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男子酒駕遇交警竟下車假裝路人


長春一男子酒駕遇交警竟下車假裝路人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交通運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場所等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消費活動增加,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有所抬頭。自3月20日起,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加大對酒後駕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長春一男子酒駕遇交警竟下車假裝路人

案例1:

酒駕男子下車假裝路人被識破

20日20時15分, 南關區交警大隊重慶網格網格長王威帶領民警溫泉在南四環路與新明街交會處南200米處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A×××G5的白色豐田小轎車停在路邊,但是駕駛員已經不見蹤影。

其實民警早就注意到這輛轎車,一名男性駕駛員在發現前方有交警在檢查時,就迅速下車跑到了馬路對面。

“駕駛證、行車證出示一下。”王威說。

“我沒證啊!”男子企圖以假裝路人來矇混過關。

“你車不在那邊停著呢嗎?我離老遠就看見你了,還往這邊跑?喝酒了吧?”王威對駕駛員反問道。

“喝了,喝了點兒,兩瓶啤酒……”駕駛員訕訕地說。

這名男子的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32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按照警方的經驗,這麼高的數值不可能是喝兩瓶啤酒導致的,最終男子承認自己喝了兩小瓶保健酒(白酒)。隨後,民警將其帶到東風社區進行抽取靜脈血檢測。

在南關區交警大隊,駕駛員金某某一臉沮喪,因為自己患有心臟病,還特意委託交警去找他妻子拿藥,讓他服下。據其妻子講述,“他身體不太好,平時也不喝酒啊,這不是因為疫情防控一直沒出門嗎?今天去遼源看他母親,一時高興喝了點酒,然後開車回長春,沒想到剛進長春就被查到了,真是一點僥倖心理也不能有啊”。

案例2:

酒後駕車發生事故被堵個正著

20日20時20分,朝陽區交警大隊民警房大斌、張瀾譯在崇智路與建和街交會處執勤,發現一輛浙江牌照的別克轎車在倒車時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在前去處置時,發現駕駛員徐某某身上有很重的酒氣。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136mg/100ml,徐某某涉嫌醉酒駕車,隨後民警依法將其帶至吉大一院抽血檢測。

當日21時許,記者在朝陽區交警大隊見到了仍未完全醒酒的徐某某,他稱因為自己前段時間生意不好,心情也比較鬱悶。“我本來也喝不了多少酒,晚上和朋友喝點就蒙了,然後就直接被查到了……”徐某某說,自己雖然後悔,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案例3:

酒駕男子假裝吹氣企圖矇混過關

21日20時10分,南關區交警大隊民警在自由大路與亞泰大街交會處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當民警排查至一輛等紅燈的微型轎車時發現了疑點。雖然駕駛員看上去神情很正常,但當車窗打開時,民警聞到了濃重的酒氣。

民警第一時間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數值讓民警也吃了一驚——264mg/100ml!雖然駕駛員只稱自己喝了兩瓶啤酒,但是如此高的酒精檢測數值,證明他明顯是在說謊。隨後民警為了安全起見,將駕駛員“請”下車來。這名男子步履蹣跚,語無倫次,甚至對民警有一定的推搡動作。

據參與執勤的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技信息處計算機科民警宋洋介紹,在警車內,民警再次對駕駛員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但其依舊不願配合。“他一會兒要吸菸,一會兒要喝水,明顯知道自己是酒後駕車,希望用這種方式降低測試的酒精數值,期望以此來逃避處罰。”宋洋說,“在呼氣測試時,他用手遮擋住吹氣管,假裝吹氣,但這怎麼可能瞞住我們,折騰了半天最終他的測試結果還是同樣的264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隨後,這名駕駛員被民警帶至南關區交警大隊抽血檢測。

案例4:

追了近10公里才將酒駕男子攔下

21日20時許,蓮花山交警大隊民警根據支隊部署,在轄區內長石公路後臺村等地設卡檢查,此時,一輛銀灰色捷達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駕駛員一看到我們的警車,距離我們很遠就突然掉頭反方向行駛,情況非常可疑。”民警馬昕回憶說,“我們一面向大隊領導彙報,一面駕駛警車對其進行跟蹤。為了確保駕駛員安全,我們並沒有對這輛車進行攔截。”

在多路交警的配合下,馬昕等人一直跟蹤該車近10公里,最終在東吉林大路與長石公路交會處的紅燈處將該車攔下,將駕駛員帶下車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51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

此外,在對該車進行圍堵時,有一個小細節讓蓮花山交警大隊政秘科科長李農非常感動。“有很多大貨車、私家車,甚至是外地過境的車輛駕駛員聽說我們在路口攔截查緝酒駕車輛,都主動把車停在路口幫助我們封閉路段,非常感謝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大家對酒駕已經深惡痛絕。”李農說。

在蓮花山交警大隊,剛剛被民警批評教育過的57歲的駕駛員魏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他坦承自己是抱有僥倖心理。“這不是前段時間防控疫情嗎?家人都沒機會聚會,今天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一時高興喝了點酒。”魏某說,“我錯了,真的錯了,我這種行為就是對家人、對社會不負責任,怎麼處罰我都認,希望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

交警提醒:

不只是這9天,

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酒後駕車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陶洪傑告訴記者,隨著復工復產的持續推進,社會和生活秩序逐漸恢復正常,街頭的人流、車流也越來越密集。“因為此前的疫情防控需求,大家都在家‘憋’了兩個月,現在重新走上街頭都很興奮,尤其在交通方面,交通壓力陡增。”陶洪傑說,“近期南方一些省市因為酒後駕車造成了很嚴重的人員傷亡,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開始對酒後駕車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陶洪傑表示,本次整治共分3個週期,分別是3月21日、22日、23日,3月27日、28日、29日,4月3日、4日、5日,即最近3個星期的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我要提醒廣大駕駛員,不只是這9天,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酒後駕車,因為酒後駕車不僅會對自己和家人造成傷害,更會對全社會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記者瞭解到,在3月20日,長春交警共出動警力989人,警車273臺,設置固定崗點86處,當晚共查處酒駕違法行為55起,其中飲酒駕駛41起,醉酒駕駛14起。3月21日,長春交警共出動警力951人,警車276臺,設置固定崗點85處,當晚共查處酒駕違法行為64起,其中飲酒駕駛45起,醉酒駕駛1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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