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检战“疫”(八)

海检战“疫”(八)| 案管职责不松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严格遵循上级院与本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顺应特殊时期的特殊需求,及时调整案件管理工作方式,通过“322”工作法,扎实履行疫情期间的案件管理职责,确保防疫攻坚与履行职责共同推进。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三个当日”

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三个当日”工作标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及时规范案件受理、流转和送案工作,并详细记录案件受理和流转情况,对所送案件全部进行了审核把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同时,坚持每日开展流程监控、质量监督等检察管理监督工作,并逐案严格审核系统填录、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办人沟通,督促整改,确保案件质量。今年1月至3月1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53件74人,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84条,公开法律文书起诉书64份,实体送案46件。


二、加强对外协调,及时采取“两个变通”

一是变通案件流转工作。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提前同海勃湾区公安分局法制科沟通每日移送案件的时间和数量,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高效率。随着各部门人员的逐步返岗,案件流转由调整轮案及时恢复系统随机轮案制,确保各部门案件及时办理。二是变通律师阅卷工作。为适应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充分保障律师权益,通过“两微一端”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进行辩护代理预约等,并畅通异地阅卷渠道,协调律师通过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疫情防疫期间,累计接听电话查询40余人次,接待律师28人次,为律师提供阅卷光盘28张。


三、狠抓关键场所,重点防护“两个大厅”

案件管理中心大厅是全部案件受理、流转、材料交接、律师阅卷查询的场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是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都是本院工作人员与外来人员活动的密集之地,是疫情防护的重点场所。为了做好防护工作,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全面加强对这两个大厅的消毒防护工作,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并为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要求进入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的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加强对往来光盘、案卷文档等材料的消毒,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案件管理工作一同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案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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