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像一劑催化劑,加速了醫保統籌向藥店開放的速度。這類藥店,我們稱之為“統籌藥店”。
這類藥店無疑包含巨大紅利,但伴隨它的是嚴苛門檻,稍有不慎就會“賠了夫了又折兵”。這讓大批藥店老闆心情複雜:一邊盼它快來,一邊怕它亂來。
多地開放慢病統籌,紅利誘惑近在眼前
近期,受疫情影響,多地加速向定點藥店開放慢病統籌。
日前,黑龍江省醫保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治療醫療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擴大門診慢性病、特殊治療定點零售藥店範圍。目前,黑龍江省慢病定點零售藥店4670家,特治定點零售藥店721家,達到了市、縣統籌區全覆蓋。
福州市醫保局也快速啟動慢病患者藥店購藥統籌基金支付試點,日前已在5家定點零售藥店首批上線,今後將逐步擴大試點藥店範圍。
而在疫情最嚴重的武漢,兩個多月以來,重症慢病藥房逐漸從2家增至10家,後又增至50家。
而在疫情之前,各地向定點藥店開放醫保統籌就已經呈現星火燎原的勢頭。
如在2019年11月,廣東省醫保局等三部門印發普惠性政策,慢病統籌將全面接入廣東省內所有定點藥店。
除此之外,浙江、昆明、烏魯木齊、蘇州等地也向定點藥店放開了慢病統籌。
從表面上看,慢病統籌藥店的前景不可估量。
隨著國人生活水平及保健意識的逐步提高,人均壽命的逐年延長,及慢病群體的龐大基數,慢病用藥量將成為醫保指定藥店的主要增長點,這對這類藥店來說將是一個巨大的紅利。
並且,這紅利就在眼前,似乎定點藥店一伸手就可觸及。
好看不好吃,“勸退”大批藥店
但現實情況是,定點藥店對慢病統籌資格卻有些興致索然,甚至有些冷眼旁觀。這個原因也有很多。
01 慢病統籌藥店門檻高,監管嚴格
相比於一般的定點藥店,醫保局對慢病統籌藥店的要求更高。
以蘇州為例,門診統籌藥店必須是被納入醫保協議的醫保定點藥店,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C級定點資格並簽訂服務協議一年以上;
2、符合B級定點零售藥店區域設置規劃、條件和服務需要;
3、執業或從業藥師(含執業或從業中藥師)3名以上;
4、實際營業面積250平方米以上;
5、藥品經營品種(不含中藥飲片)1800種以上,其中醫保目錄內藥品達80%;
6、年度定點零售藥店綜合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上一年度內未受到暫停定點資格、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理;
7、在上一年度內未受到市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8、若有被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管理部門評為市級以上先進的,可優先評定。
嚴格的“高門檻”,就已經讓大部分定點藥店望而卻步了,而即便成為了統籌藥店,又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終使很多藥店放棄了這一念頭。
02 經營品種受限
2018年底開始,“非藥下架”的政策開始在全國定點藥店中蔓延,而在一些地區,醫保統籌藥店不僅無法銷售保健食品等非藥,“非醫保藥品”也被納入禁售範圍。
在合肥,首批7家醫保談判藥品協議零售藥店就被要求“不能擺放和經營醫保支付範圍以外的其他商品”。
雲南也有相似的規定,健之佳常務副總裁顏文也曾指出:“慢保定點在雲南來說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申請慢保定點,保健食品、中藥這些就要求不能在藥店擺放了,藥店裡面大部分的藥就是零加成的,所以基本上不掙錢。”
這是非常典型的“魚和熊掌”的問題,就看藥店經營者如何取捨了。
政策的不確定性,也讓很多躍躍欲試的老闆搖擺不定。
一方面,各地放開醫保統籌,鼓勵藥店接入;而另一方面,帶量採購、同品同價等政策又讓藥店難以承受。
早在2018年,浙江曾要求在全省範圍內兩定機構統一執行醫保支付限價,也就是說,同一種藥品,藥店要與醫療機構的售價基本相同,無視了零售藥店自負盈虧的企業屬性。
而隨後的兩輪帶量採購,讓公立醫療機構58個品種實現了價格跳水,更讓“醫保同價”的藥店雪上加霜。
除此之外,帶量採購造成的院外價格差以及國家談判品種無條件在醫院落地,勢必又會讓患者重新迴流到醫院,對一些主營特藥的統籌藥店造成明顯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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