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媽媽,就一個女兒,女兒要遠嫁,我要50萬彩禮養老,合適嗎?

農村裡的逍遙


要50萬彩禮用來養老。難道你是把女兒賣掉了、以後再也沒關聯了嗎?不然,你為什麼要把50萬拿來養老?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縱然嫁到天邊也一樣要孝順你老人家的,難道給了50萬就買斷孝順?真是荒唐。

當然,如果女婿有錢就是給100萬予您養老也是應該的。

在這裡我就不明白了,養老為什麼要一次性給呢?女婿按月給也行啊。國家領工資也是以月為單位的。

說來說去,您就怕女兒嫁了老公忘了娘吧。其實,母親的養育之恩女兒怎麼會忘記呢?

女兒嫁到那麼遠,作為老人留些錢來應急,也是情理之中,無可厚非。但非要50萬嗎?以後不斷給也行的。難道你怕女兒女婿再也不回來看你了?

說真的,我不相信你女兒不回來看你。倘若她嫁的老公家庭條件好的話,一年回一、二次也是有可能的。

只有一個女兒,嫁那麼遠。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啊。想必你女兒嫁的一定是有擔當有出息的男人。

你問合適嗎?女婿心甘情願又拿得出就合適。如果是東挪西湊借來的那就不合適了,你也不希望你女兒嫁過去就開始還債。

但不管怎麼說,你女兒女婿一定贍養你的,你就安享您幸福的晚年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