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澳籍華人在限期滿了不走應該怎麼處理?

午陽十二時


亂世當用重典,自作孽不可活,澳籍華人梁某妍已被下達離境通知,最晚4月3號離境

你以為拿了綠卡就不受法律制裁了嗎?在這個特殊時期,舉國上下眾志成城的抗擊疫情的過程中,總有一些人用一些自認高明,甚至特立獨行的行為來展示自己所謂的人權與自由,殊不知個體的利益與權利如果缺少了群體這一根基,只能成為譁眾取寵的小丑而已。澳籍華人“跑步女”算是徹底火了,在這個人人都能成網紅的時代,梁某妍卻因自己的無知與“無畏”成了全世界都人人喊打的“網紅”了,而究其原因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

梁某妍3月14日楊浦I首都機場入境,在這個特殊時期,本來國內疫情的局面已經趨於向好了,只要人人注意隔離,抗擊疫情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了,結果這位剛剛入境的澳籍華人不僅不進行自我隔離,而且還在第二天3月15號就堂而皇之的不戴口罩在小區內跑步,而且在社區防疫人員已經民警的警告下依舊我行我素,甚至情緒激動,侮辱謾罵警務人員,連“騷擾”“救命”等詞語都用上了,隨後梁某妍就被我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要求在15日內離境。

我們歡迎華人回家,但是我們不歡迎你們不把我們的家當作自己的家

梁某妍被曝光之後,這位年薪600萬的拜耳高管就被公司辭退了,對於這樣的結果可謂是大快人心,而且目前已經被限制離境的梁某妍已經在辦理退租手續了,不過這位“大姐”該去哪呢?被曝光之後,澳大利亞也表示並不歡迎這位“自己人”。

本來在全球都收到疫情影響的時候,我們要做的就是做好個人防護就算是為抗擊疫情做出了貢獻,要知道非常好客的中國人在舉國歡度春節,閤家團圓走親訪友的時候,就是因為疫情與國家的號召,所有人都在家居家隔離,最終我們把疫情與病毒給“悶死了”,本來勝利就在眼前了,結果這位梁某妍就這樣堂而皇之的無視所有人的努力,還談什麼自由,這無疑就是“頤指氣使”慣了,我們確實很歡迎華人回來看看,但是我們不歡迎不把我們的家當自己“家”的華人回來。最後想說的是,自作孽不可活,梁某妍你可長點心吧。


蝸牛愛踢球


澳籍華人梁女士單論學歷是個非常厲害的人,她畢業於國內某老牌的985大學,大學畢業之後又到了澳大利亞有名的昆士蘭大學學習信息系統專業。而且梁女士畢業後還曾經在多家國際知名企業任職,她最近就職的拜耳公司據說給她開的年薪超過百萬!

然而有句話說得好,高學歷並不等於高素質!梁女士的素質和她的高學歷並不相稱!她從澳大利亞返京後,不但沒有遵守規定居家隔離14日,私自外出跑步鍛鍊身體,而且面對勸阻的工作人員還大肆撒潑,滿口芬芳,那副樣子完全看不出是個擁有高收入高學歷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不但在互聯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引發眾怒,而且她就職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開發表聲明,直接開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名聲臭了工作也丟了。但是我們只能說她是咎由自取,誰讓你不守規矩的!

不過樑女士被公司開除後,她的工作居留許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註銷,梁女士將會被限期離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許可被註銷後,如果她還強行賴在中國不走,這樣的話她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種違反行為!如果是這樣,按照法規將會被處以拘留處罰,之後再將其驅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應該是不會這麼做的,本來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聲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後再賴著不走被驅逐出境,那麼梁女士的聲明會變得更臭,到時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亞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維中充滿了傲慢、偏見和優越感,她有著高學歷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亞國籍更是讓她在中國人面前優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裡充滿了自卑,覺得比不上外國人,在自己取得外國國籍並且事業有所成功後,通過不守規矩、撒潑打滾來彰顯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實她在我們眼裡不過是一個有才無德的“巨嬰”罷了!


