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欠了浦發13萬多已收到傳票但現在無力償還,法院通知幾天後開庭,怎麼辦?

樁稼漢4


首先,在收到傳票後主動與銀行取得聯繫,表明自己的經濟狀況及現在實際條件,最好提供一些證明,例如低收入證明、低保證明、無工作證明等,以證明自己目前暫無還款能力。

其次,在開庭前法官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此時應當與銀行進行友好協商,在自己經濟實力允許的範圍內,儘量與銀行協商還款,以表明自己想還款的態度。在協商一致的條件下,調解結案,製作調解書及還款計劃表。

最後呢說一下,很多人關心的信用卡詐騙罪

根據我國《刑法》196條第二款規定,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5萬)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後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佔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所以,當信用卡逾期後,應當保持通訊暢通,保證銀行可以聯繫到本人,或者跟銀行主動聯繫,協商還款。如果拒絕跟銀行溝通,單純的逃避責任,真的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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