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土地承包延長30年,有必要嗎?

新大風歌


農村土地承包延長三十年,完全有必要!

農業提高遇到了難度,農民增收遇到了障礙,農村發展遇到了瓶頸!

在農村發展的新階段,上下還在探索中,農村發展方向不明的情況下,延長三十年是有必要的,完全正確的!這樣對國家制定農業發展政策和措施都有基礎依據,對農民生活的保持穩定也有好處!


黑龍江碧水微瀾


我國農村土地自第二輪土地承包後直到現在一直都是保持穩定不變的,不會因為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土地,也不會因為人口的減少而減少土地。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將於2028年全面到期,中共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2028年土地承包期到期後,繼續延長30年承包期,並於2019年修訂《土地承包法》,2020年開始,在全國部分農村作延包試點。


那麼農村土地承包延長30年,有必要嗎?

我認為農村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肯定是有必要的,有利同時也會存在一定的弊端,但總體上是利大於弊的。

首先、穩定大於一切。

所謂穩定就是保持土地承包政策長期穩定不變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經濟飛速發展,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中國的社會環境穩定。我們試想想,如果土地三年五年或者十年八年重新分一次,誰敢花大量金錢和人力物力在承包土地上投資呢?投資下去錢還沒掙到,又要重新分土地了,搞得人心惶惶,哪來的心思搞投資發展?承包土地並不只是農民用來種糧食那麼簡單,土地上的投資發展慣穿於經濟領域的各行各業,沒有一個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投資環境,任何人都不敢在承包地上放開手腳的投資搞發展。


其次、平均主義只會導致社會倒退。

很多人都想著社會要決對公平,總想著把人家土地多人口少的土地收回免費分給其人口多土地少的人,其實這是不可能的,即使真能這樣平均分配,對社會的進步未必有幫助。人類社會必須要存在竟爭,才能推動社會不斷創新發展,所謂竟爭就是有能力,勤勞的人當然應該富,沒能力,懶人當然應該窮。如果所有人都平均分配社會資源,再有能力的人也沒人願意打拼,干與不幹都平均享受社會資源,誰願意幹?當然是能不幹就不幹。所以,收回土地打散重分基本上不可能,未來沒土地的人要想有土地只能通過有償的方式獲得,也就是花錢購買。


再次、承包期延長對社會確實存在一些弊端。

所謂的弊端,就是很多人新生人口出生後幾十年都沒有分配到自己的土地,對這部分人確實是存在著一定的不公平的。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有地的人高興,沒地的人悠愁,這種不公平是人人都知道的,當然國家也知道,但是如果讓土地平均化,讓所有人都有土地,國家經濟承擔的代價將會遠遠大於這種不公平,上面說了,中國經濟改革開放幾十年來飛速發展,從一個貧窮落後的國家發展成為全球第二經濟大體,主要原因就是社會穩定,投資環境好。如果收回土地打散重分,全國搞得人心不穩,誰也沒有心思搞經濟發展。那麼繼續延長承包期帶來的弊端如何消化呢?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幾十年來沒分土地,很多人沒土地通過打工、做生意、租土地或者買土地不也過來了嗎?總體上人民生活比舊社會家家都有土地的時候好過多了。

所以,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期30年,是基於社會發展穩定的需要決定的,是很有必要的,存在著一定弊端,但總體上利大於弊。


阿洪168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延長30年,有必要嗎這個話題,確實在農民之間存在著一些實際上的問題,象第一輪的30年的承包期間,好多的地方就出現了添人不漆地,取人不減地的土地分配方法,在這次的三十年延期上,有好多地方還是接著上一輪的政策走了下去,增人不增地,取人不取地的種植方法不再進行土地調整繼續接著種下去,這六十年中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死人去種地,活著的人六十年無地可種,這種方法完全與我國的社會制度不相付。雖然中央文件中的詳細說明,但是作為不懂國家政策的農民,不認可當中的詳細說明,就認準三十年承包不變,和延長三十年,還是不顧詳細說明才造成了這種情況,死人種地,活人六十年無地可種的情況。

通過上一輪的農民三十年土地承包合同當中,出現最明顯的是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的後期種植模式,顯然跟不上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潮流,就應該農業向走大型集體合作化道上靠近,才是真正適應我國農業的發展模式,結果又延長了三十年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顯然是給我國的大型集體農業合作社造成了阻力,因為我國的國情農業走集體合作社是最複合民意的。如果我國的農業繼續走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這將會對我國的糧食安全生產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也就是在延長三十年開始的時候現在農民出現的拋荒情況。

所以我認為農村土地繼續延長三十年是一把雙刃劍,對我國糧食安全生產上會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農業只有走大型合作社才是我國糧食安全生產的長久之計。





純正農家蜂蜜


我個人確得三十年不變,不大合情理,上個月我們隊裡為了田地起矛盾,無耐法大於情,但不大於現實情況,有一家三口有三十合同,父母雙亡,女兒外嫁,其家兄強行霸佔大哥哥家田地,本隊有很多出生小孩,年青媳婦都無田地,他們是否要吃飯?


用戶749874792168


土地分戶承包,本來就是一種懶政行為。土地給了你農戶,荘家長好長不好,沒人再管你。現土地在原來三十年不變的基礎上再延續三十年,也是一種懶政行為,年年一號文件講三農,可農村在這麼長時間承包期內出現的新問題,沒人去重視,去解決。


醉酒農夫


從生下來既不是城市戶口,在農村又沒田地的人,現在農村延長承包三十年,農村沒田地的人就六十歲,就不該叫農民吧,應該叫無歸宿新的無產人。


森林之王3252


可惜我們說了不作用。土地本來三十年就不合適。但是現在又加上三十年更荒唐了。

請大家想想?三十年就是一個人的半輩子。再加三十年就是六十年。就是一個人的一輩子。

一個人一輩子死了地還在。可是一個人活著六十歲卻沒有地。

一個人一輩子沒有土地。沒有工作。如果不解決養老問題?將來的農民怎麼辦?

但願我們的祖國富強。早日解決全國農民的養老問題。


志在千里568


土地基本上被承包死了,板結了。想找一條黃鱔泥鰍都難,連董雞,秧雞,鷸,鷺都不來了。螻蛄,蚯蚓,螽斯,螞蚱,蜻蜓,青蛙都難覓蹤影。除草劑,化肥,農藥濫用。


用戶8033329008998


怎沒必要呢?能人咱不說,可土地是勞動人民的命脈,離開土地怎生活,當然有能力的出去奮鬥,可比種田強多了,可必定是少數,勞動人民是大群體,30年承包沒必要,農民沒文化,還能幹什麼呢?


用戶9079569159597


越整越複雜亂套,總是想把土地整成具有私有化的特徵,但是就是不敢私有化,最後生出一個小地主大佃戶的怪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