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維四原則,這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

現在是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由此,也催生了連那些曾經穩坐泰山的大公司都會面臨地位不保的時代。不過,這種變化也是一種機遇呢。

這是一個人人都能憑自己的想法或技術讓公司走向成功的時代

那麼,如果你想成為一個能支撐公司的人才,就必須具備獨立思考以及能將想法付諸實施的能力。而訓練這種能力的一個方法,就是「邏輯思維」了。

邏輯思維方法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它在各種問題的解決上都行之有效。


邏輯思維的核心由以下 4 個原則構成。

  1. 得出結論。
  2. 理清條理。
  3. 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4. 切中論點,顧及整體平衡。


邏輯思維四原則,這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

一、得出結論

如果你掌握了邏輯思維,就能擺出依據,有條有理地講出自己的結論,也就不用擔心被人追問了。

無論你列出多少根據,若是根據本身模糊不清,結論就沒有說服力。所以說,結論是否有說服力,要看根據的明確性和邏輯性。

舉個例子。在刑事審判中,一般是法官先針對證據逐一判斷是否可靠,再判定是否有罪。也正因如此,其結論才能令所有人信服。如果只是憑感覺說「可能有罪」是無法說服他人的。 另外,如果 10 個證據中有 1 個證據的可信度較低,那麼結論也不能使人信服。因為,別人不會僅憑這一個可信度低的證據而對你的結論產生懷疑。

其實組織邏輯思維的過程,跟堆砌磚頭的工作很相似。若是其中混入了不結實的磚瓦,即使只有一塊,也會瞬間崩塌。所以,為了得出有說服力的結論,邏輯推理中所有的根據必須明白無誤才行。

有的人平時總是說「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並以此來逃避下結論,或者用一些含糊不清的論據來敷衍搪塞。想讓這些人某天突然很有邏輯地拿出一個結論來,簡直是天方夜譚。所以說,掌握邏輯思維的捷徑,就是從日常工作生活中學會明確是否,養成根據確切論據得出結論的好習慣。

比如說,你可以在看完一檔新聞節目後,對這條新聞得出一個自己的結論。讀完一本書,就把對於這本書的結論及其依據也一起寫入筆記本中。這樣的長期積累,就會養成一個邏輯性的思考方式。 今後就算是突如其來的狀況,也能夠有邏輯地進行思考和應對啦。

如果你不喜歡看新聞,也不喜歡看書?沒關係,日常點滴的許多素材都可以用來邏輯聯繫。 比如「這個電視節目有沒有意思?」「 Idol 可不可愛?」「街上的人穿的潮不潮?」,這些都是練習的素材呢。

如果你覺得這些信息還不足以下結論,那你可以反過來去思考「為了得出某個結論,我應該收集怎樣的證據?」下一步你就會去想「那我是去網上搜索資料呢?還是去大學圖書館收集資料呢?」。回答這些問題其實也是在得出結論。

所以說,邏輯思維和砌磚的道理一樣,就算你找來了牢固的磚頭,若只是把它們橫七豎八堆在一起,最終仍會倒塌的。當然,即使你有準確明白的依據以及據此得出的結論,若沒能條理清晰地進行闡述,也不會有說服力。

總結要點:不要模稜兩可,要有意識地亮出自己的結論。


邏輯思維四原則,這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

二、理清條理

要得出結論,則必須有根據。而要把結論和根據講得通俗易懂,就必須條理清晰。那麼,條理是什麼呢?條理,也叫做「邏輯的順序」。邏輯思維的第二個原則:「理清條理」

所謂「理清條理」,換言之,就是用「因為」和「所以」把根據和結論連接起來。

我們可以通過根據,得出結論,中間用所以連接。

我們也可以先說結論,通過因為把根據連接。

舉個例子,我們可以按照這種模式造句。

「 A 國擁有世界第一的軍事實力」 所以「沒有國家想跟 A 國開戰」

「沒有國家想跟 A 國開戰」 因為「 A 國擁有世界第一的軍事實力」

我們在求職面試中,常常會聽到面試官說「請先說結論,然後列出理由」,其實就是使用了以上兩種邏輯中的後一種了。

用這兩種邏輯來理清條理,有幾種固定模式。「演繹法」就是其中之一。最有名的演繹法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三部分構成。我們來舉個例子。