鏟史官老李


聽說澳籍華人梁某妍已經在諮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從公安機關取消其居留權和限期離境,她的半個月出境時間已經時日不多了,應該還有幾天吧。

梁某妍現在應該打點行裝了,購買能夠接收她的國家或地區的機票,通過香港、日本、韓國轉機回到她的祖國澳大利亞,1-5年之內不能來到中國從事任何工作或者探親之類的,肯定會拒籤。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話,公安機關將會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條規定,非法居留、非法就業;違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為澳籍華人,梁某妍到中國工作,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手續,按照規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國法律的制約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外國人在華管理辦法進行工作、生活。不得違反法律,絕對不會因為你是外國人或外籍華人受到區別對待的,不能有超越國民待遇。

限期離境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如果梁某妍對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估計這個行政複議她是不會勝訴的,只能是聽話馬上離開。限期離境是最常用的一種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複議結束後,如果公安機關沒有撤銷限期離境措施,她必須離境。如果她不離境,採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將會像緬甸女子莎朗一樣,被遣送回其國家。

莎朗於2018年用護照和邊境通行證到了中國,從12月份開始至今在中國居住,沒有簽證,沒有合法居留權,因此,常州天寧公安分局鄭陸派出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遣送回其祖國


警方還提示,現在疫情還沒有穩定,在這種時候更應該強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實,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槍口上。如果當時她在外面跑步,聽從社區工作人員勸說,向社區工作人員道歉表示自己的錯誤行為;在社區人員到其家門後,她先不開門,解釋清楚自己沒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認自己的錯誤,不大喊救命啊,騷擾啊;在警察同志到來後,與警察同志好好溝通,承認自己錯誤,主動要求寫保證書,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現在一切都是板上訂釘了,留給梁某妍的時間不多了。限其出境總比遣送出境要體面得多,再見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順風吧。

我是: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感謝您的閱讀。更希望得到您的評論和關注,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老師了。再次感謝!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近日,常州市天寧公安分局鄭陸派出所處理了一個外國人,這個外國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無簽證的情況下,在沒有居留證的情況下,逾期滯留,直到疫情期間,莎朗被隔離時才發現,莎朗已經逾期滯留400余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屬於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驅逐出境,而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對於在中國非法居留的外國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結束之後,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將其遣送回國,是哪一個國家的國籍,就送回哪一個國家!

澳大利亞籍華人梁某某由於違反國內的防疫規定,梁某某的在國內的居留證已經被註銷,公安機關已經明確限期離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規定限期離境,繼續滯留在中國,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規定,也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後,我們不會再讓其繼續留在國內,就會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將其遣送回國,讓他回到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才是她的國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後,被註銷居留證之後,已經聯繫了租賃公司,處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處理完出租屋,就會按照規定離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現在自己已經是聲名狼藉的“網紅”,是全世界的焦點,如果再不按時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閒飯,然後被強制驅逐出境,自己的名聲會更臭!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待梁某某這樣的澳大利亞籍不守規矩的外國人,在中國犯了錯,為了了防疫規定,給中國的防疫工作添堵,註銷其居留證,將其驅逐出境,是最正確的選擇,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亞,你支持把梁某某驅逐出境嗎?


老鱷魚觀天下


澳籍華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腸子,自己的胡攪蠻纏不聽勸阻,導致了百萬年薪工作的丟失,更是被註銷工作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北京警方對其發佈限期離境通知,在規定的時間,梁某必須遵從通知的離境要求,如果賴著不走,將會被相關部門強制執行,驅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經過前面的種種事情,應該在隔離期滿後,乖乖的在限期離境,不會再蠻橫到等著執法人員上門了吧。

梁某作為澳大利亞籍人員,已經在華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蹟更是擴散回到澳大利亞,多家媒體對其行為以及中方的處理結果進行報道,這下引發了澳洲的網友們的大量關注,主流都是對其紛紛批評和譴責,認為“個人不能自私的將自己的需求凌駕於公共安全至上”,這明顯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會規則。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紛紛表明澳大利亞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國民眾的三觀整體都還是比較正的,那個隱瞞病情跑回國內看病的黎某,瞞天過海的招數震驚了美國網民,她行為同樣也引起了美國網友的瘋狂吐槽。


量子實驗室


澳洲“跑步女”京城撒野,公安註銷她工作居留證件,限期離境。根據咱們法律規定,15天內她必須回它的澳大利亞去。

如果她賴著不走,怎麼辦呢?

