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中標公司為什麼要層層轉包,自己做不是可以賺更多的錢嗎?

不二班之F2


在中國,為什麼一直出現工程建設領域層層轉包?

一直以來,工程建設領域層層轉包、分包,質量問題層出不窮,年年治理,無法根除。

首先:中國建設行業是准入制,施工方除註冊公司外,必須擁有國家主管部門(住建、交通、水利、發改等)頒發資質證書,要求業績、註冊工程師、資金等,還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各類人員林林總總,所以擁有施工資質就擁有準入門檻。

其次:越是特殊行業,資質越難,房屋建築業最開放,市場競爭最激烈,轉包層級最少,一般轉包或掛靠一次。鐵路、高等級公路、鐵路、橋樑、隧道、地下鐵路等,競爭不充分,准入門檻高,有資質的企業少,轉包、掛靠層級越多。

第三、越是項目層級越高,監管越嚴,轉分包越少,反之越少。在地級市、縣、鎮項目,一般都是特定人能拿項目,拉一個大企業中標,大企業僅收5%以下管理費,特定人找下家,下家又找下家,層層疊疊,實際到真正施工隊,一半工程款都不到,全部被中間人吃了。

第四:國家註冊工程師制度是解決建設行業亂象的最佳良藥,而由於國情問題,不但未解決問題,反倒加劇了行業環境惡化。

1、國外實行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設計類為註冊建築師、結構師、設備工程師,施工類為營造師(國內為建造師)、造價為測量師(國內為造價工程師),代理建設和質量監督為註冊工程師(國內監理工程師),個人負責任,終身追究責任,建設類所有企業以各類註冊人員為責任人和受益人,類似中國律師這個行業,均為高薪行業。

2、而國內由於央企國企為主,企業法人是主體,各類註冊人員在行業、企業都是小人物,所以國內有證很多不執業、執業的往往無證書,掛證滿天飛。而註冊執業資格制,又限制小企業申請維護資質,出現能幹活施工資質,只能掛靠或拿層層分包工程。

3、發達取得國家註冊執業資格證書都能夠立足於行業,無論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等,都是高薪、承擔終身責任的,而國內現狀大多數都是一般職員,無任何職權,因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註冊建造師)無權過問分包問題,也無法阻止轉包分包。

因而,轉包、分包、掛靠問題,短時難以控制,必須調整體制機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