也至少給予劇情和動作同樣程度的關照。雷與眾不同。他始終把角色塑造置於懸疑之上,而這正是他成功的秘訣。

為了深入挖掘馬洛,雷著重刻畫了偵探與老將軍之間的關係。短篇小說中的溫斯洛將軍也因此搖身一變,成了《長眠不醒》中的斯特恩伍德將軍,我們可以從他的名字中猜到他是個不苟言笑的人,《帷幕》中隱約的關係也在《長眠不醒》中變得非常直白。在短篇小說中,卡馬迪非常敬重老將軍,所以他不想讓溫斯洛知道殺害他女婿的兇手正是他的外孫。而在《長眠不醒》中,馬洛不僅僅是敬重老人,他還對老人產生了感情:“(將軍,)你隨便想對我說什麼都行,我不會生氣的。我想把你付給我的報酬還給你。這麼做也許對你沒有任何意義。對我來說卻有意義。”斯特恩伍德似乎也喜歡馬洛,至少管家諾里斯是這麼認為的:

“他沒有看起來那麼虛弱,先生。”

“如果真那麼虛,他也估計要入土了。那個叫里根的傢伙,將軍到底看上他什麼了?”

管家平視著我,面無表情的臉龐略顯奇怪。“年輕氣盛,先生,”他說,“還有那雙軍人的眼睛。”

“就跟你的一樣。”我說。

“依我看,先生,倒是跟您的很像。”


如此溫情的瞬間在通俗作品中顯得格格不入,甚至在雷的作品中也略顯突兀。在通俗作品中,英雄人物總是被擊敗惡人的慾望所感召,然而在這本書中,馬洛的動機卻是保護將軍。在馬洛和斯特恩伍德初次見面的場景中,他們因為都愛喝酒,都熟悉私酒販、冒險家和罪犯的黑話而拉近了關係。故事的最後,他們發展出一種隱約的父子關係:馬洛拼命地想要打動老人,取代已然失蹤、為老人所疼愛的女婿魯斯蒂·里根。《長眠不醒》為我們提供了看待這位偵探的一個全新的視角:馬洛是一個渴求真情的孤獨之人。他超越了對斯特恩伍德將軍的職責,卻沒能因此求得好結局,他收穫的唯一真情似乎是埃迪·馬爾斯的妻子。他吻了維維安·里根,但目的是藉此撬出她丈夫失蹤的真相;他也吻了綽號叫“銀頭髮”的馬爾斯夫人,這一吻的意味就截然不同。在小說的最後幾行,馬洛用戲仿守靈的方式,哀悼了這段真情的逝去:“在進城的路上,我把車停在一家酒吧,喝了幾杯雙份蘇格蘭威士忌。它們沒有讓我好受一點,只會讓我更加想念‘銀頭髮’。從此往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長眠不醒》在結尾處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哀悼所失、孤苦伶仃的男人的形象。它就像是一張揮之不去的孤獨人生的快照,比當時大多數懸疑小說乾淨利落的結尾更震撼人心。

在《長眠不醒》中,雷也終於有機會優雅地使用他在過去十年間勤勉收集的犯罪世界的語言,這麼做不僅僅是為了給小說增色,更是為了準確地塑造人物形象。全書散落著許多俚語:“給我出去……去外面涼快去。我嘴皮子都跟你磨破了。滾得遠遠的。”他喜歡這類充滿彈性的語言,也喜歡稍微逗弄讀者。有一幕中,他寫到一個角色講話時操著“電影中硬漢刻意為之的隨意語氣”。在馬洛看來,“電影的影響讓他們說話的語氣都一模一樣”。人們不僅會在電影中聽到罪犯的黑話,還會從雷所寫的通俗故事裡學到俚語的用法。他這麼做,是在用一種旁敲側擊的方式指涉自己的藝術形式。 1949 年,名下已有多部長篇小說的雷寫道:

(美國人)是不是不明白,我們這一行的寫作當中有著很強烈的諷刺元素,還是說只有那些知識分子看不明白?這就好比公眾明明自己喜怒無常,卻希望作者能夠鎮定如一……懸疑小說中有著很強烈的幻想元素;任何遵守公認準則的文學作品都含有幻想元素。懸疑作家的寫作素材是戲劇性事件,是對我們通常經歷的暴力和恐懼進行的誇張……


雷這段話想要表達的意思是,他的小說是現實世界的誇張版本。在其第一部長篇小說中,雷便通過對流氓暴徒貨真價實的語言進行藝術處理,大膽地表明瞭這種觀點。

雷蒙德·钱德勒的传记,他如何将犯罪小说变成一门艺术?