大前提:「人人都會死」 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 結論:「所以蘇格拉底會死」

這種把大前提和小前提有邏輯地聯繫起來,最後導出結論的方法就是「三段論」,它是一種演繹法。這種方法在注重邏輯性時特別能發揮威力。

另一個有代表性的是「歸納法」。如果說演繹法是用一根線來串聯邏輯,那麼歸納法則是用幾根線來串聯邏輯。

舉個例子。 結論:「老師感冒了」 依據 1 :「不停地用手摸額頭」 依據 2 :「帶著口罩」 依據 3 :「頻繁地咳嗽」 依據 4 :「有鼻音」 依據 5 :「前幾天說過『妻子感冒了,做家務事很吃力』」

「老師感冒了」這個結論,可由這 5 個根據推導出來。跟演繹法相比,歸納法的邏輯性稍許低些,但是它更容易推導出一些創造性結論哦。

要想做到「理清條理」,必須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能否用「因為」和「所以」把根據和結論恰當連接起來。比如下面這種例子,其實只是「同義詞反覆」。

  1. 我想進入貴公司。
  2. 因為我想在貴公司工作。

2所說的「因為」,不過是把 1 換了個說法,不能稱之為根據。另外,像下面這類例子也很多,它的根據和結論之間其實並未有效連接。

  1. 「今天吃點兒好吃的吧」
  2. 「因為今天是 5 月 20 日」

因為今天是 5 月 20 日,所以就要吃點兒好吃的,這兩者之間有關聯嗎?並沒有。所以 1 和 2 並未有邏輯地連接。當我們有了「理清條理」的意識,很快就能發現此類邏輯上的缺陷啦。

總結要點:理清條理,就是用「因為」和「所以」把根據和結論恰當地連接起來。


邏輯思維四原則,這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

三、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邏輯思維中的「事實」這個概念,就是指「現實情況」、「大眾普遍接受的道理」、「原理原則」。在一個有說服力的邏輯中,「結論和根據」之後還會跟著用「為什麼」來連接支撐根據的根據。

這些支撐根據的根據, 也就是這個結論最最基本的根據,必須得是事實。這就是邏輯思維的第三個原則——「以事實為基礎」。

事實具體是指什麼呢?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數字了。

舉個例子。

「連手機都沒有?真是太落伍了。你問我為啥這麼說?因為大家都有手機呀。」這句話中「大家都有手機」就不是事實。因為「大家」這個說法過於含糊,與客觀事實相差甚遠。如果是說成「全國 90% 的人都有手機」,那就等於說每 10 個人裡只有 1 個沒有手機。這就是強有力的根據!也就是說,只要數字準確,就可作為具有說服力的事實來使用。

另外,經過確認的事情也是強有力的事實。比如說「山那邊有個小鎮。為什麼呢?因為我感覺有。」和「山的另一邊有個小鎮。為什麼呢?因為我去過呀。」,這兩種說法的說服力,當然是截然不同的啦。

把信息用作事實的時候,小夥伴們需要注意的是事實的誤認。比如「數據過時」。如果我們現在還在引用十多年前的數據用於公司新品開發,就太陳舊。

「數據的二次轉用」也很危險。當我們調查「 X 地區洗髮水銷售額」時,雖然得出了「洗髮水銷售量很高」的結論,但也不能把這一結論作為全國新產品開發的事實根據。

另外,同學們還需注意數據的「指標定義」。前一年 Y 市合併了 Z 市,那麼即使有「Y市人口突然增多」的數據,也不能得出「人們正向Y市湧入」的結論。

還有一種以上未提及的情況,也不能作為事實。比如,調查各國人均降水量的話,澳大利亞會顯示出極高的數字。僅看這個數字,似乎可以得出「澳大利亞是水量豐富的國家」。可是實際上很多人卻為水資源不足而煩惱。為什麼呢?因為澳大利亞國土面積廣袤,降水總量雖比較多,但是由於無人居住的區域很大,能夠以適當成本進行利用的飲用水其實很少。像是這樣只要是數字就一律視為事實也是不行的,大家可要注意啦。