一是強制驅逐出境。

它的合法居留證件已經沒效,在限期離境的這15天內,也就是它最多的停留,到期不走,不好意思,那就是非法滯留,按照規定,強制驅逐離境。

二是情節嚴重,投放大獄。

根據有關規定,她一旦非法居留,沒合法證件,她怎麼在中國生活呢,如果跑到禁止外國人去的地方,那就是違法,公安機關就可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說到投放大獄的話題,網友不開心了,像這種貨色,她在中國一天,都浪費咱們的糧食,有的網友甚至說,她膽敢非法滯留不走,直接扔進大海,讓它游回去。哈哈,網友想法,好可愛呀!

這個女的犯得什麼事兒?

3月14日,她從澳大利亞到中國北京,居住小區內,它不服從疫情防控規定,不戴口罩,在小區裡跑步,社區防控人員找她,她說就是要跑步,咋地!

等民警來了後,她又不聽勸,問她為何不戴口罩,她說:“在我們澳大利亞,戴不戴口罩,是人權自由”,被問急了,她還撒潑,竟然汙衊騷擾她。

像這樣的貨色,視頻被傳到網上後,她所供職的拜耳公司,作出:辭退,立即生效!

當中國的處罰出來後,澳大利亞實行禁止入境,即便是澳洲國籍,回去也要隔離,且這個女的自認為驕傲的澳大利亞網友,認為她太無禮,沒品,甚至有網友,認為不該讓她回來。

一個外籍人員,來到中國,不服從管理規定,還對著疫情防控人員的大喊大叫,對著民警喊騷擾,這是什麼品質,兼職是無賴至極。

這個小丑一樣的洋人,丟名聲,丟工作,被限期離境,她要是有點知趣,趕緊捲鋪蓋滾蛋,還有何顏色非法滯留?

真的不走,遣返!再撒野,耍無賴,起訴她,抓她入大獄!在這裡,奉勸她,趕緊回她的澳大利亞去,永遠不要到中國來!


小言球事


這個澳籍華人屬於外國人,對於外國人的這種做法,可能會有以下幾種處理情況:



一、客氣一點的,可能是:遣送回國,並列入黑名單~這種屬於失信行為,等於在這裡有了前科了,就像慣犯小偷一樣,以後再有這種行為就會重罰了。

二、不客氣的做法可能是:直接拘留,並進行罰款,拘留完、罰完款之後直接驅逐出境,以後有可能就不讓來了~這種做法還是蠻嚴重的。



三、當然了,以上做法都是在「嚴格執行法律的國家」,在中國來說,處理尺度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如果這個女的手眼通天、關係網很多,再加上中國方面如果再顧及一下國際影響、給點面子,那怎麼處理就不好說了。

——所以說:處理尺度有可能彈性很大,具體情況如何,可能也沒有幾個人知道。




星夜明瞳


梁某妍,3月19日被下達離境通知,最晚在4月3號之前離境!期滿不走將被強制驅逐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外國人有以下情形可以遣送出境:

1、被處限期離境,未在規定期限離境

2、有不準入境的情形

3、非法居留非法就業

4違法本法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不準入境!

第63條規定:被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員,應當羈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

所以澳籍華人不存在不走的可能,即使不走也會羈押在拘留所!在法律面前不存在特殊,不管你是誰,我泱泱大國的法律也不開後門,更不允許有任何藐視!