他對語言的使用超越了單純的文學技巧。這也使得雷可以寫出精彩的對話,他筆下角色的交流與當時典型的懸疑小說截然不同。雷寫道:“只要給我兩個人物,隔著桌子互放狠話,我就心滿意足了。人物過多的場景只會讓我不知所措。”他在短篇小說中寫過兩名角色互相爭執的場面,但只有在《長眠不醒》中才第一次達成了他想要的對話效果。我們不妨來看看維維安·里根和馬洛之間的對話:

快走出房門的時候,她停下腳步,拿出照片仔細看了看。

“她(卡門·斯特恩伍德)這小身段挺美的,不是嗎?”

“嗯哼。”

她身子稍微向我靠了靠。“你該看看我的。”她故作嚴肅地說。

“那能安排一下嗎?”

她突然發出了尖利的笑聲,然後穿過門洞,轉過頭來冷冷地說:“馬洛,你是我遇見過的最冷血的野獸。我可以管你叫菲爾嗎?”

“當然可以。”

“你可以管我叫維維安。”

“謝謝,里根夫人。”

“你去死吧,馬洛。”她頭也不回地走出門去。


此類互放狠話的場面在雷的筆下最為鮮活,他不僅僅是為了在馬洛和維維安之間增添緊張情緒,更是為了表現他們的性格。在這段對話中,維維安雖然顯得比妹妹含蓄,卻也是個水性楊花之人;相較之下,馬洛在不失機智的情況下,顯得相當保守。

雷在《長眠不醒》中跨越的最大一步,是把故事聚焦在洛杉磯城。在之前的短篇裡,洛杉磯總是隱匿在背景中,偶爾在後期的短篇中隱約步入聚光燈下。而在《長眠不醒》中,雷對這座城市的感受變得更為具體。我們已經探討過“系統”如何在他的短篇中起到越發重要的作用,而在這部某種程度上是家庭小說的作品中,“系統”再度登場了:

“你應該出面阻止這種豪賭。”我說。

“我們這裡有個一手遮天的大財團,你又不是不知道。成熟點吧,馬洛。”


在這段對話中,馬洛和伯尼·奧爾斯聊的是埃迪·馬爾斯在拉斯奧林達斯開設的一家非法賭場。我們很清楚,馬爾斯正是洛杉磯地下權勢世界的一員。該主題也不乏其他例證,比如腐敗的警察對蓋格的淫穢書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只要它能正常營業,他們就能從中撈取好處。雷在短篇小說中向我們明示,導致這種局面的墮落之所以發展到這步田地,是因為洛杉磯人本身便很墮落,或極易墮落。然而,在《長眠不醒》中,這座城市不再是一具空殼,它本身就能夠使人墮落。《長眠不醒》中的洛杉磯不再僅僅是故事發生的場所,而且是一個毒窟;它不僅是孤獨者的家園,而且是他們孤獨的病根。馬洛與“銀頭髮”的相處就凸顯了洛杉磯的這一特徵:“我在雨中駕著車,困頓地行駛在高速公路上,‘銀頭髮’縮在角落裡,一句話也不說。等到我們抵達洛杉磯的時候,我們似乎又成了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在這座城市裡,誰都找不到真情。

斯特恩伍德家族的墮落也是如此,也是因為遭到了洛杉磯城的毒害。斯特恩伍德一家與這座城市糾纏太緊,無法脫身。將軍的祖父曾經參加過美墨戰爭,這場戰爭的一大結果是,墨西哥的上加利福尼亞省被割讓給美國,並在 1850 年變成了加利福尼亞州。他們還是個石油世家,而石油業正是洛杉磯城繁榮的支柱產業。在故事中,馬洛在斯特恩伍德的宅第中向外眺望遠方几座半廢棄的老油井塔:

斯特恩伍德家族已經搬到了高高的山上,再也聞不到油田汙水的臭味,不過他們只要從前面的窗戶遠眺,還是能夠看到那些為他們帶來財富的油井塔。如果他們還想看的話。不過我猜他們已經不想看了。


洛杉磯城和斯特恩伍德家族的相似性在這段描述中顯露無遺。它們都靠石油發家致富,而城市就像斯特恩伍德家族一樣,試圖和油田保持距離,撇清關係。在雷看來,石油便是墮落的關鍵所在,並且已經一代又一代地感染了這個家族的每一個成員。將軍和兩個女兒一樣墮落,如他所言:“維維安被寵壞了,雖然聰明,但是對人苛刻,性情冷酷。卡門就是個孩子,喜歡揪掉蒼蠅翅膀。她們倆的道德感還比不上一隻貓。我也一樣。斯特恩伍德家族裡誰也沒有道德感。”維維安不僅遺傳了將軍煤黑色的眼睛,還流淌著和他一樣的血液:“這血脈一向狂野,卻……並非從一開始就腐壞了。”它曾經狂野,如今卻已經腐壞——這也是洛杉磯走過的路。這一論調也在貫穿全書的城市擴張及其後果中不斷迴響:“如今,洛杉磯已經是一座大城市了,埃迪。最近,有很多非常粗野的人已經入駐這座城市。這就是擴張的懲罰。”

題圖為電影《長眠不醒》劇照,來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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