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達州市特大非法採礦案一審宣判,涉案金額高達2400餘萬元!

近日,大竹縣人民法院對大竹縣賀家灣煤礦非法採礦案件作出判決,被告單位大竹縣賀家灣煤礦非法採礦罪

處罰金500萬元,被告張某某、盧某某等4人犯非法採礦罪,這些瘋狂“掘金”的非法採礦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大竹縣賀家灣煤礦位於大竹縣八渡鄉

始建於1995年

期間執行合夥人幾度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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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來,被告人張某某及其家族通過承包經營、收購股權等形式實現了對賀家灣煤礦生產經營的實際掌控。2014年張某某授意安排礦級管理人員組織實施對煤炭資源進行盜採。

2019年6月,《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認定書》認定:大竹縣賀家灣煤礦越界非法開採動用、破壞的煤炭資源價值數額共計2400餘萬元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

被告單位大竹縣賀家灣煤礦為獲取更多經濟利益,對超越賀家灣煤礦合法開採範圍的煤炭資源進行非法盜採,造成煤炭資源破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礦罪,大竹縣賀家灣煤礦及非法採礦事實及罪名成立。根據4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上述刑罰,並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罰金。

該案是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出具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認定書,達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接查處的非法採礦案件,系達州市首例特大非法採礦案件,案件的成功查處,不僅懲罰和震懾了非法採礦類刑事犯罪,還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文字由雷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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