針對澳籍華人的處理結果可謂是大快人心,出國兩年不代表高人一等,不配合隔離不僅僅將所有一線的工作人員付出白費,更是一個潛在“移動毒王”,給國內疫情勝利埋下的毒雷。這種行為不僅僅是丟了他自己的臉,更是將中國的臉丟到國際上了,雖然她不是一箇中國人!


宋馳


最近我國主要的防疫中間已經開始轉移到由國外進入國內的人員身上,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境外人員輸入病例,所以現在國人也是人心惶惶,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全國14億人在家憋了兩個多月,才初步完成抗疫工作。



然而隨著境外輸入病例的增多,李蘭娟院士李蘭娟表示現由於國外疫情失控,國外傳入國內的新冠狀病毒患者數量會加劇,恐怕會引發第2輪的疫情爆發。

由此可見,如果疫情不進行控制的話,整個國家會再次因為疫情的原因而持續遭受損失,會有更多的家庭破碎,國民經濟會再次遭受打擊,一些其他重症患者可能會因為這次疫情而得不到良好的治療,這會造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因為一次疫情而影響很多方面。



現在連澳大利亞都已經宣佈封國了,這名澳籍華人能否順利回國引發了很多人的擔憂,更何況,像這種性格的人,到時候再賴著不走可怎麼辦?



這名女子的情況確實挺特殊的,首先她的工作簽證已經被註銷,同時拜耳公司已經辭退了她,這樣一來,他就不可能通過再次獲得工作簽證獲得在中國居住的權利,況且現在這個女子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了國人生命安全,因此這名女子上黑名單的可能性比較高,這樣一來,就算她在短時間內找到了一份可以獲得簽證的工作,也沒辦法繼續留在國內,得先回澳大利亞。



如果她拒不回國的話,極有可能會被公安機關強制扭送出境,而現在澳大利亞封國,我想這名女子應該會被移交到澳大利亞大使館,然後經特殊渠道回到澳大利亞,她能夠順利的回到澳大利亞並得到當地人的歡迎嗎?


琅琊利劍


梁某妍!你後悔了嗎?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你還敢這樣作嗎?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你還會大叫救命嗎?顯然,經歷了這次事件之後,梁某妍一定是老實了很多。

自從澳大利亞跑步女事件發酵之後,也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重視。為了保障防疫工作的順利進行,北京方面對拒絕配合防疫工作人員工作的梁某妍,下達了限期離開的要求。

而這裡所謂的限期離開到底是多久?一般情況下,自限期聲明發布之後,要求是15天內離開。但是,這不免讓很多人擔心,如果她不離開怎麼辦?

第1步,可以由公安機關強制遣送出境,這中間產生的費用,都是由被執行人自行承擔。其所繳納的費用,最後上繳到國庫。到了這一步,被執行人5年內不得返回中國。

第2步,可以由公安機關強制驅逐出境。但是一般情況下,很難會走到這一步。因為這一步的標準比較高,而且還要考慮到外交關係。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會被強制驅逐出境呢?

一般情況下,是在中國犯有嚴重罪行的外國人。不僅要在中國服滿刑期,服刑期結束之後還要被強制遣送出去。一般是由我們的公安機關,或者是犯罪人員所在國家的大使館押送。

到了這一步的外國人,一般是在中國犯了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因此,對於梁某妍來說,沒有特殊意外的話,很難走到這一步。

綜上所述,如果梁某妍拒絕離開,很有可能被關押一段時間之後,再被遣送出境。至於遣送出去的目的地,自然是梁某妍所在國籍的澳大利亞。

如今,澳大利亞疫情形勢不容樂觀,已經下達了封國的禁令。但是,考慮到梁某妍本人是澳大利亞國籍,該禁令可能對梁某妍本人無效,仍然可以正常進入澳大利亞。

想必梁某妍本人也沒有料到事情會發生到這一步,作為一個40多歲的女性,先是移民到外國,然後又成為了拜耳中國的中高層管理人員。這背後所付出的辛苦,想必只有她本人知道。

希望經歷這件事情之後,梁某妍可以好好的收收自己的性子。這也應了那句話,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落到這個下場,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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