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等長大了又想認回來,你們還會要這樣父母嗎?

客家人阿峰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很慶幸,我沒有這樣的父母。但是如果真遇到這樣的父母,我不會要這樣的父母,最多幫襯一下,不會相認。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對於這樣的父母,只給予了我們生命,除此之外,給予過我們什麼。別說可能經濟困難,或者沒有想好要養一個孩子,那為什麼要生下來呢,既然生下來還要讓一個呱呱墜地的嬰兒自生自滅,或者甩手送給他人。在孩子最需要父母的時候,這些父母在哪裡,等看到孩子有出息了,又想來認孩子,我為這樣的人感到丟人,不配為人父母。

如果他來認了,經濟困難的話,最多在經濟上幫助點,同時要說清楚,從此互不相欠,再見就是陌生人。因為現在最該照顧的是未生而養我們長大的老人,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這份恩情百世也難還。


小丁丁愛生活


如果我被親生父母拋棄了的話,我想我成人之後是不會再要這樣的父母吧,不管是怎樣的原因。

我們暫且先不說什麼原因理由,單單就“拋棄”這個行為,是一個父母隨便做的嗎?既然那樣做了,我想,我會恨他們吧。因為在他們眼裡我可能連一件衣服都不如了。

繼而,我可能會看不起他們吧。因為他們太可憐了,連做父母都不配。這樣的人,怎麼有資格得到別人的原諒呢?

當然了,或許你會說有原因的。這也是絕大多數的情況吧。以前因為一些政策,或者是未婚先生。但既然那樣了,我們何不選擇彼此陌生?既然無緣,往後也不必互相打擾。

如果有人說畢竟是人家生的,恩情在裡面。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呢?那不是重要百倍嗎?

以前聽說過一對夫妻,年輕時在外打工,竟然專職生兒子賣掉。後來因此攢了些錢,便回家做生意當起了老闆。當然,最後還在身邊留了兩個兒子沒賣掉。

但是那兩個孩子都長歪了,沒有任何出息,成了二流子。鄉親們私下都說那是報應。

說是報應了不為過,但也是有原因的。一個能把孩子賣掉的父母,其人品心態會怎麼樣,大家也是可想而知的。要他們把孩子教育好,那肯定不太可能。

至於為什麼不把全部兒子都賣掉?在他們眼裡與人倫道德無關,只是為了留下來防老而已。


家有N寶


大家好,我是日月竹,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1.天底下沒有一個父母想像拋棄自己的孩子的,可能在當時的時候有難處

2.有的小孩子和父母在外地車站,小的時候走散了父母,父親當時而且找不到小孩子,小孩又不記事,說是被拋棄了

3.就算父母當時把小孩放在一個地方給別人抱養了,當時肯定出了重大事情,所以後來肯定會去找

4.也有夫妻之間不和吵架鬧事,或有一方把小孩給帶出去被吵架的心情搞砸了而忘了小孩,後被路過的人抱養了,

5.最重要的是還有人販子專門偷小孩的,把小孩賣掉,等小孩長大以後,以為是被拋棄了

6.我就說這麼多應該還有好多,總之父母是不會拋棄自己的小孩的,就像老虎再毒也不殺自己的小孩。最後,我的回答結束,謝謝你的提問,評論留言


日月竹


正常家庭,離婚率都高的嚇死人,算上那些下半身怪物,多少小孩子被親生爸媽禍害,年輕的時候,只圖痛快,不管不顧,老了想起來小孩子了,憑什麼?

父母給予小孩子生命,不負責丟棄小孩子,小孩子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但是,給予生命之恩小孩子必須謹記。

小孩子徵得養父母的同意,可以自己選擇是否贍養生身爸媽,身上流淌著生身爸媽的血,絕對沒辦法改變。

換位思考一下,若是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生病,需要生身爸媽幫助,相信身生爸媽知道後,會傾囊相助,血濃於水的道理,白痴都懂。謝謝!祝健康平安!