有些數字用作事實根據會欠妥,而有些事實乍看很主觀,卻完全可以用作事實根據。例如,律師和法官關於法律方面的發言,如果是「個人認為」,那是主觀性的言論,而如果是「專家認為」,那麼就可用作事實根據。另外,大型汽車製造商的關鍵人物關於汽車業界今後動向的發言,以及前奧運選手關於體育競技的發言等等,也可以用作事實根據。

的確,他們的言論或許都不是百分之百正確。但是,這些言論具有能令大眾接受的合理性。也就是說,事實根據不必是百分之百的事實。

總結要點,導出結論最基本的那個根據必須是客觀事實。


邏輯思維四原則,這是一種能夠使思維高效、深入而且全面的技能

四、切中論點,顧及整體平衡

「切中論點,顧及整體平衡」。我們在思考某個問題時,必須牢牢把握主要論點是什麼。對於那些不太重要的論點,就算你有強大事實作為依據,並據此有條有理地去思考結論,也不能解決問題。所以說,為了避免此類情況,我們需要搞清楚「現在自己應該思考什麼問題」。

那麼,以一個日常小故事為例,讓我們來開動腦筋,思考一下吧。

X 和 Y 合租一套房子,住了四個月。由於兩人都初入職場,每天忙成狗,沒人有時間整理,房間被弄得亂七八糟的。於是 X 提出「這樣不行啊。為了我們有個乾淨整潔的生活環境,下個休息日我們兩人來打掃衛生吧。」Y 回答說「可下個休息日我另有安排了,只有上午有時間呢。我們只打掃一處的衛生吧」。

X 表示同意,並提議說 「客廳最亂,我們把地板上零七碎八的東西都收起來吧。」可是 Y 的建議是「書架上亂糟糟的看著好難受,我們先收拾書架吧。」

好的,我們把這段對話分析一下。

「為了提高生活質量,如果只能打掃一個地方的話,應該打掃哪裡?」 針對這個議題,切中了主要論點的是 X 。如果把最亂的地方,客廳地板上的東西都收拾起來,能讓整個房間立刻變得整齊。

雖然說,Y 的提議「整理書架」也是有效果的。但是,要論其對生活質量的影響力,Y 的提議就比 X 的低得多啦。因此,不得不說,在只能打掃一處的情況下,「整理書架」的重要度就比較低了。

「切中論點對於問題的解決,究竟有多大效果?」我們必須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之後,才能設定論點。

接下來,再來說說這條原則的後半句「顧及整體平衡」。邏輯要在結論、事實、條理都合情合理的情況下才起作用。這當中如果缺少了任何一個要素,就失去了邏輯性。我們來舉個例子,一起思考一下吧。

一家拉麵店前有人排隊。Z 看見了說「那家拉麵店貌似相當好吃呢」。同伴 Q 問到「你吃過嗎?」Z回答說「沒有。可是有人排著隊來吃,肯定好吃的呀。」對於這個說法,Q 好像能接受又好像不能接受。

好的,我們來分析一下。

用於推導結論的事實未必「一個就夠」,很多時候需要多個事實呢。 Q 對 Z 的說法感到困惑,是因為僅憑「排隊」這一個事實,來證明拉麵好吃,他認為是不充分的。人們之所以排隊,有可能只是因為商家付了廣告費,在美食雜誌上做了宣傳,也可能只是因為附近沒有別的拉麵店,所以這一帶的拉麵愛好者們就都跑來了。所以說,要證明拉麵好吃,還需要其它的事實。

不過,也不是「事實越多越好」。如果只需 2 個事實就足夠的地方,擺上 10 個 20 個事實,反而說不清楚什麼是重點啦。

所以呢,在邏輯思維中,不是光看結論,或者光看事實,而是要調節整體平衡。要使得整個邏輯合情合理。

總結要點:確認現在應該思考的論點是什麼?以及邏輯整體是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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