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大力促进连州市生态建设,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连州市检察院积极与连州市林业局、大路边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首开先例在连州市大路边镇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利用植树节的有利时机,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联合举行“植树节暨生态造林示范点建设启动活动”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活动现场


连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欧阳雄峰、连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傅喜庆、大路边镇党委委员周卫华、东大村委会干部和东村江村民小组代表等一行3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并亲自栽种树苗,生态造林示范点正式开始植树复绿。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山水连州·生态检察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一直以来,连州市检察院都在积极探索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好司法保护的方式,在打击防范失火毁林犯罪、规范护林防火行政执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9月该院推进为期五年的“山水连州˙生态检察”品牌建设活动,护林防火是其中的重点工作。


此次,连州市检察院借鉴生态损害异地修复模式,率先联合有关单位建立首个生态造林示范点,种植面积约200亩,主要种植品种为台湾相思树、桂花树、任豆、细叶榕、松树等,通过种植防火储水的树种,涵养水源,改良土壤,复荒成林,从而进一步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首开先例建设生态造林示范点,复荒成林为生态建设添绿增彩

活动现场


这既是一次创新性实践,也是一次大胆的探索,是建立有地区特色的造林建设模式迈出的坚实一步,是破解特殊地区林地条件差、群众造林积极性不高、森林火灾多发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今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异地修复及特殊地区生态治理与恢复提供可复制经验。


扎实调研,联合签文建机制。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生态造林示范点建设,连州市院一方面从近年来森林火灾犯罪情况、护林防火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等方面入手,结合近两年开展品牌建设活动情况撰写《连州市森林火灾防治专项调研报告》,为示范点建设奠定扎实理论基础。


多次与连州市林业局、大路边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与连州市林业局联合签发《开展重点地区造林示范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生态造林示范点建设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


明晰所有权,取得群众支持。连州市星子镇、大路边镇、九陂镇、西江镇等乡镇普遍存在山地贫瘠、权属分散、火灾频发等问题,造林效益差,群众造林护林观念不强。


此次示范点建设采取由连州市检察院、连州市林业局、大路边镇政府统一规划、委托第三方种植和抚育树林的自然保护区管护模式,对权属明确的山林地,与各权属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林权在一定年限后归山林权属人;对权属不明确的林地,通过公告公示方式告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并共同见证,承诺造林后林木仍归确权后的山林权属人。


切实提升群众对生态造林示范点建设的认识与理解,打消疑虑、取得支持,形成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专业化运作,保障造林效益。连州市院从自身办案情况及山水连州品牌建设过程中得知,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山林损害的责任人,基本不具备造林复绿需要的种植、抚育、管护等技能,林木成活率不高,生态修复效果差。


现通过约定委托林业经营专业户或企业采取补植复绿的方式,在指定宜林地负责植树造林和林木抚育工作,能有效确保植树造林成活率。


盘活资金,将生态损害赔偿款、林业部门专项奖补政策等作为造林育林投资费用,按造林进度和成活率分期支付给第三方,增强造林的绿化效果和社会效益,推动造林工程的社会化运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造林绿化“新格局”。


文章|梁盈盈

图片|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