素素56792842


有啊,筆者的一個女同學,父母離婚,生母堅決不要她,父親再婚,繼母又跟父親生了兩個弟弟,對她自然不是特別好,她初中還沒有讀完,繼母就逼她退學,打工掙錢。小時候一提到她的生母她就恨得咬牙切齒,發誓這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她,可是當她長大,生母來找她相認的時候,她立馬就和生母相認了,大概這就是血緣吧,到什麼時候都沒有辦法改變!





用戶相依相隨


從法律來說,他們還是你的父母。

從情感來說,你的生父母與你並沒有建立情感聯繫。

對你而言,其實是個陌生人。

並且拋棄了孩子已經說明了他們不是合格的監護人。

所以最終的答案應該是,對你而言,家人是什麼?

是血緣關係嗎?還是情感聯繫?

我是偏向後者。


NIce研究室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對於這種情況,孩子長大後完全可以不照顧這樣的父母。但如果是我的話,我想我應該會承認這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我只會當成親戚來往,不會住到一起,也不會給予或接受對方太多。

1.在我看來,人生來要有來處,後知歸處。既然生了我,拿著份血緣關係是改變不了的,削骨還父削肉還母的氣概我暫時還沒有,改變逃避不了,索性就認下來就是了,畢竟把我平安生下也是生恩,我要還給他們。

2.我不會和生身父母太親近,是因為我認為養恩大過生恩。我不能為了曾經拋棄我的人而傷了辛辛苦苦撫育我長大成人的養父母的心。在我的記憶力沒有他們,對於我來說他們是有著血緣關係的陌生人,能當做親戚走動已是我能為他們做的最大讓步,想再進一步也絕不可能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水木湛清華smzqh


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等長大了又想認回來,你們還會要這樣的父母嗎?

我說一些個人的想法。

把小孩子拋棄有多種原因的。

有家庭生活困難問題的原因;

各種原因導致家庭貧窮,(生病,天災,破產,等)養不起孩子,為了孩子能討口飯吃,討個性命,不得已而為之。

有走失的原因;

無意中走失(被拐賣)的孩子,家人痛苦自責,到處尋找,可憐天下父母心。

有的父母故意對自己的孩子拋棄或者傷害,不負責任,畢竟是少數的人。這樣的父母枉為人。

父母和孩子是血濃於水,骨肉相連,生命的延續。

虎尚不食子,何況是人。至於你還要不要照顧親生的父母,就需要你自已內心的感受,去選擇了,沒有人能左右你。

我是珍愛生命,快樂生活,歡迎點評交流。


珍愛生命快樂生活


很高興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等長大了又想認回來,你們還會要這樣的父母嗎?以下是我的看法。

首先一件事情的發生肯定都需要前因後果,哪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孩子都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所以這個事情需要調查清楚是什麼原因拋棄了自己的孩子,一方面的原因因為家庭條件不富裕,生下來了孩子又不想孩子跟著自己受苦,所以把孩子給了別人這種情況其實情有可原,心裡雖然不捨的但也是愛,後因努力條件變好了,想要認回孩子情理就通了。另一方面就是會出現想要兒子結果是女兒(想要女兒結果是兒子)這種情況也會有拋棄孩子的現象發生。

總而言之這種現象的發生給孩子都帶來了巨大的打擊,心靈受到了創傷,但成年後就有自己的思想了,你的親生父母找到你後是否告知你當初的原因,你是否認同,相信你有自己的判斷,認同則選擇理解,不認同則是父母沒有給予你生命但沒有給予你撫養和愛,也屬於情理之中。但縱使父母再不對,也給我們了一次生命,希望可以多一些理解,哪怕只是偶爾看望看望這也許是最重要的。這是我的看法,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孫小轉


我只想知道:一個人如果被轉手買賣多次的,是不是全都要去給買賣過自己的人去養老才算正常?如果不是,第一個賣與拋棄自己的人又憑什麼給他(她)養老?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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